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浯》中,一般是孝悌相联。“孝”,指尊敬孝顺父母;“悌”,指尊敬兄长。一个人如果不能尊敬兄长,兄弟之间不和睦。就会搞的家内乌烟瘴气,这如何能让父母安心,又怎么能算作孝呢?因此,“悌”和“孝”相比,“悌”就在其次了,可以说它只是孝的一个方面,应从属于孝。
“孝”作为社会伦理道德的基础,家庭是它最根本的舞台。家,应是充满亲情的地方,没有亲情的家庭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家,而孝是维系家庭亲情的基础。那么,为了保持和巩固一个充满亲情的家,如何把“孝”做的更圆满呢?这首先对孝要有一个比较透彻的理解。在《孔学知识词典》中有对“孝”非常好的解释:“孝,儒家的伦理思想。其义为养亲,事亲,敬亲和尊亲。主张以敬重顺从作为子女对待父母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孔子认为‘孝’即是养亲,‘敬’是人性有别于动物的标志。”
上面对孝的界定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首先从养亲、事亲来说,子女有对父母赡养的义务,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在动物界尚有“羊跪乳”、“鸦反哺”的报恩父母之情,何况有仁有义的人类呢?但在孔子看来,奉养父母吃喝、为父母尽心竭力的办事这样的孝,还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孝,对此他不满的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又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孔子认为,奉父母以酒食、为父母竭心尽力办事,这样的“孝”做的还不够好的原因是:它缺乏孝最为实质的内容“敬”。只有这孝中的“敬”,才能显示出人之为人与动物的区别来,而这个“敬”不是表面上的唯唯诺诺,须要发自肺腑真情,也只有发自内心的对父母的爱敬之情,才能有表现于外的愉悦之容,去尽心侍奉父母,这就是所谓哮子之有深爱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这也正是我们今天很多人难以做到的,实在值得深省。养亲、事亲、敬亲等这些是孝的大原则,它们都体现于日常生活的细节中。因此,作为子女应当加强道德品质方面的修养,充分认识和理解老年人的精神需要,使老人在物质生活方面和精神生活方面都能充分体会到子女的一片孝心。
孔子还认为,作为孝子要时时把父母装在心里,因此当他的学生问“孝”时,他教导学生说:“父母唯其疾之忧。”“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他又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作子女的在日常生活中,要清楚父母的身体状况,尤其是父母的身体弱点,有哪些疾病,这样才为尽孝于父母找到侧重点,更加关心、体贴父母。在父母有生之年,尽量不要做那些让父母焦心和担忧的事,即使做,也要给他们讲清利害关系,让父母心里有底。正因为深爱父母,所以必须考虑到父母的天年,一方面因其高寿而高兴,另一方面又要时时刻刻害怕在哪一天会失去父母。虽然这些具体琐碎,可正是通过这些生活细节才真正体现出子女对父母的拳拳真情。
通常“孝”和“顺”是相联的,“顺”也确实是孝的一个重要内容,但孔子讲“孝顺”并不是无原则的顺。所以当盂懿子问“孝”时,孔子说“无违”,就是说“孝”不要违背“礼”,要符合“礼”。而“礼”的内容应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孔子时代的“礼”是“周礼”,今天,对我们来说,“礼”则应是现时代的各种道德规范和社会法律。因此孔子在回答问孝的学生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也就是说真正孝的子女不能简单盲从父母的意图,必须首先以礼的要求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当父母的要求合乎礼时,就必须“事父母能竭其力”;当父母的要求不合礼时,就应该加以劝诫,即“事父母几谏”㈣,防止由于一味顺从,陷父母于不义之地。如果“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看到自己的心意没有被父母所接受,就仍然恭敬,劳而不怨地去按他们的意思去办。对这一条,还是需要斟酌的。就今天来说,如果父母要子女做伤害他人、贪污受贿等违反法律的事情时,子女再按父母的意思去办,岂不成了“愚孝”吗?这是我们所反对的,所以对此应灵活处理。
孔子认为“孝”不仅行于父母在时,还要体现于父母辞世后对其事业、德行的继承上。因此他说:“武王,周公其达孝乎!”孔子认为周武王、周公可以说是最孝敬的人了,因为他们继承并发扬了先祖的遗志,建立了不朽的功业。另外,孔子和他的学生宰予,有一段关于“三年之丧”的讨论,孔子所感叹、气愤的并不是宰予不守“三年之丧”的形式,而是强调父母辞世后,作子女的由于从感情上对父母的突然离去难以适应,那么表现于生活中就会“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哒种适应是一个很长的过程,正如“人生三年,后免于父母之怀”的恩情一样绵长。宰我要求丧期一年,孔子认为他没有能真正从内心上体昧过失去父母的刻骨铭心之痛,要不怎能会迅速快乐起来呢?所以身经父母早逝之痛的孔子认为”三年之丧”是合乎人之常情的,不能废。
从孔子对孝的体认上来看,子女对父母的孝,符合人性之自然要求,它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成为中华民族生命形态的重要特色之一。孝道在成为儒家学派的重要标志和特征的同时。对我们民族的风俗习惯、思想意识和心理结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社会生活的安定与和谐、家庭生活的稳定和幸福,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中华民族的家庭以其特有的稳定性著称于世人,孔子“孝”思想的影响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孔子关于孝的伦理规范影响了历代的历史名人和普通百姓,即使在现代的中国社会乃至全世界,重提孔子的“孝”道仍有其很强的现实意义。“父不慈”、“子不孝”,特别是子女不孝敬父母。随着社会向功利性方向发展,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在西方世界。大讲个人主义,老人们晚年孤寂无助,精神荒芜,过着与宠物为伴的凄凉晚年生活。甚至在伦理道德传统深厚的中国,竟也有为分获父母的人寿保险,不惜害死父母的人伦之极恶事,诸如其它视父母如出气筒、免费保姆、幼儿园阿姨的更是大有人在。伴随着日趋商品化的社会,人情日趋冷漠,人性荒疏甚至异化,老人与子女的关系也处在考验的危机之中。有人说,将来的敬老院、养老院等是老人们美好的归宿,我想,老人们内心所真正渴望的恐怕不会如此。无论条件多么好的敬老院、养老院,也代替不了中国人传统心理中充满儿女亲情的家更能让老人幸福的终其一生。所以,两千年前孔夫子所揭明的孝道,对现代社会人伦的重建和修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不能让优秀传统被所谓的现代文明所吞噬。
另外值得提的一点是,孔子在谈到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时,更多强调了子女对父母的孝,相比之下,对父母之慈则强调的较少。从父母自身的角度来讲,对子女的慈爱是获得子女“孝敬”的一个根本条件。而今天同样存在着“父不慈”的社会问题,诸如弃婴、虐待儿童的家庭暴力、剥夺子女的受教育权等等。并且当今社会还有一个显著的事实是:由于婚姻不稳定、单亲家庭的增多,导致青少年心理疾病、甚至犯罪等一系列的社会现象增长。人们往往把这些都归罪于社会环境的影响,然而父母本身的素质是直接影响其子女的关键因素,因此,父母本身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另外,因时代的局限,孔子论“孝”主要针对的是“士君子”的男性们,而把女子放在其从属地位,在当时,春秋时期作为父系氏族延伸的男性社会,有性别歧视是在所难免的。
孔子的“孝”思想有很高的时代价值。作为传统的伦理美德,“孝”仍然是现代化进程中,我国社会的一项基本道德规范,孔子有关孝的种种具体规范至今仍不失其很强的操作性。首先,孝在维持社会基础稳定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次。孝在营造和谐友善的社会氛围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孝的伦理学含义如敬、恭、顺、悦等,是中华民族温和善良品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超越具体社会制度和时代的永恒性的特点。最后,孔子从“孝”发展来的“忠”,在社会现代化建设中同样也具有重要作用,它为新时代人的价值观的树立起了必要的引导作用,它更是新时代个人提高自身素质和人生境界最基本的社会实践,另外,在理论上,孔子的孝理论,为我们中华民族乃至世界确立了经典式的孝的基本框架,成为中华民族传统优秀品德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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