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选50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

作者:如文来源:长春日报 2010-07-05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我省计划招募5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进行支医、支教、支农和扶贫(即“三支一扶”)。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吉林省籍2010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将享受多项政策待遇:

●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由服务单位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

●“三支一扶”大学生可参加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考。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年内报考吉林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时享受笔试总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

●从2012年起,全省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县、乡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用于定向招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从2012年起,全省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考专业对口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从2012年起,“三支一扶”大学生所服务的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从2016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满一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优秀,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选择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享受《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三年内如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专学历“三支一扶”大学生,可免试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成人本科学历教育。具体办法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在就业上与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参加工作后,其在基层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

●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从即日起至7月18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省人社厅门户网站或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吉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进行报名,并将填写完整的《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拟报岗位所在地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社部门电子邮箱。具体申报岗位及报名邮箱可登录省人社厅门户网站或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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