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考试制度。也是政府选拔官吏的一种方式。开始于隋朝(公元518年——公元618年),一直到清朝(公元1644年——公元1916年),共延续了1000多年。 读书人要先参加“童试”,参加的人不论年龄多大都叫“儒童”或“童生”,考试合格被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俗称“秀才”。 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国家按月发给粮食;二等的叫“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取得秀才资格的人,才可参加正式科举。 正式科举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乡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称“大比”。考上的叫“举人”。考试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首都的“礼部”(政府的一个管理机构)举行,考上的叫“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有“贡士”才有资格参加,分“三甲”录取。
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土出身”,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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