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理学的对象不是意识而是行为。华生格守一般科学所共有的客观性基本原则。他的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基本特点是否认传统心理学的对象──心理或意识,而代之以行为。所谓行为,乃是有机体用以适应环境变化的各种身体反应的组合。华生曾把人的反应区分为外观习惯反应(如开门、打球)、内隐习惯反应(如思维,即无声语言)、外观遗传反应(如眨眼、抓握)和内隐遗传反应(如内分泌腺的分泌)。华生把心理或意识归结为内隐而轻微的行为。他指出,一向认为纯属意识的思维和情绪,其实也都是内隐和轻微的身体变化。思维是全身肌肉,特别是喉头肌肉的内在和轻微的反应。事实上,他把“思维”和“喉头的习惯”视作同义词。情绪是身体机构特别是内脏和腺体的变化,是内隐、轻微行为的一种形式。华生自称行为主义是唯一彻底而合乎逻辑的机能主义。按机能主义的哲学依据──实用主义来说,检验意识适应性的唯一标准只能是行为的适应性。既然行为主义是彻底的机能主义,那它就当然可以丢开意识去考察行为,而不能丢开行为去考察意识。
(2)心理学的任务在于预测和控制行为。华生认为构成行为的基础是个体表现于外的反应,但反应的形成与改变则归因于有机体所受的刺激,反应紧随刺激出现。这便导致了刺激—反应的简化的行为公式。华生在其《行为:比较心理学导论》一书中写道:“人和动物的全部行为都可以分析为刺激与反应”。他认为最基本的刺激—反应联结叫做反射。不管多么复杂的行为总不外乎是一套反射而已。华生强调心理学必须符合一般科学共有的预测、控制的基本原则。心理学研究行为的任务就在于查明刺激与反应之间的规律性关系,从而根据刺激预知反应或根据反应谁知刺激,以预测和控制动物和人的行为。
(3)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应该是客观的方法而不是内省法。华生研究心理学抛弃传统的内省法代之以客观的方法的原因,固然是他不相信内省法的精确性,但也是他在心理学对象上否定意识的必然结果。他清楚地说过的客观方法有四种,即应用和不应用仪器控制的观察、条件反射法、言语报告法和测验法。条件反射法是行为主义者最重要的研究方法。华生在其著作中曾因为条件作用方法而感激巴甫洛夫和别赫捷列夫。他用“刺激替代”的术语来描述条件作用。他说当一种反应同一个并非原来引起它的刺激联结起来时,那么这个反应就成为有条件的(巴甫洛夫实验中的狗听见铃声而不是看见食物就分泌唾液,就是一种条件反应)。华生非常赞赏巴甫洛夫的条件反射法,因为这种方法可使像感觉辨别这样的主观经验转化为反应差异的客观事实。条件反射法使华生掌握了一种完全客观的分析行为的方法。华生强烈地反对内省法,但有人批评他把言语报告法作为客观方法之一,是他将内省法从前门猛烈地扔出以后,又以言语报告法从后门拾了回来。他把言语报告法列为客观方法之一,是把言语当作反应来看待的,所以听取别人在接受某种刺激后的言语反应,并不违反行为主义所坚持的客观原则。值得注意的是华生希望严格地把言语报告法的使用限制在能够加以证实的情境中。
(4)个体的行为不是先天遗传的,而是后天环境决定的。华生关于先天遗传在行为中作用的立场,是从最初接受先天遗传的作用改变到断然否定先天遗传的作用的。这后一立场是在1925年宣布的。他认为行为最后都可分析还原为由刺激引起的反应,而刺激不可能来自先天遗传,所以行为当然就不可能来自先天遗传了。他认为人类行为中所有那些似乎像本能行为的方面,实际上都是在社会中形成的条件反应。他在《托儿所对本能应提供的证词》(1925)一文中断言“在人类的反射目录中,找不出哪一种相当于心理学家和生物学家所说的本能”。华生认为后天环境对行为具有压倒一切的影响。不管孩子出生时如何,只要控制环境,就能训练孩子成为我们所期望的人。他曾在婴儿的情绪行为上作了实验,使婴儿的爱、惧通过条件反射的改变而改变。他提出建立行为主义的实验伦理学。华生成了环境决定论和教育万能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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