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观念:利他主义

作者:赵延忱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0-03-17

一个22岁开始创业办建筑装饰公司的女孩,30出头即已资产过亿元,她成功的第一秘诀是全心全意为客户着想:

“想到顾客能够把活儿给我,我非常感激。拿到一个工程,本来我既可选择廉价材料,也可选择价钱低的工人,但我知道这样做的结果是失去更多的机会。事实证明,后来有许多人主动帮我推广宣传,因为工程质量是人人看得见的。”

“我很清楚,质量是我们的命根,所以我抓得很紧。我认为获取暴利是短视的行为,只有真心为别人着想,企业才能生命永存。”

利己与利他显然是一对矛盾。想通二者的关系,就成为创业的一个根本性的大观念。它影响着投资的全部行为和整个过程,并最终决定着投资的成功与失败。

利己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它归根结底源自生存的需要。但人是生活在群体之中的,单方的利己行不通,互相帮助更有利,帮助别人是帮助自己。于是产生了群体中利他的行为准则。要在创业中自觉贯彻利他观念,需要懂得这句话:“利他是利己的最高级。”

人的利己本性决定了社会的本质是人之间以利益为纽带的相互关系的总和,充实提高自己以能够为他人创造利益,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投资就是实现这种关系的最集中的体现,利他则理所当然地成为这种关系的最高行为准则。

商品经济原则是: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必须为社会为他人创造一种利益;为了满足自己多方面的需要,必须为社会为他人提供一种需要。它规范的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原则概括为一句话:利己先利他。

投资者行为的初始动机和最终目的是利己的,但投资过程中则只能是利他,这是由人与社会的根本关系决定,被商品经济的规则制约,是实现利己的必由之路。

编辑 敖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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