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艳遇?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应当如何处置?这是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边缘话题,大家不妨各抒己见。 ##罗西 应编辑部的要求,邀约了4位朋友来我住处喝茶聊天,话题是有关艳遇。他们“入选”的资格是均有过艳遇,而且都曾渴望艳遇。他们分别是: 吴庆,男,28岁,已婚,“的士”司机。 小冰,女,可能22岁,大三学生。 林卫权,男,32岁,已婚,公务员。 刘君,男,30岁,某外企副总经理,钻石王老五。 艳遇的四个版本 A、主角吴庆:开车时,我一般不爱搭理客人,他们大都趾高气扬的。可有一天,一名女客人紧挨着坐在前排,一缕淡淡的体香令我有点慌乱,继而大吞口水。 她问我:“可以点根烟吗?” 我点点头,看她打火的模样,很优雅。 问她,去哪儿?她说:“随便,你带我哪儿都行,要不,陪我逛福州城。” 这位小姐,我还是第一次领教,很有一种“阿春”的韵味,带一点风尘味,但不俗。更确切地说,有一种“良性的骚”,或叫“媚”,我被她吸引了。 不过,她更主动,这个“阿春”来自广州,曾做个美容师,现是一家化妆品公司的经理。她感到悲哀,对于那些处处被动的女人。她很喜欢台湾女权的一句口号:“只要性高潮,不要性骚扰。”
她想自己走出去,找一个“自己爱的人”,甚至只要自己喜欢的人。关键是,她要主动示爱,*爱情的“主语”,而不是宾语。
阿春为我点了一根烟。她先吸了一口,尔后给我。她表扬我壮实,顺势在我胸大肌上捏了一把,过渡十分自然。我不拒绝,虽然有点像“性骚扰”,但我也喜欢她,这便有了下文。
车终于泊在一家酒家门口。我请她喝酒,聊了一夜。三杯过后,不知为什么,她流泪了。据说,女人一接触到爱情,泪腺就开通。我很感动,抚着她的背,让她的头埋在我大腿上,背景音乐缠绵至极,我很兴奋,但没有想入非非。
爱情原来也可以用来取暖,特别是这种一见钟情。但我必须离开她,在天亮之前,因为我不想失去原有的家。她是“迟到者”,她可以用来“艳遇”,却不适合带到家里。当晨光从东方漫开来时,我们在一盏刚熄灭的路灯下热烈地吻别……
我不问她将去哪里,她也不问我将哪里去。 其实,她很不快乐。但分别时,我看到她扔掉了烟、打火机,她说:“我将用一辈子的快乐,来回味这一夜的倾心!” B、主角小冰: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白马王子在等我。爱情如果不浪漫,还有什么意思? 为什么过去只有男人对男人恭维说:“你艳福不浅!”女孩子一样可
以享受艳遇的美丽与刺激。 一天,眼看雨就要来了,我故意不带伞,袅袅娜娜地走过体育系宿舍的那条石板路。我喜欢高高大大的男孩,我期望自己的艳遇男主角,是位体育系男生。 雨如约而至。我不惊逃,一种期望心情,饱满而生动,雨已打湿了我的长发,体育系门前的石板路也走到了尽头。我有点伤感,白马王子真的都死去了吗? 一道惨白闪电仿佛是从我肩上劈下,我颤了一下,竟因此摔在地上。因一种期望的失落,我心灰意冷,准备爬起来时,“他”出现了,持一把红色的伞,但遗憾的是,他戴一幅眼镜,显然不是体育系的。但为了只有自己才懂的“面子问题”,我勉强接受了他的携扶,因为全身湿透,他的手掌在我背上,传导着一股暖流,我敏锐地感受这一切,不想说什么,只是近近地冲他一笑。
他说,他叫阿宽,外语系的。“为什么要来帮我?”他说,因为拿着一把红伞,很想找个女孩一起合用,这样大家就以为是我的伞了,也就不会怪怪地看他…… 阿宽很幽默,慢慢,我开始欣赏他了。 雨过天晴,我们各自为对方打了满分,爱神降临了,我带走他的红伞,像是收拢起一片粉红色的天空。 恋爱后,我才发现阿宽有一种渗入骨头里的力度,也许他不很强壮,但他铁骨铮铮,我相
信,全世界只有他一个可以抱得动我,因为只有他,我愿意。这次艳遇,令我诗意盎然。
C、主角林卫权:结婚7年了,有一种说不出的孤独,在家里,总没什么好心情,过一种“有妻徒刑”的生活。 曾经的激情,一天天消失。对于*爱,也成了一种例行公事,甚至比握手还寡味。常常一个人躲在卫生间里抽2个小时的烟,不为别的,只是因为闷得心烦。 所以,我喜欢出差,在旅途中,我希望有一个人,应该说是梦中情人向我走来。一次,在去上海的列车上,遇到了陆小姐。本来,她是在我下铺,但为了“安全”,陆小姐想与我对换一下卧室,我一百个答应。她有一种说不出的美,特别是那长长的脖,有一种芭蕾舞演员的韵味。
当她半夜掉下一只“文胸”时,我睡不着了。那扇门内,只有我和她。她接过我递上去的文胸时,也说:“失眠了!”那好,聊天吧!天南海北的,再聊到各自的人生,于是,决定看我的手相。
我把手给她,醉翁在意不在“手”。陆小姐也心领神会。 一夜过后,我们在站台上分别。拥抱了,不过,其他的事没有发生,也不必用暖昧的省略号,那是纯精神的一夜欢愉,还有一丝淡淡的伤感,不过,这种记忆永远美好,而且纯洁。
D、主角刘君:我有点反叛,不喜欢
婚姻,或称不适合有婚姻,至今仍是光棍,便是铁证。酷爱工作,敬业,但也懂得生活,什么时尚,都不想错过,活得潇洒,我不想太委屈自己。
为了排解偶尔袭来的寂寞,我投身到艳遇的实验洪流中。外形不坏,有人说,我还是个偶像形的先进工作者。所以,艳遇对我而言,一点不难,但游戏还是要有规则的,所以,我不轻易对女友承诺什么,我不能因为自己的缘故,而耽误了她们的佳期。
酒吧、迪吧、保龄球馆、夜校、公园、海滨、电影院、书店、咖啡屋、车上、吃喜酒的地方,甚至慈善募捐会上,都可以看到我的身影,我喜欢人家叫我“爱情猎手”,让我心动的,都会去进攻,现代版的艳遇,不能坐着去等,去幻想。
有人说,这个时代,女孩的裙子已越来越短,而男人的斗志却越来越低。所以男人稍稍有点“赖皮”,就能吸引一大批女友,你想艳遇吗?不妨让自己看起来有点“坏”……
艳遇是不是成为一种流行病 1.艳遇拒绝纯情? 小冰从大学生的角度出发,认为艳遇只在于有一种不可知的浪漫,它依然纯情。她渴望艳遇,但一生只要一次。 刘君反对这种提法,他认为渴望艳遇的人大都抱游戏心情,不会太认真,有时,甚至只想体味一下“偷”的出轨心情。 2.“艳遇”
不是贬义词? 刘君进一步分析说,现在外遇,不一定男人风流,女人风骚;不一定因为夫妻没有“共同语言”;不一定妻子凶悍,不一定太太是黄脸婆……总之,不一定是因为家庭有问题,婚姻不幸福,很多时候,它只是为了面子,为了新潮、时髦,为了吹牛。据说,男人的虚荣心排行榜上,列第三位的是:“一段浪漫的艳遇”,头两位是:香车和手机。
林卫权坦承,渴望艳遇,是因为对婚姻的失望,而产生的一种补偿心理。 吴庆补充说,由于心态上的开放,加上外在环境的诱因增多,男人很容易掉入感情漩涡。 一名陈姓中年妇女(刘君的邻居),曾在一个沙龙上认了名干兄,一个秃了顶的台商。不少人议论这桩粉红色的事件。不久,陈女士的老公也在外头摘到一朵“小芳”,这小芳第一次上陈女士家,娇滴滴地叫陈女士“嫂子”时,陈女士发火了,她指着丈夫的那位“干妹”吼叫:“认什么干兄,我13 岁时就玩过了……” 陈女士的意思是:怎么现在才流行? 小冰认为:这是一个可以放松的年代,但不可以放纵,存有太多幻想与绮念,往往最后无法把住自己的心。责任感在人们心头的弱化,已体现在人们的“婚外情”里,甚至有的只有“婚外性”,而这是一种可怕的流行病,因为我们生活
毕竟还需要秩序。
3.谁是艳遇的主角? 对于艳遇的流行,吴庆、林卫权均认为女性负有一定责任。由于“爱情至上”的口号泛滥,不少女性不管对方是否已有“家室”或“内人”,强行让男人“雄起”或犯错误。
还有一点,女性经济上能独立了,便认为不必把婚姻当作一种“谋生”的镣铐,宁愿去追求一段又一段浪漫的、纯粹的爱情。他们不要男人老土的 “负责”,也“无意”去破坏别人家庭,从实践上去完成一些男人“喜新不厌旧”的歪论。但实际上,他们在“不要”与“无意”中,早已伤害到了别人。 我就曾历险过这么一个女子,有天下午,我和她在电梯里巧遇6次。这不是一件机率很高的事,所以,最后一次,那小姐开口说话了:“我感觉到如果我们再碰一次,可能会出事!”这样的明示,只有现代女孩才可以做出来。
刘君这回站在小冰一边,异口同声反对我们三个。他说,全是男人的错。男人有个劣根性,易变,爱想入非非。他们最大的遗憾是:20岁时想追的人,和40岁、60岁时所想的人,都不是同一个。换言之,男人花心,男人最爱做的事是,每10个换一届太太。
小冰补充说,为了测验大学男女生的“意志力”,美国密西根大学的心理学家不久前做了一个有趣的测验,他们选定两名年轻的俊男美女,到佛罗里达州一所大学校园里做“街头试验”——
美女向100名穿梭校园的男生“靠近”,对他们说:“你愿不愿意跟我上床?”结果有75名男生喜出望外,马上吞口水点头答应;回答“不”的,只有25名。 同样的需求,由参与试验的帅哥向100名不同女生提出时,答案则是100个斩钉截铁的“不”字! 小冰说这些时,脸上洋溢一种自豪。 看来,渴望艳遇的男人,是易燃的,但如果,没有“火星”激活,它也是烧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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