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斯汀格“认知不协调理论”简述和举例

作者:佚名来源:中华励志网 2011-02-08

费斯汀格于1957年提出“认知不协调理论”

他认为,人们为了自己内心平静与和谐,常于认识中去寻求一致性,但是不协调作为认知关系中的一种,必然导致心理上的不和谐。而心理上的不和谐对于个人构造自己内心世界是有影响和效力的,所以常常推动人们去重新建构自己的认知,去根除一切搅扰。

在上述思想指导下,他进而提出了有关认知不协调的两大基本假设:(1)是作为心理上的不适,不协调的存在将推动人们去努力减少不协调,并达到协调一致的目的;(2)是当不协调出现时,除设法减少它以外,人们还可以能动地避开那些很可能使这种不协调增加的情境因素和信息因素。可见,这里不协调状态已具有了动力学的意义,正是由于认知上的不协调才引起人类的行为。他将人类行为的动因从需求水平转移到认知水平上,突出了人类理性的力量。

对于认知不协调的条件,费斯汀格认为,认知不协调的基本单位是认知,它是个体对环境、他人及自身行为的看法、信念、知识和态度。它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有关行为的,如“我今天去郊游”;第二类是有关环境的,如“天下雪”。而认知结构是由诸多基本的认知元素构成,认知结构的状态也就自然取决于这些基本的认知元素相互间的关系。

费斯汀格将认知元素间的关系划分为三种:(1)不相干。此时两种认知元素间没有联系,例如“我每天早上七点钟吃早饭”与“我对足球不感兴趣。”(2)协调。此时两种元素的涵义一致,彼此不矛盾,如“我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与“我做了一件帮助他人的事情”。(3)不协调。此时“如果考虑到这两个认知元素单独存在的情况,那么一个认知元素将由其反面而产生出它的正面……假如从y产出非x,那么x和y就是不协调的”。例如“我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与“我做了一件损人利己的事”,这两者就是不协调的。费斯汀格看来,认知不协调理论研究只是认知元素间的后两类关系,并且把注意力重点放在不协调关系上。

就认知不协调的强度而言,他认为,不协调在程度上是有区别的。具体地说,它取决于两个方面:(1)是不协调的程度同某一认知元素对个人生活的重要性成正比,比如丢掉一元钱与丢掉一份满意的工作造成的不协调程度是不同的;(2)不协调的程度取决于一个人所具有的不协调认知的数目与协调认知数目的相对比例,可用公式表示:

不协调认知项目数量×认知项目的重要性

不协调程度=———————————————————————

协调认知项目的数量×认知项目的重要性

在解决认知不协调的问题上,费斯汀格提出了三种途径:(1)改变行为,使对行为的认知符合态度的认知。比如,“知道吸烟有危害”而“每天还在吸烟”的人,把烟戒掉。这样,两个认知元素便协调起来。(2)改变态度,使其符合行为。如认为“自己比别人都聪明”,而期终考试时“两门功课不及格”的人,改变对自己原先的评价,认知到自己不过是个中等或者中等偏下的学生,这样认知达到协调。(3)引进新的认知元素,改变不协调的状况。如为了缓解吸烟问题上出现的认知不协调和心理紧张,可以寻找有关吸烟不会致癌,甚至反而对身体有些益处的事例知识。

这三种解决途径是从“知”、“行”角度入手,来达到消除认知不协调的目的。但也应看到,由于不协调在主观上被体验为心理的不舒适,这种心理的不舒适,不同的个体其体验各不相同,因此对个体选择减少失调的具体途径,认知不协调理论不能作出明确判断。

例如,一对父子开车外出,发生了车祸,父亲当场死亡,儿子的情况也十分危急,儿子被很快送到医院,实施手术抢救,当医生走入手术室见到这个病人后,突然大叫:“我不能做这个手术,这是我的儿子。”这种情况很多人认为不可能发生,如果这个病人的父亲已经在车祸中丧生,病人就不可能是医生的儿子。至少在想到医生是病人的母亲之前,他们会这么推理。如果之前你自认为没有性别歧视,那你会很好的体会到认知不协调的感觉。为了减少这种不协调,你表现得比以前更加反对性别歧视。当你未回答出问题,你将意识到自己存在性别歧视,这个认知和你之前的想法冲突,为了消除不协调,你会通过表现出对性别认识更加开放的思想,从而改变了你以前的态度。

再如,浪费水、电的居民,在先前签下承诺书保证自己节约用水用电后,其使用量会显著减少。由于他们原有行为和承诺保证二者出现矛盾,居民通过改变原有行为的方式,来协调认知。

例如,班级选举,张三和李四均为候选人,当他们作完各自竞选发言之后,你要选择支持其中一个,并投他一票。当投完票后,你可能觉得你支持的候选人张三就是最佳候选人,最有可能赢得选举。因为你的行为即投票需要和你的认知保持一致,否则将产生不协调感,为了避免这种感受,在你行为后,认知也更加向行为的导向靠拢。

如果你希望一个人形成对某个事物的积极态度,可以引导他,使他致力于得到这个事物。如果你希望一个人对某种错误行为的道德判断变得温和一些,那就引诱他做出这种行为。相反,如果你希望一个人对某种错误行为的道德标准更加强硬,那就引导他,但不足以使他做出这一行为。当人们为一件事情付出越多,他们就越认为这件事有价值,而且越有压力为这件事情付出。

引自http://blog.sina.com.cn/u/48aa33160100055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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