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厦门市纪委聚焦基层“微腐败”监督执纪问责,组织人员深入镇街,并延伸至部分村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惠农政策落实、社会救助救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以及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等突出问题,通过线索督办、督促整改、责任追究、通报曝光,推动区、镇(街)主责主抓,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月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十八大以来,虽然“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等问题因为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持续推进,开始逐步减少,许多贪污腐败的“大老虎”也被绳之以法。但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尤其是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有的搞“雁过拔毛”,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有的违规处置集体“三资”、侵吞集体资产;有的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有的执法不公,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这些问题看似没到“上纲上线”的层面,但如不加以制止,也可能酿成“大祸害”:它不仅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蚕食了群众的获得感,更有可能将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挥霍而空。
反腐有没有震慑力、能不能得民心,关键就看是不是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各种或大或小的腐败行为是不是保持“零容忍”的态度。笔者认为,面对“微腐败”,必须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必须要做到抓大不放小,对基层“蝇腐”要挖树刨根,一抓到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扼杀在群众身边,让群众真正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对老百姓而言,身边的“蚊蝇”叮咬不断,相比报道中的“虎害”更有闹心之堵、切肤之痛。“苍蝇”虽小,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猛于“虎”。面对“微腐败”,必须“零容忍”,必须坚决查办、毫不姑息。只有用基层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让反腐正风给百姓带来获得感,才能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作者:赵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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