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五项规定

作者:潜水河边来源:中华励志网2013-04-24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就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作出重要批示,表明了中央坚持和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央关心群众生活、注重改善民生的为民情怀,反映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推进改进工作作风的不断深入,现作出如下规定。

一、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党性党纪教育。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教育,纳入到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的工作布局当中,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意义,坚持党的执政为民理念,自觉维护党和政府形象。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

坚持按章接待,严控接待范围和标准。公务接待工作要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接待工作规范》,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不允许擅自扩大接待范围,不允许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要减少礼仪形式。限制陪同人数。除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活动。要严格执行公务餐饮开支标准,不安排宴请,不消费高档菜肴、酒水和香烟,不得以餐饮名义增加其他开支。

严格公务消费定点管理。公务接待活动食宿原则上安排在内部接待场所。不具备条件的,应安排在经批准确定的定点饭店。当地没有定点饭店的,可安排到其他饭店,但不得安排高档饭店、酒店。

三、严格控制会议和活动消费支出

省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活动,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从严控制会议活动日程、参加人数和经费预算。具备条件的,一律安排自助餐并控制数量品种,不得以各种名义安排宴请活动。尽量以合开、套开和视频形式安排会议,减少经费支出。

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境)。严格执行因公出差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差旅费管理。

严禁使用公款吃喝,严禁使用公款支付个人消费。

四、深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

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下发的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执行配备标准,降低运行维护成本。切实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努力控制能耗和物耗,节约机关运行成本。

五、加强财务、审计和执纪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公务消费的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审计部门要强化公务消费特别是公务接待支出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整治浪费的力度,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执行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行为,要从严从快查处。对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对不履职尽责、致使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出现铺张浪费问题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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