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卷第3期2003年6月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JOURNALOFNINGBOUNIVERSITY(EDUCATIONALSCIENCE)收稿日期:2002-12-28
作者简介:乐国林,南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师,硕士(天津300071)
论文摘要:米德的自我概念为研究者展示了行为心理学和实用主义哲学的研究视角:从米德的一系列阐述不难知道,米德始终把自我放在社会中——自我的社会生成性和社会发展性;他时刻不忘作为主我的自我和作为客我的自我之间的符号互动性;他在肯定“概化他人”的自我的作用时,对主我的主动性、实践性和创造性给予了厚望。当然,米德的自我概念也存在许多不足,这正好为后人对自我概念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空间。
论文关键词:米德;自我概念;主我;客我中图分类号:G44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0627(2003)03-0014-05
自从心理学正式成为一门科学以来,自我就成为心理学特别是社会心理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领域。社会心理学中的精神分析学派、符号互动学派、社会认知学派等都阐发了他们的自我理论。而符号互动学派的创始人米德在吸收威廉詹姆士的“社会自我”和查尔斯库利的“镜中我”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观点。
一、米德的自我概念
米德认为在社会心理学中,我们并不使用组成群体的那些单个的个体的行为来构造社会群体的行为,相反,我们从特定复杂的群体行动的社会整体出发来分析那些组成这个群体的单个个体行为。因而,他是从社会整体这个角度来定义自我的。他指出自我是一种社会实体,不能象希腊学者将其定位在心脏、大脑或者其它器官的。它是一种必须与整个身体联系起来的社会实体,只有自我与身体联系起来了,它才能与环境联系起来。自我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存在,必须把它当作整个社会系统和社会过程得组成部分来考虑;个体的自我只有通过社会及其中不断进行的互动过程才能产生和存在。并且自我具有下列特征,即它是自己的一个对象——这种特征既使它与其它对象区别开来,也使它与身体区别开来。所以,在表明人类都有自我之下,米德仅意指人是他自身的客体。
米德首先对他的自我概念做出了社会的限定,即它是从社会整体、社会和个体的互动的视角来定义自我的。在选取了研究的切入点之后,他展开了对自我的构成性分析——客我的一面和主我的一面。作为客体的自我,是客我。米德指出客我是一个人自己采纳的一组有组织的其他人的态度。客我是内化了的共同体的态度,是“概化了的他人”和团体规范的总和。是从他人的立场上评价和预测自我的反思方面。与客我相对的是主我,它是有机体对其他人的态度做出反应,以主体姿态出现,它是允许更多的具体目标或结果出现的发动机。
主我是个体在社会情境中对照自己的行为举止所做出的行动,他只有在个体完成了某种活动之后,才进入他的经验,因而,主我是不确定的;而客我是作为自己审视和评价对象的自我,是组织化的他人的态度,是社会价值观的映射,因而是确定化的和制度化的。主我具有主动性和创造性,他不断地对他人、对群体、对自然环境做出反应,调整自己。这种调整会改变他所反应的那一环境的类型,世界也相应的变成了另一个世界;而具有稳定性、必然性、普遍性的客我则能够得到共同体的承认。当然,就构成个体自我的主我与客我的关系而言,米德指出,这二者共同构成整体的自我。这种整体统一的共同归属是社会,因为从本质上说,自我就是一个社会过程,它借助于这两个可以区分的方面不断进行下去。作为社会实体的自我其产生依赖于三个条件:语言——有意味的符号、玩耍、游戏。姿势的对话和语言都是一种符号。只有这种符号的理解成为共同的经验时,交流才成为可能。通过交流沟通,个体获得了我们所说的某种心理内容,或者是说获得了自我。米德指出,自我在婴儿的早期并不存在,通过其与周围的诸社会个体的符号互动,作为他与该社会互动过程以及其中诸个体之关系的结果才产生出来。
具体来说,个体自我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玩耍阶段、游戏阶段和概化他人阶段。在玩耍阶段,儿童开始表现出看待自己的能力,即把自己与周围环境区分开来。在玩耍中儿童可能扮做一个母亲、警察或教师,在不同角色的扮演中视自己具有了一种把自身置于那些有意义的他人地位的能力。由此发展下去,以自我为中心的玩耍让位于游戏规则和配合。个体开始懂得它必须按照他在一个既定角色网络中所处的位置来看待自己,必须按照他如何与他人发生联系的方式知觉自己。正在玩棒球的人做什么是由他所具有的这个球队的其他每一个人的态度控制的,这些人的态度至少可以影响他自己特定反应。个体把这些他人的态度内化于自己心中。当个体把采取他人的态度来知觉自己的态度或行为的观点扩大到他所在的社区或社会时,自我发展进入最后的阶段——概化他人阶段(或称为“一般化他人”,theGeneralizedOther)。这时,个体被认为有能力假定推断一个社区总的观念,或总的信仰、价值和规范,也就是说:第一,个人在对待与之互动的他人时,更有能力来确定自己应采取何种适当的反映;第二,他把可以评价的自我形象从具体他人的期望扩展到更加广泛的社区标准和观念上去。因此,只有当个体采取它所从属的这个社区或社群价值、观念和规范时,他才能确实发展一个完整的自我,或者说拥有它已经发展成的这种完整的自我。
二、米德自我概念的特点
1.自我的社会性
自我的社会性,是米德自我概念的最根本特点。米德坚持认为,离开社会不可能有自我,也不可能有自我意识和交流。作为可以成为自己对象的自我,它从本质说是一种社会结构,是从社会经验中产生的。这是因为:
第一,自我产生是社会性的,自我产生的三个条件无一不是社会的产物、自我产生三个阶段无一脱离了社会这一环境。
第二,自我中的主我和客我也正是在社会中相互区别和相互作用的。客我是把社会共体的态度、价值观、各种社会制度内化于个体心中,形成“一般化他人”;主我是在社会情境中对他人的态度做出回答。
第三,自我的发展过程同样是社会性的。这个过程并不是由于自身而存在,它仅仅是把个体当作一个组成部分包含在其中的整个社会组织中。社会组织活动的内容、角色、制度或规则等已经被有机体吸收到其内心之中,并且变成了个体的心灵,成为自我的一部分。也正是由于自我是社会性的自我,所以它是一个通过它与其他人的关系而得到实现的自我。
总之,自我的起源和发展以及它的各种基础都是社会性的。
2.主我与客我的互动性
米德认为自我是由主我和客我两方面构成的。客我和主我不但相互区别而且相互对应:客我是组织化的他人态度,也即整个社会共同体在某情境中态度的体现;而主我是对这具体社会情境中他人态度做出的反应,使自我具有了自由感和进取心。但米德并不将二者对立起来,而是认为二者是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的。主我具有使自我就社会情景和共同体态度对自身进行反应和活动的功能,例如,我们对自己说话,对他人的行动做出相应的反应。但主我在当时并不能意识到自己所说过的话和把握自己,它只有成为作为“既定之物”的客我才能理解主我。“一秒钟之前端倪也就是现在的‘客我’的‘主我’。”主我既导致客我又对它做出反应。
主我和客我,这两个方面对于自我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要想成为一个共同体的成员,一个人就必须采取一个群体的其他人的态度;为了思考,他就必须利用这个他吸收到的内心之中的外部社会世界。另一方面,这个个体也持续不断地改变它所从属的这个共同体。客我为主我的活动提供了基础和条件,而主我通过互动采用社会群体的态度,并对之做出反应,一定程度上使一个社会群体发生了变化。每个个体都这样做,从而推动了社会群体的发展,引起了社会变迁。主我和客我正是这样实现了自我的整合统一。
3.自我的积极实践性和独创性
米德的自我不是一个仅仅采取“一般化他人”态度,完全依赖于社会的被动的自我,而是一个在社会中积极地与作为自己对象的自己以及社会中的他人、共同体进行沟通互动的实践的自我。自我中的“主我”是作为能动作用的核心出现的,个体是在社会中采取行动,形成自我,同时自我又在实现着对环境的塑造,并在一定程度上为他自己创造了一种新环境。而各种重要的社会变迁,都是通过个体,通过自身所处的情境相对的主我所做出的反应发生的。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体,其自我都是由社会共同体态度构成并对此反应的。然而,每一个个体作为一个组织的不同组成部分,具有他自己的独特个性,在对社会过程所具有的有组织关系模式进行反映时,每个个体的自我结构都是只反映这种关系模式的一个与众不同的侧面或者视角,并且是由这种侧面或视角构成的。自我所具有的独特性正是通过主我的实践活动而得到体现和增强的。正是由于自我的独特性和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实践,使我们能够改变事物的秩序,创造一个更好的共同体标准。当我们从一个历史时期发展到另一历史时期时,总会发生一些根本性变化,这些变化都是由不同个体的反应造成的。这些个体的反应中,伟大人物如牛顿、马丁路德金、达芬奇等的反应是根本性的,因为他们用于对群体的一般化态度做出反应的,自己的态度,是明确独特和富有创造性的,而普通个体则不是这样的。
三、对米德自我概念的评价
在社会心理学中,古典精神分析学派的代表人物弗洛伊德认为自我是受性趋力支配的一种本能的体现,是受到压抑,并与社会文化相互矛盾的冲动而悲观的自我。而米德则强调自我的社会生成性和对情境的能动反应性。他的自我是在各种社会情境中承担角色,运用语言姿势等各种有意味符号与他人、社会共同体以及作为对象的自我进行互动的主动性的自我。个体正是在自我的过程中,发展了合作、调整、适应的能力。米德从进化论的角度和人的能动性出发,认为人类能利用自己的理性去不断完善自己,每个个体通过不断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互动来认识自己,发展自己的创造性。在社会情境中充分表现完整的自我时接受社会的态度,推动社会发展的自我。
同时,米德的自我还具有生态学意义。它的自我概念不但是在社会中生成与发展并推动社会变迁的自我,而且是和自然界和谐共处的自我。他相信,人可以象他在社会中和他人进行对话那样和自然界进行对话;自我可以象他在社会过程中采用“一般化他人”态度那样,采取对自然事物的态度。而自然界就会以某种不同的方式做出反应。“我们最终能够达到与自然界合作的地步。”自我可以和社会自然达成平衡。
当然,米德作为社会哲学家。从哲学的高度来研究社会心理学中的自我,受自己的哲学观点和认识所限,他的论述也有不足和需要补充的地方。
首先,米德强调“从经验性互动的社会过程中推导出个体的自我,”社会和社会过程是逻辑上先于个体而存在的。这一点从每一个具体的个体生存与发展的实施情况来考察,的确是正确的。但是社会的产生发展之最终根源是物质的,社会正是人们在自然界进行生产劳动基础上相互交往,结成社会关系中产生的,从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人类自我产生和发展的最终根源是物质性的。米德没能指明社会产生的最终根源,也就不能说明自我产生的真正源泉。
另一方面,米德过分强调了自我的社会方面,并认为个体的独特性是由于作为共同体“特定组成部分”的成员和其他人的关系而形成的。然而,除了社会基础对个体自我形成有重大影响之外,个体的生物基础、心理基础也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个体的生理成熟度、气质类型、神经系统、心理发展特点都对个体自我的形成与发展有重要影响。正如个体的生理成长、心理发展和个体社会化相互影响和交互作用,使每个个体自我的发展既有相似性又有独特性。米德的自我概念有助于说明某一共同体的成员与其他同体成员所不同的个性——这其实是共同体个性,却不足以说明同一共同体中成员之间的独特性。因此,当我们讨论自我的独特性时,一定不能忘记个体的生理和心理状况的作用。
其次,米德认为个体是承担角色、参与互动、组织他人的态度,并对他人行动做出反应的,通过这样的过程来形成和发展自我。但是我们除了了解这些外显活动和实际反映的结果外,还应知道,个体是怎样将他人态度、社会态度、社会制度、文化这些“一般化他人”组织成为自我的一部分。换句话说,个体在参与社会生活、与他人或自己进行互动时,并不是简单地组织“一般化他人”的,而是有选择的,并且是对社会不同方面,采用不同定义和不同的认知方式。这是因为人在某一时间的注意是有限的并且是由社会态度定义的。因此,个体对“一般化他人”有一个从认知到内化到再认识、再内化的不断反复和深化的过程。我们在研究自我时既要研究自我采取“一般化他人”的具体情况,更要分析“一般化他人”是怎样被认知和内化成为客我的。
第三,米德是实用主义哲学的代表之一,实用主义特别强调实践、行动在他们的哲学中具有的决定性的意义。米德将人看成是自我结果的行动有机体,通过行动直接经历社会,获得自我。在米德的论述中,从玩耍中扮演角色、到游戏中遵守规则、采取参与行动者的态度、一直到参与更广阔的社会生活、到获得“一般化他人”,无一不渗透着作为实践者、行动者的自我的身影。然而,个体由于自己的实践和经历、所处的地域环境及其他条件限制不可能通过自己的行动直接经历“一般化他人”,获得自我。除了自己在“做中学”,学到这些“一般化他人”的规则之外,社会、学校和家庭对个体教育,传播这些社会价值观、社会规范以及大众传媒的宣传也是个体获得自我的一种途径。简言之,社会经验的自我获得来自于自己在“做中学”和社会的“教化”。
第四,米德认为个体自我的实践性和独创性,特别是伟大历史人物——政治家、艺术家、宗教家等人士的自我反应对社会的发展、历史的进程有根本性的影响。这是对自我能动性的肯定。但是把社会历史的发展归结为伟大人物的自我作用,显然是对人类社会发展的误解。社会的发展其根本的动力是生产力的发展,是物质生产的发展,其直接动力是包括英雄人物在内的人民群众各种劳动。而绝不能简单归结为个体自我的心灵活动和反应——心灵、精神和意识是建立在物质活动基础之上,他们本身并不会自动生成实践性;更不能夸大历史人物在社会发展中的影响。
第五,就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这部著作本身而言。他在书中所提出的观点思辩性很强,很少引证实证或实验研究,许多概念(如社会行动、自我过程、自我结构等)比较模糊。米德的后人(符号互动学派的继承者)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发展和完善米德的自我概念。例如,爱荷华学派(互动论的分支学派,另一派为布鲁默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的库恩认为个体的自我概念中存在一个“核心”成分——“核心自我”,核心自我是自我在社会化过程中,自我与社会长期互动积淀而成的,它是稳定而不易改变的,是可以预期和预测的。他主张用实证的方法测定个体的核心自我。并且,他按照经验科学的研究程序,设计了一套自我概念测量的量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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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晓洲.现代西方社会心理学中关于自我研究的基本理论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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