传统文化教育的基本原则

作者:教育部来源:中华励志网 2015-02-01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基本原则

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辨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要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时代精神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相结合。既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又要积极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继承和弘扬革命传统文化。

坚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学习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相结合。既要高度重视培育学生的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又要注重引导学生树立世界眼光,博采众长。

坚持课堂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又要注重发挥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重要作用。

坚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既要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又要加强家庭、社会与学校之间的配合,形成教育合力。

坚持针对性与系统性相结合。既要根据不同学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又要加强各学段的有机衔接,逐步推进。

摘自: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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