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生活世界中的多面向因果思维

作者:佚名来源:中华励志网 2011-02-08

人生活世界中的多面向因果思维[1]

郭士贤﹝真理大学宗教系﹞

张思嘉﹝世新大学社会心理系﹞

论文摘要:

台湾地区在今年﹝2002﹞重新开放乐透彩券的销售,并引起一股购买热潮。许多民众不但踊跃购买,在号码的选取上采取各种另类的方式,寻找开奖号码的灵感。此外,命理风水之说仍然在民间大行其道,广受各阶层人士所采信。这样的社会现象其实深受华人文化固有的宇宙观以及宗教信仰的影响,因而共同型塑了华人特有的因果思维方式:

第一,来自西方的理论都是从主客二元对立的世界观出发,将外在世界与个体自身视为分离且独立存在的实体,外在世界的变化规则与个体自身的遭遇只有直接、以及可供理性分析的素朴的因果关系。第二,华人社会一向重视人与人的关系,特别是以家族概念为架构的人际关系网络。关系的因果思维是华人社会行为的一个重要特色。第三,传统中国文化中的天、地、人三才并立的宇宙观中,形成一套天时、地利、人和三大因素共同促成事情发生的因果观点。在这个主体客体互相含摄的观点之下,人自身与周遭环境以及大自然变动规则之间,存在着某种模拟的因果关系。第四,台湾民间信仰是属于多神的、普化的宗教,人们相信超越世界的神明可以响应信徒的祈求而介入生活世界中的事件,这是一种宗教的因果思维。第五,在前述各种因果思维并存的情况下,人做为有反省能力的行动主体,总是参与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之中。纵使外在环境或事件无可改变的情况之下,仍然可以透过修行积德的手段产生自我的转化,取得更高层次的视野,因此修行积德与事件之间形成一种超越的因果关联。

上述的几种因果思维之间是可以同时存在,互相关联的。基于这种多重因果思维并存的认知,使得人们思考人生重大事情的时候渐渐养成面面俱到、兼顾各个层面的习惯,并在各个因果思维角度中采取宁可信其有的态度。华人的多面向因果思维提供了理解像「求明牌」这类的非理性行为的一个可行的思考架构,也可以做为建构本土宗教心理学的参考,并且还可以提供华人自我研究的另一种观点。

论文关键词:宇宙观,因果思维,天人模拟,修行,台湾民间信仰,自我概念,

前言

台北银行自2002年1月17日发行「计算机公益彩券」以来,连续几期的「乐透彩」开奖让全台湾陷入疯狂,有人每天忙着排队签注、有人到处求明牌,有些报章甚至为「乐透彩」开辟专栏,俨然是一股全民运动。乐透彩券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发行,追求一夕致富的心愿也是世界上许多人的共同梦想,但是我们在其它国家的签注彩券行为中,看不到如此沉迷于五花八门的猜数字活动,这种种不理性的现象可说是具有本土特色的「求明牌」行为。

其实台湾人的「非理性」行为还不止于此,每当遇到个人或家人的人生重大事件时,例如择偶前合八字、结婚看日子、择良辰吉时剖腹生产、买房子要看风水、换工作及投资理财看个人流年运势、长期病痛或运气不佳而调整风水或祭解等等,常常会向算命师求教或是透过宗教仪式向神明烧香祈福、解运、安太岁。若仔细观察台湾民众的生活实况,类似求明牌的「非理性」行为其实很常见。台湾社会的经济发展、受西方文化影响的深度以及教育的普及程度都已经被视为是现代化的社会,但是所谓「非理性」行为却很普遍;而且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并不一定比教育程度低的人看起来更理性,高官巨贾相信命理风水之说的大有人在;遇到人生重大事件或生活中困扰已久的疑难杂症时,采取「非理性」行为的人则不分身份地位。

这个现象引出一个尚待解答的问题:台湾民众有机会受了这么多现代化教育之后,其思维特色是什么?为什么看起来不理性的行为会在生活中一再产生?要回答上述问题,我们必须回过头来看看台湾社会所拥有的文化特色是什么,观察这里的人们到底如何解释一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又是如何在因应所遭遇的问题。首先,可以从探讨因果思维及宇宙观着手,此外也要兼顾影响人们日常生活与行为模式深远的民间信仰。以下我们就分别来看这二个方面所带来的影响,首先是整理有关西方对因果关系的重要论述。

一、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 (causality) 的研究原本是属于哲学的范畴,心理学者们也很少直接触及这样的主题。在西方哲学领域中,早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中已经探讨过「因果」这个概念 (Weiss, 1967),所谓的「原因」有下列四种含意:causa materialis﹝在此暂译为:物质因﹞指的是从某个物质所导致的结果;causa formalis﹝形式因﹞指的是一个探讨对象、一件事情或一个机器的精神或结构;causa efficiens﹝作用因﹞指的是一个转变或发展的原因;causa finalis﹝目的因﹞指的是一件事情的目的,而这目的是解释这件事的原因。

上面四种含意中,causa finalis相当于今天所谓的目的论 (teleology),其所要描述的是因为有一个目的,所以导致一件事或一个状态发生;要解释件事或这个状态不能从它过去的原因去说明,而是以其目的为解释原因。这样的因果解释观点与行动理论 (action theory) 中所探讨的agent-causality相彷,也就是一个带有目的的行动可以做为解释一件事情的原因。另外,causa efficiens所要表达的是由于一个对象的作用﹝一股力量或一种影响力﹞使得另一个对象形成或产生变化;换言之,这个因果观点所强调的是二个被解释对象之间的关系,而causa materialis与causa formalis所着重的是单一个被解释对象的物质方面或结构方面的特性 (Koriath, 1988)。例如我们向小孩子解释「冰」是什么东西?它是怎么变成冰的?为什么会浮在水上?…等等问题时,我们所给的答案中也包含了水的特性、其随温度改变而呈现的固态、液态、气态等现象、冰的密度比水低,所以冰块会浮起来…。这些答案中就包括了上面所要区分的几种不同的「因」的解释。

十八世纪哲学家David Hume对因果关系 (causality) 的论述有不可忽视的贡献。Hume (1978) 提出一个看法:当我们说「a是b的原因」时,我们是在分别观察检视a与b这二个对象之后,针对其关系提出一个看法。单单仔细观察a与b,并不足以让我们产生「a是原因,b是结果」这样的结论,二者的特性之间要有一种必要的连结关系 (necessary connection),而且这样的连结关系必须是恒久不变的关系。换言之,a与b这二个对象必须要在我们的生活世界中彷佛事先决定好似的先后出现;而且这先后出现的现象会让我们的思考能够接受它们是一先一后有稳定连结关系的二个对象;最后,这样的先后出现的规则本身有连续性 (continuity),而且a与b这二个对象之间的因果关系就是大自然规则,也就是说,整个大自然界是一个很复杂也很有秩序的整体,每件事物的生成与毁坏都有可理解的原因 (Hume, 1978, pp. 221)。

同样在Hume的年代,针对「因」、「果」、「必要的连结」、「稳定的连结」、「连续性」等概念的定义,以及如何从经验中得到或推论出上述概念等等,其它哲学家也纷纷提出他们不同的见解﹝例如John Stuart Mill, 1968; Immnuel Kant, 1999﹞,在此暂时不做深入介绍。值得一提的是,西方哲学家们虽然对因果关系有不同的诠释与见解,但是他们都一致认为整个因果关系的讨论必须在可经验的范围内,属于先验的部份则应该另外讨论。

在Hume的理论中,整个世界的所有事物都是秩序井然,每件事都有其一定的原因,这是一种决定论的因果关系,我们所看到或经验到的事物,只是整体复杂的因果结构中的一小部份。到了二十世纪初,由于量子物理学的发展,物理学家们发现其所观测的对象﹝例如电子的运动轨迹﹞并非如先前预测的,在一定的条件之下必然有稳定且连续的测量结果 (Heisenberg, 1955) ,在量子力学的世界中,同样的a状态或条件之下,我们无法测量到精确稳定的b的结果。这样的发现等于宣告当年Hume所说的观念「因果关系就是大自然的定律」不完全正确。Heisenberg于是提出一个说法:在量子的世界﹝微观世界﹞中没有决定论所说的因果原则,在原子的世界﹝巨观世界﹞中决定论的因果原则仍然有效。Planck (1948) 则认为如果原先以为的有明确因果关系的系统中有一小部份是无法预测的,那么整个系统就不再是可预定的 (indeterministic)。

其实,无法精确测量及预测不仅是量子物理学的世界中才有的现象,在计算人造卫星的运动轨道时也发现理论预测值与实际轨道有所误差,只是人们可以透过统计方法把许多误差值的平均值化为零。此外,在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的领域中,也很难区分原子及分子的层次,许多研究的结果只能用统计学或机率的概念来预测实验结果,而非使用精确的预测值 (Stegmüller, 1983)。同样的,在神经生理学的领域中更是如此,在生理现象与心理症状之间很难找到像Hume所说的单纯的因果关系。针对这新的物理现象以及其所带来的宇宙观的修正,像Carnap (1969), Heisenberg (1963), Planck (1948), Schlick (1969), Stegmüller (1983) 等人从科学哲学的角度有深入的反省与探讨,在此不再详述。

从上面的简单讨论中我们看到,Hume所建立的因果关系理论在十八、十九世纪的物理学中仍然有效,但是到了二十世纪,在量子物理世界中的因果关系已经不能适用Hume所提出的单纯因果关系概念,反而是机率概念比较适合用来表达量子力学中的因果关系。但是这样的因果思维及表达方式能够直接转移到日常生活来用的机会恐怕不多,事实上,人们对其生活世界中的因果关系的理解另有一套思维或表达的语言。

小结

以现代华人的角度回顾古代希腊的哲思,我们发现古代希腊哲人把「因」这概念分析得相当仔细且复杂。其实,希腊文中的αιτία﹝相当于英文的cause﹞就具有多重的意义,并且在文句中隐含了罪责、起头、引导、统领、领导等延伸意义 (Koriath, 1988, p.2)。在这样的语言特色之下,古代希腊哲人的思维自然会区分这许多不同的「因」的特性。同样的,受到传统哲学观念以及中文母语的影响,华人的生活经验不同,对因果的思维应该会呈现不同的切入角度与理解方式。这一点在本文中会继续讨论。

此外,过去心理学家很少有系统的探讨人的因果思维,比较有名的理论像Fritz Heider (1958) 的内外归因理论算是触及到人的因果思维。Piaget虽然也研究小孩子的知识如何发生,但是他所关心的genetic epistemology探讨的是人如何在成长过程中逐步生成一套理解物理世界规律的认知模式,重点并不在探究有没有其它因果思维。但是我们从上面得简短讨论中已经可以看出,因果关系的定义可以是多重的,人们的因果思维受到语言及自身经验的影响,其真实面貌仍有待整理与探讨。以下我们先简短讨论华人文化中的宇宙观及宗教信仰,并设法从中找出华人生活世界中不同的因果思维。

二、传统宇宙观与民间信仰的影响

所谓宇宙观是一个民族对于世界的看法和假设,它至少包含二个部份,一是宇宙论,即探讨宇宙的组成及什么实体及力量控制它;二是人与宇宙的关系,即讨论人在宇宙中的角色、地位及人与宇宙的互动关系。因此探讨中国传统的宇宙观是了解我们自身的思想及行为的重要途径之一﹝吕理政,1990﹞。

古代天文学中,「天」为万物规律运作的实体,没有鬼神只有秩序,人可以运用智慧去了解这个秩序。儒家思想基本上视「天」为自然的、自动运行的力量,但是并不探索具体自然现象,而集中心力研究人的社会,并且将「天」视为是一种道德力量。道家对「天」的哲学思辨将天解释为本然自有的自然之道,人以顺应自然之道为处世原则。

在儒家思想影响之下,中国人主要关注的所在是社会与伦理的问题,这一个特质也呈现在中国宇宙观的现实取向上,自两汉以来,一直没有脱离以宇宙观处理人事的基本态度。因此,可以说宇宙观主要不是为了探索了解宇宙或自然,而是为解决社会人事问题而存在。余英时﹝1984﹞认为,所谓人与天地万物一体或天人合一是中国人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之基本态度,而且自两汉至今的二千多年来,中国人大体上都接受这种看法。实际上,对天人合一思想的意义各家学说也一直没共识,例如原始道家倡导「顺应自然」,而儒家倡导「道德理想」,术士主张「应合天数」,还有如丹道派道士所追求的「白日飞升」等等。但是不同意义的天人合一思想在理念上均排斥一个与社会或个人对立的天或自然,而视天、人、社会为一个均衡而和谐的整体。

中国宇宙观中的宇宙解释系统﹝阴阳五行说﹞,其基础是几组自成系统的「假设」,在符号化之后更是具有演绎能力且广为流传,且存留至今而不衰退。在中国的宇宙观中,「天」或「自然」被化约为时间与空间的秩序系统。这有秩序的宇宙解释系统是以时空系统为核心,进而进行一连串的扩充过程。在这扩充的过程中开始引进「符号」,这些符号在早期大多是大自然中可观察的现象或实体,逐渐的也引进一些抽象的符号系统。一旦形成了符号系统,也提供了演算及操作的可能,于是演变成以宇宙观操作人事的术数。另一方面,中国传统信仰与术数也在同一套宇宙观的思考方式下,天被化约为多组的象征符号,并在天人感应的理念下,宇宙符号透过人为操作,达到追求社会人事福祉的目的。

传统宇宙观中的宇宙被视为是自然现象及秩序的整体,而其核心则是彰显自然秩序的时空系统;根据阴阳五行之说的论点,由时空系统所模拟的自然万物,可以对应到秩序井然的阴阳五行的符号系统。从天人感应的思想来看,运用宇宙符号的模拟作用,从而进行宇宙符号的操作,以达到社会或个人的一些特定目的,充分显示中国的宇宙观的实用特质。宇宙符号操作所根据的理论即是「天人感应」与「天人合一」的宇宙运作概念。换言之,宇宙符号因为是宇宙整体的象征而可与社会人事相感应;人则可运用宇宙符号于人事中,以求得与天的和谐。而命理风水之说则是以天人感应为基本理念,而进行宇宙符号的操作之术,其目的是测知人事的吉凶顺逆,并可因之趋吉避凶,进而藉专业的宇宙符号操作而主动谋取或创造福祉﹝详见:吕理政,1990﹞。

在这样的宇宙观之下,李亦园﹝1996﹞进一步提出「三层面和谐均衡模型」,指出华人心目中的理想是在天、人、社会三个层面都取得和谐的状态。所谓的三层面均衡和谐的体系,实际上说明传统中国人价值观中追求均衡和谐境界所必须的项目与步骤,换言之,传统文化理想中的最完美境界,无论是个人身体健康乃至于整个宇宙的运作,都是以此一最高均衡和谐为目标

民间信仰的影响

根据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所进行的台湾地区社会变迁基本调查,台湾地区民众约有65%的人其宗教信仰是属于民间信仰﹝瞿海源,1997﹞。民间信仰是一种多神的﹝polytheistic﹞以及普化的宗教﹝diffused religion﹞,其内涵是佛教、道教及其它本地信仰传统的混合体,的这种宗教信仰型态与民众日常生活有密切的关系,无论在生活上遇到什么疑难,都可以诉诸神明,祈求庇佑与指点。就心理层面而言,这样的信仰型态对帮助现代人面对生活所产生的不确定感,有相当的支持和抚慰作用。以下就针对民间信仰中与本文所要探讨的主题相关的特征先做简单的介绍。

首先,民间信仰的一个重要基本特征是强调灵验性。通常一间寺庙的香火是否兴盛,除了取决于神格的高低之外,最重要的是神明的灵验性。信徒对神明的信仰多半是建立在某一个神明是否灵验,而比较不在乎所膜拜的是什么神明。因此一般信徒通常不会固定拜某一个特定的神明,这也衍生出相当有包容性的多神信仰特色。此外,在台湾地区有许多较为普及的神明广受膜拜,例如妈祖、恩主公、观音、王爷、有应公等等,这些神明原本所职司的范围已经难以区分,例如妈祖原本是渔民在海上的守护神,但是现在的妈祖信仰已经扩展到生活中的所有层面。也就是说,神明的类别的区分愈来愈不重要,灵验与否才是最重要的。

在只求灵验的前题之下,民间信仰者对神明的观念并不很清楚,许多人都只是跟着大家「拿香随拜」,或是依照祖先留下来的习俗祭拜神明,大多数人都无法说清楚神明到底是什么。有些人还认定神明是伟人圣贤死后被人们尊奉为神来祭拜的,神明未必要是来自神圣界的人物,也可以根据其伟大的事迹从凡人升格成神。信徒对神明或自身信仰的想法是很实际的,多半强调其功能面,至于神明是什么,对大多数信徒来说不是那么重要,只要神明能够提供心灵安定与寄托就可以了。

第二,民间信仰是功利性很强的宗教。一般信徒在向神明祈求的,多半是家中大小平安,所谓「平安」泛指家庭和睦、家人身体健康、家道兴旺、家中没有意外事故等等。在民间信仰的宗教活动中,信徒并非有事才到庙里向神明祈求平安,而是将祈求平安当成一种宗教习俗,平安是信仰的中心,神明是因为能够保护信徒的生活而为人们所虔诚膜拜。在信徒口中流传一句「有烧香,有保佑」,正呈现出民间信仰的信徒们普遍相信:平时多烧香,事到临头才不会手足无措的抱佛脚。就民间信仰的内容而言,包含有佛教积功德、种善因的想法,也有儒家所强调的仁义教导,更有道教所强调的应合天数,但是信徒仍然以求取现世的实际生活平安、富足为主,比较缺乏像基督宗教中对超越性的终极关怀。

第三,强调人本身的努力。在民间信仰的观念中,信徒虽然重视祈求神明保佑一切平安顺利,但是在实际生活上,他们还是主张人要靠自己努力才会有成功的机会。人若自己不努力,只靠神明的庇佑也是不足以成事。许多信徒会说,成功是要靠自己,但是神明还是要拜,因为人们相信「有烧香,有保佑」,更重要的是可以求神明指点人生的方向,使人们在许多可行的途径中,选择最佳的行动方法,并且以积极的态度去行动。所谓的「成功」除了自己努力之外,若有神明的指示与庇佑就更可能实现了。上述这种强调个人努力的观念,与台湾社会中重视勤奋工作与节俭的传统相辅相成,成为主导人们生活态度的主要价值观。但是近年来,在台湾社会中功利导向与竞逐金钱的风气兴起,已经渐渐对这项传统价值观产生不良的影响,但是其中所强调的靠个人努力的原则并没有改变。

三、多面向因果思维

在台湾地区的民众,虽然因为教育普及、接受现代化教育的机会相当普遍,也学会合乎逻辑的思考方式与判断能力,但是无论是自然科学或是人文科学的知识,目前都还不足以完全解答人们在生活世界中面对人生起伏及生活中的诸多疑难。另一方面,传统的宇宙观以及民间信仰则提供不同的思维方式,其中包含许多生活的智能以及对事物发生原因的解释,在面对人生中无法解释的问题时,成为有效帮助人理解其遭遇的观点。在耳濡目染之下,这些不同的思维方式渐渐影响人们的行为与思考,也形成特殊的华人因果思维方式。

以下我们就尝试整理这些展现在华人面对人生及生活疑难的因果思维,并且在后面继续说明这几类不同的因果思维如何并存运用。

1. 逻辑的因果思维

首先是逻辑的思维,这是一般人常用的思维方式,也符合日常的生活经验与常识,特别是面对所处的生活环境中的物质的、物理的或是生物性的问题,特别需要运用逻辑的思维。例如我们要出门去上班,从家中到工作场所,要如何走路或是运用什么交通工具等等,其中所运用的正是逻辑思维。又例如感冒,我们会认为是受到某病毒感染,经过吃药、休息一段时间之后,它会渐渐痊愈。这些都是运用质朴的 (naive) 因果思维来理解在食衣住行中所遇到的问题。

就行动的层面而言,人们一方面会以逻辑的角度思考或解释事情形成的前因后果,另一方面也将自身的行动视为参与在整个因果体系中的一部份,在自身行动与事情的结果之间有着清楚、可理解的逻辑因果关系。因为有逻辑的因果思维主导行动的产生,这类的行动也可以称为工具性的行动 (instrumental action) (Eckensberger, 1996)。

如果面对的是人而非物理环境,那么所应该采取的是以沟通为主的行动。虽然行动者在面对人的时候,同样以达成自己的目的为导向,但是所采取的手段或方式则是沟通的性质而非工具性的操纵控制﹝参见Habermas, 1981﹞。即使我们说「利用某人去做某事」,但是这个利用的过程必定是沟通的动作,例如利诱、劝说、威胁等等,其实都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形式。

2. 关系的因果思维

在华人社会中,「关系」有着特别的意义。黄光国 (1988) 清楚指出关系的二个重要层面:首先,关系是一种「人伦」,就是人与人的实际关系,这个层面偏向于静态的社会结构;其次,关系也是一种「资源」,就是指拉关系或套关系,这个层面偏向动态的互动现象。陈介玄与高承恕 (1991) 则指出,关系指的是某种通向特权的特殊管道,这种特权不是每个个人或团体可以任意得到的,而是随着个人权力的多寡、团体的强势与否,而有所变动。

「关系」做为一件事情的成因之一,它所引发的行为并非单一的行为,而是一连串的复杂的行为。黄光国 (1988) 在探讨人情与面子的问题时指出,为了建立或维持一份关系,人们运用了相当复杂的考虑方式,其中有工具性的思考、情感性的思考、以及混合性的思考。在这诸多考虑之下所引发的行为其实相当多样,但是其最终目的都是指向要达成原先的目的。

就生活经验而言,华人社会中讲究人际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特别须要花心思去经营。一般有社会经验的人都相信,如果有好的人际关系,特别是与长辈上司的关系良好,这样更容易帮助自己在工作上以及职业生涯发展上领先他人。很多时候,人们在解释别人为什么会职务很快的升迁,总是在归因于工作能力突出而受到升迁之外,也会归因于当事人与上司的关系好,或说是「后台很硬」,也就是说当事人实际工作能力未必相当杰出,但透过人际网络的影响,使自己不但不会受到上司忽视,反而因为这关系网络的影响,更容易取得好的职位。纵使在私人生活领域也是一样,例如家庭生活中的问题,无论是夫妻失和、二代间的冲突,当事人若无法自行解决冲突,则由家族内的长辈或亲人出面协助以挽回家庭的和谐。在这整个过程中,若详细分析起来还有许多的因素在运作,但是我们仍然看到关系在解决人际冲突时被当做一类有效的手段,在关系与结果之间有一种必要的关联。

在这样的观点之下,「关系」变成一个人的成就背后一个不可缺的、决定性的因素,就像个人的努力一样重要。它虽然不是一个可以任意做工具性的操弄,但是它是可以培养、经营的;拥有良好关系也不一定能保证事事亨通,但是它往往是一件事情成功与否的必要条件之一,甚至于是有决定性影响的因素。

3. 模拟的因果思维

模拟的思维方式早在《周易》中即已发现,例如《系辞下》:「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这段话说明了伏羲氏把「天文」跟「人文」二件事做转化性的模拟。从今天的理解角度看来,天文与人文二者之间并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周易》则主张人与自然都遵循共同的规律,因此透过观察天文的变化,便可从中了解人世的吉凶顺逆﹝李国安,1989﹞。以《周易》的这个观点为基础,后来经过历代民间有志研究的学者不断增补,逐渐发展成今天我们所见的命理风水之说。命理风水之说的理论或流派相当多,无论是哪一种推算方法,其探讨的对象都是透过对大自然的变动规则的解读,对应到人事上面,用以解释或预测个人的遭遇。

在台湾社会中,相信命理风水之说的人并不在少数,许多人在面临人生中重要且难以理解或掌握的事件时,都会逐渐松动原本合乎逻辑的思考方式,转而听信命理风水之说的解释。例如家中放置鱼缸以求得财运、结婚选好日子、买房子要先看风水、运气不好时可以改名字以求改运等等,这些做法其背后的用意,正是要透过对应大自然的时空秩序,以求趋吉避凶,得到个人的最大幸福。

但是对应大自然的时空秩序﹝例如选在好日子结婚﹞与个人的幸福﹝例如婚姻生活平顺﹞,二者之间其实找不出任何有说服力的逻辑的因果关系,但是人们相信选在好日子结婚应该会对婚姻生活有所帮助;更重要的是,许多人担心如果不这么做,真的会给婚姻生活带来什么不幸。如此看来,在模拟思维之下,因与果之间的关系似乎不是十分明确,因果之间的作用是模拟的,也就是说二者之间有一定程度的对应关系,但是也不是百分之百的互相对应。我们很难明确的说「采取这个行动百分之百会有助于那个结果的产生」,反而是「不采取这个行动很可能就不会有那个结果」。具体的说,在良辰吉时结婚不保证夫妻关系良好,但是不在良辰吉时结婚恐怕会对婚姻关系有不良的影响。

这样的模拟的因果思维深深影响了人们对事情来龙去脉的理解,也对许多行动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因此我们会见到:为了「讨个吉利」,绝大多数的台湾民众不会选择在不宜结婚的凶日举办婚礼﹝消极避免﹞,而且,很多人会刻意调整结婚当天的整个行程,以配合在良辰吉时将新娘娶进门﹝积极迎合﹞。同样的道理可以运用在商家店面择吉日开张、办公室风水的摆设、在屋内放置鱼缸以带来财运等等,在此不再详细举例。

4. 宗教的因果思维

宗教的因果思维由于受到不同宗教教义的影响,应该要依其教义中的宇宙观分别论述。本文受限于篇幅无法一一详加说明。这一类的因果思维有一个共同的特色,就是人们所信仰的神明可以成为事件发生或不发生的原因。

在台湾民间信仰的影响之下,人们向神明求告的事情包罗万象,几乎生活上可能遇到的大小事情都可以成为祈求神明帮助的内容。但是,纵使是香火最鼎盛的庙宇中的众神明,也不一定对每一个信徒祈求的每一件事情做出回应,常常我们所观察到的是信徒透过庙宇订定的仪式去做﹝例如掷茭杯、抽签诗或是等候神明起乩、降鸾等等﹞,即可得到神明的回答。信徒们相信,若是神明的灵驾在祈祷的当下也在场,并且愿意回答问题,则所提的问题就会得到一个明确的回答与指点;若神明不愿响应或是当下没有倾听信徒的求问,也可能无法得出明确的掷茭杯的结果。简单的说,台湾民众当中许多人相信,生活的平顺与否都跟神明有关,神明若是不保佑,灾难或厄运随时会临到自己头上;相反的,若是神明出手相助,无论是指点一个方向或是直接介入促成事件的改变,都能帮助人解决眼前的困难,使所遭遇的困境产生正面的结果。

佛教的教义是教导人们追求了悟生死的大智慧,透过不断的修行参透人生中的诸般苦楚,但是在实际的宗教生活中,信徒所供奉膜拜的往往是具体的某位菩萨﹝例如广受膜拜的观世音菩萨、地藏王菩萨等等﹞,而且在信徒的宗教体验中,所供奉的菩萨真的会响应信徒的诚心祈求而直接介入人的生活当中,改变事情的结果,解救信徒的苦难。

另外,基督宗教所信仰的是独一的造物主上帝,信徒们相信人世间的一切事情都有上帝的旨意在其中。纵使因为对教义的诠释见解不同而有不同的教派产生,但是大多数的神职人员都不会否认上帝会差遣圣灵降临并与信徒同在,圣灵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心思意念、可以治病、赶鬼、保佑信徒的人身安全,更会激励人心。

在这类宗教的因果思维中,最大的特色是接受灵界 (spiritual world) 的存在,并且相信神灵可以与人的生活世界相通。虽然神灵的存在无法以科学证明,但是许多人的宗教经验中都确知有神明在保佑或是有来自鬼神的骚扰,另外有些人纵使没有直接体验鬼神显灵的奇妙经验,也能够从旁人的经验中感受到灵界的力量,进而相信神灵以其超越想象的能力帮助人的可能性。因此人生活中所遇到的吉凶顺逆都可能跟神明或其它灵界力量的介入有关,这些来自灵界的力量自然被视为是事情的成因之一,因与果之间的关系只能用奇妙的或神奇的 (magical) 字眼来形容。

5. 超越的因果思维

在宗教的教导中有一类思维值得特别提出来说明:民间信仰中特别是有关个人修行、做功德的部份,对信徒的影响相当深远。

在佛教的观点中,今生所受的一切顺遂或灾厄只是业果,前世所做所为才是导致今生所承受的一切的真正业因。这跨越二世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很难加以详细描述。既然一件事情的原因有隐而不显、难以言说的成份,人眼前所遭遇的苦难与不顺的原因更是由来已久,因此人要立即解决眼前不如意的遭遇也是不可能了;人所能作的是从此刻起,觉悟这万般的因果报应的规则,转而从改变自己的心思意念与一切习惯着手,从当下开始种下善因,以便给自己此生剩余的时间,或是来生的遭遇累积好的因,以便在未来承受更好的果。而这转变心思意念及改变习性的努力过程即是所谓的「修行」。

在民间信仰的善书中,我们可以看到教导信徒要行善积德的诸多教材 (郑志明,1988),例如其中广为流传的故事是「了凡四训」,并在故事的末了详细列举「功过格」,将人的行为依其善恶化约为具体的分数,行一件善事得若干分,做一件恶事减若干分等等。此外,在许多鸾书当中也以神明降鸾说教的形式,在一问一答之间教导信徒应该如何修身养性,以追求从生活的苦难中解脱的境界。依此具体准则,一般信众可以警惕自身行为,以免多行不义之事而累积太多负分,最后遭到惩处死后下地狱的厄运。人无论要在死后上天堂或是在此生祈求多福,务必要节制自身欲望,注重道德修养,多行善事,广积阴德,这样才能给自己或家人带来长远的福气。

无论是修行或是积德都有很浓厚的宿命色彩,人面对眼前所遭遇的事件都应该想到它是累积许多因缘所造成,其中包括自己过去﹝或前世﹞所做所为而导致,虽然不是全然的命定,但是也已经早就埋下伏笔,迟早要遇到的。但是,在这相当宿命的思维背后却有创造命运的可能性存在,只是要把事件的因果之间的连结提升到超越的层次,时间的广度延展到一生或是进一步包括前世与来生,阴德与善因作用的对象除了自己还可能包括家人或子嗣。

超越的因果思维与宗教的因果思维不同之处是,这其中不必然有另一个神明的介入,全凭个人对自己的心思意念以及行事为人的克制与调整,就可以超脱轮回、可以累积阴德,种下善因,进而改变命运。换言之,在超越界﹝所谓的冥冥之中﹞自有一套规范性的因果规则,连神明也不会去更动这套规则﹝例如发自内心行善必然累积阴德,有积阴德者必然有好报应;不断修行的人可以提升自己的道行,增加自己超脱轮回、成仙成佛的可能性﹞,人的一生虽然身处这套超越的规则的影响之下,但是可以透过自主的修行或积德的行动,为自己创造好的未来。因此人的修行与积德的行动是因,道行高深、超脱轮回或是有好报应是果,在因与果之间存在的是一种无法精确预测、也难以反复验证的超越的关系。

四、多面向因果思维的特性

以上我们已经初步陈述了在思考人生境遇时,有几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存在台湾民众的心中,这些不同的思维是来自不同的宇宙观,也对生活中的事件的因果关系有完全不同的解释角度。

虽然不一定同时采用上述五种因果思维方式,但是几乎每个人面对婚姻中的不愉快事件时,都同时运用多种因果思维。一般而言,如果采用逻辑的及关系的思维可以解释一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所有人都会经常采用这二种因果思维方式。但是遇到人生重大的事件﹝critical life events﹞或是个人感到无法掌握的事情时,其它的因果思维方式就浮现脑海中。至于当事人会采用模拟的或是宗教的因果思维,则跟个过去的生活经验有密切关系。例如有人从小生长在民间信仰气氛浓厚的家庭中,因此虽然也相信命理风水之说,但是更倾向相信神明显灵的指点与帮助;有年长者回顾她年轻时有一阵子很相信算命改运,现在她认为算命、看风水都是没有用的,转而宁愿多参加寺庙举办的修行活动,多行善积德。接受基督教信仰的人,虽然不信命理风水,也不相信积阴德的功效,但是很能够接受神迹的说法,也就是上帝可以透过各种可能的方式直接介入帮助人面对困难。

此外,若从年龄的角度来看,大约从进入大学生活起,许多人会渐渐经验到或听闻到生命的不确定性,以及体会到生活中的许多事情并不是自己主观方面用心努力就一定会有期待中的成果,大部份的时候得要看诸多客观条件是否能配合。这些客观条件往往被归因于人际关系、命运、神佑、积阴德、修行等几个方面,而且这几方面的影响力并不会彼此排斥。

面面俱到

在描述亚洲人的思维特色时,Abegg (1970) 提到华人的思维方式并不是像西方人一样,采用直线的辩证思考,针对一个主题一步一步的分析与推论,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这种西方思维方式讲求的是逻辑、因果、与精确的分析;华人的日常思维运作不同,是围绕着一个主题做包围式的斟酌与推敲,从不同的方向逼近主题,从旁观者看来,像是一簇齐发的乱箭,一开始看不到什么方向,慢慢的才能看清箭头指向一个共同的焦点;在这过程中,其讨论的着眼点看似与原主题没有太多的关系,但是在多方斟酌之后,最后会浮现出一个结论。Abegg她认为这种思考的特色是模拟的、联想的、圆周的、共时性的﹝参见黄光国,2002,页220﹞。

华人采取包围式思考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们无论想事情或待人处事,总是以「圆融」、「面面俱到」为理想。在思考像人生幸福、个人前途的抉择、乃至于趋吉避凶等等高度复杂的问题的前因后果时,我们很难只用逻辑的因果思维提出令人完全满意的说明,例如:顺着西方的直线式逻辑辩证思考,我们应该先给人生的幸福、吉凶一个精确的定义,然后思考构成幸福或取得吉的因素有哪些?遇到什么情况人可以怎么做?如果做了之后能有效趋吉,然后又该如何?如果做了无法趋吉,又该如何?遇到无法解释的遭遇又该如何?……等等。照这样子思考下去,整个思路将变得非常庞杂而趋于混乱,虽然不敢说永远理不出头绪与结论,但是思考的人往往在思考过程中已经无法掌握问题全貌。

华人当然具备逻辑思考能力,也并非不懂得辩证的思考方式,但是人生是个极度复杂的思考主题,光是华人社会文化中的人际互动就是一门值得一生不断学习的学问;如何理解人生的起伏顺逆,并在个人的命格与运势中找到自己的定位与行事原则?或是如何修己、做人,好让自己平日与人为善,累积阴德?当需要时会有贵人相助吗?思考这些问题只用直线式逻辑辩证思考是无法令人满意的。

面对人生这个主题,华人的文化提供了不同的思考材料与角度,个人人际关系经营得好坏、本命的格局与流年运势、个人道德修养及生活态度、是否认真参加宗教活动、祖先是否有积德或余荫…等等,各种不同说法就会渐渐进入我们的思考当中,共同成为我们解释一个生活事件的思考架构。当心中有这些不同的因果思维,一个人如果要追求人生成就的高峰或是希望保持家道兴盛这样的「果」,通常会设法面面俱到的在不同的面向上采取行动创造正面的「因」,例如平日努力工作、经营人际关系、与人为善累积阴德、注重阳宅与阴宅风水避凶以趋吉、多烧香祭拜祈求神明保佑等等。前面曾经提到,李亦园﹝1996﹞指出华人心目中的理想是在天、人、社会三个层面都取得和谐的状态,实际上说明传统中国人价值观中追求均衡和谐境界所必须的项目与步骤,换言之,传统文化理想中的完美境界,无论是个人身体健康乃至于整个宇宙的运作,都讲求三个层面的均衡和谐原则,从中我们也看到面面俱到的影子。

也就是说,人们虽然在理智上知道许多行动并不完全合乎科学,但是站在实用的原则,尽量做到面面俱到是最理想、最安心的策略,这也就形成了华人特有的多面向因果思维特色。

宁可信其有

有了上面的了解,再回头看所谓充满迷信或宗教色彩的台湾社会现象,从签注乐透彩券、求发财、问事业功名、个人婚姻、到祈求一家大小平安,在生活中的各个层面都可看到这种面面俱到的思维方式的痕迹。从这个角度解读看似迷信、非理性的求明牌行为,其实当事人并非完全失去理性思考能力,而一味依附在神明的灵验程度上;相反的,这是在实用挂帅的原则下,根据他所相信的几种因果思维采取所应该做的行动,换言之,只要听说什么做法可能有效,都值得尝试。同样的,结婚、搬家、剖腹生产等生活中的大事,选良辰吉时进行,甚至于在过程中加上祭拜神明,也是在求平安、讨吉利的目标下参照几种因果思维所采取的行动。

此外,有了这些面向的因果思维之后,大多数人相信,一件生活中意义重大的事情不可能用单一面向的因果关系来解释,例如以个人财运来说,光靠个人努力或是仅有最佳的人际关系网络,都不足以让人真正发财,至少也要天时、地利、人和、甚至于神意都配合上了,一个人才可能得到并拥有大笔财富;若非如此诸般条件相配合,纵使天外飞来一笔巨额钱财,恐怕也是来得快去得快,甚至于招致其它祸害。在这套复杂的吉凶祸福观念的背后,引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就是人永远无法确定一套说明事情成败的固定公式,并且让这套公式放诸四海皆准;我们能够说清楚这其中可能会有哪些因素﹝例如天时、地利、人和、阴德…等等﹞,却又说不清楚各因素分别占多少影响力,更遑论针对每个因素再做反复验证的工作。因此,人们会就自己所知道的所有可能的因果关系,采取行动趋吉避凶,于是「宁可信其有」的心态就此产生。

宁可信其有的心态并不是绝望中的最后挣扎,而是对诸多效果不确定的因素采取尽量同时并进、多方兼顾的做法,只要自己能力所及,应力求避免因为少做了哪一样,而真的导致所期待的事情落空。换言之,无论人们所追求的是功成名就、升官发财、谛结良缘或长命百岁,个人的努力创造、促成各种正面的因,是第一个必要条件,好的人际关系、命理风水的调整与改善、平时行善积德、多烧香祈福等等行为,都需要人的行动去促成,而这些行动分别都是成事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而且人们相信只有所有可能的必要条件到齐的情况下,所期望事情才可能成就或发生。

五、讨论

在本文前面篇幅中,我们尝试论述华人生活世界中的因果思维其实是多面向的。如果这样的论述成立,那么我们可以进一步思考,什么样的「自我」可以承载运作这样的多面向思维?在社会心理学的领域当中,有关自我﹝self﹞的研究一直是个很重要的研究主题,但是从心理学本土化反省的角度看来,华人的自我与西方人发展出来的理论并不完全契合。杨中芳﹝1991﹞曾经深入整理西方有关自我的理论特色,并且对照华人的自我的特性﹝例如自我界限的流动性,自我的组织的零散性,强调自谦、自制与自控…等等﹞,然后指出研究华人的自我应该在理论方面重新建构属于华人自己的自我结构,在研究工具方面要发展属于华人自己的量表或其它研究方法,如此才有可能进一步呈现华人的自我的特色。相反的,若仍然沿用西方人的理论架构及测量工具,终究无法解决西方理论所未能圆满回答的本土问题或现象。

本文分析因果思维从宇宙观及民间宗教信仰着手,关照的重点在于主体与客体之间如何互动。在本文中所谓的主体是指具体的个人,而且是有自我反省能力的行动主体;客体指的是主体所处的环境,包括物质﹝material world﹞、社会﹝social world﹞与灵界﹝spiritual world﹞三个层次。前述的几种因果思维正代表着主客体之间不同的互动内涵。

主体客体的二分的是概念来自西方哲学;在中国哲学中,我们谈的是天人之间的关系。黄光国﹝1988﹞在整理儒家思想中的天道与人道的关系时,特别提到儒家思想中,天与人之间存在一种互相含摄的关系﹝页121﹞。也就是说,主体与客体之间不是二个分别独立的存在,而是有一种特别的牵连与互动,在主体中可以找到客体的主要特性,在客体中也可以找到主体的主要特性。

进一步说,客体﹝天地﹞本身是不断依循一定的规则﹝道﹞在变化,而主体﹝人、行动者﹞是客体中的一部份;主体身为整体大宇宙的一份子而且具有主动参与的能力,只要用对了方法,顺着客体的规则行事,便能够积极参与在整个变化之中,协助整个变化的过程更加平顺,这样也会使个人获得最大的利益。相反的,若主体意图逆向操作,破坏整个客体的变动现象,虽然可以暂时的搅乱原有秩序,但是客体最后会以其巨大的力量反击,将整个变动的秩序再调整回来。在这种主客互相含摄的互动态势中,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是模拟的而非全部是逻辑的,主体无法以逻辑的思维去操控含摄他的客体,只能将行动的方向从向外针对其所处的环境转向针对自身,调整自身的身心状态或直接的生活环境,以配合客体的变化。因此,在华人的生活经验中,人的意图、欲望虽然可以扩展延伸,可以不断尝试运用个人能力以及逻辑思维去改变外在物质及社会世界,但是最终还是会体认到环境的复杂以及个人能力的有限性,并且发现顺应乃是最佳策略。

此外,我们发现华人在思考「自我」时,并不是先将自己独立出来当做思考的对象,而是先找到一个较大的架构并将自己放在该架构当中,然后在回头定位自己;也就是说,主体的自我定位必须来自客体,只有当客体被主体界定之后,主体的自我界定才能明确的浮现出来。但是,在这看似被动的自我概念背后,却有很敏锐的自我意识﹝杨中芳,1996﹞,以便为自己寻找到适当的定位。就哲学层次的思考而言,天地人三才是传统的定位架构,自我概念在这个架构之下也具有本土特色,例如「天人合一」、「赞天地之化育」等等说法指出人的自我是包含在天地的大我之中,自我与大我的互动是一种模拟的关系。就社会心理学要探讨的社会世界而言,这个较大的架构可以小至家庭,大至整个国家或全人类,因此华人的自我概念是随着场合、社会角色、年龄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参考架构,也因此呈现社会取向的自我、流动的自我界限、自谦、自控等等本土特色。

从这多面向的因果思维出发,当我们进一步思考:什么样的「自我」概念可以执行这多面向的思维方式?在讨论中我们也发现主体的界定必须根据客体,透过把客体做为架构才能将主体的定位浮现出来。基于主体敏锐的自我意识及高度的反省能力,或许active-dependent self的概念会比inter-dependent self (Markus & Kitayama, 1991) 更贴切的描述华人的自我界定。

就宗教心理学而言,这个架构的选择范围更扩展到灵界的层次﹝spiritual world﹞,无论在神明或鬼神的对照之下、或是将自我放在超越层次的架构下寻求自我界限,这样一来自我相形更加渺小,而自我与神明之间的互动也进入到超越及神灵的层次才能理解。例如Erikson (1958) 曾经以中世纪宗教改革神学家Martin Luther为分析对象,说明Luther在面对个人心理认同危机的同时,另辟蹊径的从深度的信仰反省中,找到自己在灵性层次的认同,确立他在上帝面前的自我定位;此举同时也解决了自己心理层次上的认同危机,让他摆脱多年来的心理问题,也能够具备足够的勇气对抗当时的天主教教宗的权威及庞大的教会官僚体系。受限于主题与篇幅,在本文中无法针对相关的研究主题﹝如自我的研究以及宗教信仰如何安定人心﹞做更多的阐述,只好留待来日另外撰文探讨。

六、结语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尝试论述在华人的思维中,介于主体与客体之间有五种不同的因果思维,透过多面向的思维模式这样的理论架构,我们可以比较有系统的重新理解华人文化中普遍相信命理风水之说、民间信仰鼎盛的诸多社会现象。例如本文一开始提到的求明牌、相信命理风水之说…等非理性现象,过去都被心理学者视为难以进行科学研究的对象,透过本文所论述的理论架构,我们尝试说明这类看似非理性的行为,是在一种强调面面俱到的、多层次的、包围式的思维习惯下的行动策略,它让不同面向的行动同时运作,达到圆融处事的理想。这五种因果思维除了代表着五种不同层次的宇宙观,同时也隐含着五种不同层次的自我概念,并开启一个多面向的心理调适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李亦园 (1996):〈传统中国价值观与华人健康行为特性〉。见曾文星(主编):《华人的心理与治疗》。台北:桂冠。

李国安 (1989):〈周易中的模拟思维〉。《哲学与文化》,16,48-70页。

余英时 (1984):《从价值系统看中国文化的现代意义》。台北:时报文化公司。

吕理政 (1990):《天、人、社会:试论中国传统的宇宙认知模型》。台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

陈介玄、高承恕 (1991):〈台湾企业运作的社会秩序〉,《东海社会科学学报》,10:219-231。

黄光国 (1988):《儒家思想与东亚现代化》。台北:巨流。

黄光国 (2002):《科学哲学与创造力》。台北:立绪。

杨中芳 (1991):〈试论中国人的「自己」:理论与研究方向〉。见杨中芳、高尚仁(合编):《中国人‧中国心:人格与社会篇》。台北:远流。

杨中芳 (1996):《如何研究中国人》。台北:桂冠。

瞿海源 (1997):《台湾宗教变迁的社会政治分析》。台北:桂冠。

郑志明 (1988):《中国善书与宗教》。台北:台湾学生书局。

Abegg, L. (1970). Ostasien denkt anders. München: Kurt Desch.

Carnap, R. (1969). Einführung in die Philosophie der Naturwissenschaft. München: Nymphenburger.

Erikson, E. H. (1958). Young Man Luther, A study in Psychoanalysis and History. New York: Norton.

Habermas, J. (1981). Theorie des kommunikativen Handelns. Frankfurt/M.: Suhrkamp.

Heider, F. (1958). The psychology of interpersonal relations. New York: Wiley.

Heisenberg, W. (1963). Das Naturbild der heutigen Physik. Hamburg: Rowohlt.

Hume, D. (1978). Ein Traktat über die menschliche Natur, Bd. 1, Über den Verstand. Hamburg: Meiner.

Kant, I. (1999). 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Köln: Parkland.

Koriath, H. (1988). Kausalität, Bedingungstheorie und psychische Kausalität. Göttingen: Otto Schwarz & Co. Verlag.

Markus, H.R. & Kitayama, S. (1991). Culture and the self: Implications for cognition, emotion, and motivation. Psychological Review, 98, 224-253.

Mill, J.S. (1968). System der deductiven und inductiven Logik, Bd. III, Leipzig.

Planck, M. (1948). Determinismus oder Indeterminismus. Leipzig: J.A. Barth.

Schlick, M. (1969). Die Kausalität in der gegenwärtigen Physik. In: Gesammelte Aufsätze 1926-1936. Hildesheim: G. Olms.

Stegmüller, W. (1983). Probleme und Resultate der Wissenschaftstheorie und Analytischen Philosophie, Bd. 1, Erklärung, Begründung, Kausalität. Berlin: Springer.

Weiss, H. (1967). Kausaliät und Zufall in der Philosophie Aristoteles. Darmstadt: Wissenschaftliche Buchgesellschaft.

[1]本文是二位作者在進行「華人本土心理學研究追求卓越計劃」2001年度子計劃「緣與命:台灣華人婚姻中的控制觀」所做的理論反思。文中所呈現的理論觀點及分類,其思考材料均從該子計劃的深度訪談資料中整理而得。

点击显示

天天励志正能量

返回心灵家园栏目

励志和正能量的网站:集青春励志、人生感悟、生活哲理等,融思想性和实用性为一体的海量学习资源共享平台。

励志网 · 浙ICP备12031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