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名学前班的老师教育调皮的学生有一种特别的方法:有学生淘气的时候,他会用教鞭狠抽自己,并安慰学生:“是老师没教好,你还想让老师受到惩罚吗?” 看着老师胳膊上肿起的血印,学生都会含着泪摇头。
老师并不体罚犯错的学生,而是体罚自己:这显然是意在通过“苦肉计”去感化教育学生。
表面看,黎老师的这种教育方式似乎颇为人性化,也符合“不准体罚学生”的基本师德及教育法规。
但在笔者看来,即便老师体罚自己,也依然属于“体罚教育”,其危害显而易见。
现代教育之所以要废除封建式的体罚教育,一方面意在捍卫孩子的基本人权,另一方面则意在以高雅文明的教育手段,引导孩子消除可能潜在的暴力意识。
也就是说,要让孩子们能在文明而非暴力的良好环境中学习成长,养成不打人骂人的文明习惯。黎老师在5岁的孩子面前鞭打自己,打的虽然不是学生,但实际上仍然是间接张扬暴力,因为“鞭打”的行为本身,就给孩子造成了“可以打人”的误导――既然“老师没教好”就必然要挨打,那么对犯错误的同学举起棍棒,似乎也“理所当然”。
禁止学校的暴力教育,首先就是要使校园内的任何暴力行为绝迹,就是要让孩子们在校园内见不到“举棍挥棒”的影子,就是要让孩子们深深懂得,任何带“打”字的行为都不是文明行为。
那么,纵然老师不体罚犯错学生而狠狠体罚自己,其良苦用心和情操可嘉,但这种依然未能跳出“体罚”实质的成就教育方式,对孩子们文明观念的形成,仍是有负面影响的。
老师以上演“苦肉计”的极端教育方式来“感化”犯错学生,这既有悖于现代教育的基本原则,也暴露出有些老师在教育艺术上的“黔驴技穷”。
如果像黎老师这种公然向学生“示范打人”的“自我体罚”教育方式被认可甚至被推广,就不仅将对孩子们的心理健康不利,同时也是对教师的不仁――“自我体罚”其实也是对教师尊严的自我贬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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