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乡贤文化”的繁荣反哺核心价值观的重构

作者:顾一娴来源:中华励志网 2015-05-25

21日,中宣部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召开创新发展乡贤文化现场交流会。会议强调积极创新发展乡贤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任务落细落小落实。(5月22日 新华网)

所谓乡贤,即乡野贤良之士也,是指本土本乡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而深为当地民众所尊重的人。所谓“乡贤文化”,是中国农耕文化的产物,属于士阶层文化在中国乡土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植根乡土、贴近性强,蕴含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精神力量,是是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一种精神原动力。

作为中华传统文化重要的推动者、传承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华传统文化是我们最深厚的软实力”,并掷地有声地指出“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在总书记所倡导的“中国梦”、以民为本、以法治国、人与自然和谐一体、新型国家利益观等重要的治国理念中,都能看到他血脉中对于中华传统文化的体认。而乡贤文化,本质上就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一块,其历史意义、现实价值和未来作用,都是非同寻常的,都是不可或缺的。

我们需要重建“乡贤文化”。中国社会是一个“乡土社会”,乡贤文化则根植于悠久的乡土文明中,并在古代国家治理结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它自己的源头活水、思想资源和丰厚的文化土壤。而当前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发掘与实践已经表明,乡贤文化就是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可资利用的重要文化资源。

当今社会呼唤“新乡贤”。传统中国社会中,乡贤是社会的实际管理者,也是社会文化精神的倡导者,他们用自己的知识和人格修养成为乡民维系情感联络的纽带,用自己的人生经历反哺桑梓,以延续传统乡村文化的文脉,成为道德教化的楷模。现如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少外出务工者尽管身在他乡,但是时空隔断不了他们浓浓的乡愁,他们具有的舍己为公的奉献精神、坚持不懈的拼搏精神、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关乎个体的高尚人格,更关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感召力,他们正日益成为“新乡贤”的主体。此外,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更是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成为了“新乡贤”的主体。毫无疑问,新乡贤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有着重要的意义——“新乡贤”不仅是道德模范、价值观的示范者和引导者,更是乡民行为的规范者和约束者,当他们的嘉言懿行垂范乡里,涵育文明乡风,就能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深深扎根。

可以这样说,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滋养了乡贤,衍生出“乡贤文化”,而乡贤又身体力行践行着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可谓代代相继、生生不息。因而,“乡贤文化”对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极大的反哺效应和推进作用。在现代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我们要继承和弘扬有益于当代的乡贤文化,并把乡贤文化作为引领道德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此同时,乡贤文化的繁荣也势必反哺中华传统民族文化的重构,成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原动力,从而为复兴和振兴本地区的区域文化锦上添花。(文/顾一娴)

点击显示

天天励志正能量

返回传统文化栏目

励志和正能量的网站:集青春励志、人生感悟、生活哲理等,融思想性和实用性为一体的海量学习资源共享平台。

励志网 · 浙ICP备12031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