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时已经24岁了。征询丈夫意见,何时生孩子为好。丈夫说:“随你便,听你的。”这样,第二年我们就有了一个女儿。
在旁人的眼里,我俩是般配的一对,我也这么认为。丈夫是剧团演员,那两年挺红,主演了好几部舞台剧,有一批追星族老是围着他转,其中有一个俏俏的30多岁的少妇,对丈夫特别痴迷。这位女士姓陈,做房产生意,很有钱,痴迷戏剧,是个典型的“票友”,离异独居,只要丈夫上台演出,她每场必看,演完了,她总要花不菲的价格购最好的鲜花,亲自去后台献给他。
如果事情仅限于此,我也不会去犯什么酸,至多暗地里让自己保留一份敏感。有次丈夫巡回演出,整整两个月,她从头到尾陪侍他;剧团有人给我通风报信,说“他们两个单独出外开房间过夜的”。
说实话,我有点晕。试问,这种事随便摊在哪个做妻子的身上,你能不晕?
丈夫回来后不久,我一脸平静地问他:“听说这次巡演,陈靓靓也跟去啦?”
丈夫有点不自然地附和:“是啊是啊,她顺道去勘察那早的一块房产开发地皮。”
我敲山震虎:“我又听说,你有一次在外头宾馆开了个单间,是个人自费还是单位报销的?”丈夫紧张了,赶忙解释:“男6是因为第二天当地主要领导要来观摩戏,我怕和大伙睡集体宿舍,影响休息,影响第二天的重要演出,才出去睡的。这事,我向团长汇报过。”
我笑笑:“有没有什么人,给你送宵夜?”丈夫也笑了,说:“哪有哇,就是靓靓路过,来坐了坐,一会儿就走了。”
我想,我的火力已经够了,没必要再刨根问底,因为,他是我丈夫,不是贼。
过了几个月,又发生了一件事。和世间所有俗套的故事差不多,那次上级派我去新疆出差,我提前回家了,发现陈女土在我家,并且是在卧室。她和我丈夫的脸色都不自然,她向我匆匆告辞时,有一种人们可以想象的尴尬。尽管我平时努力学习淑女风度,可面对这种境况,我也未能免俗,我首先打量床。只有床,才能提供信息。床倒是不太乱,但留着有人坐过的痕迹,当时是深秋,天气冷了,但被子叠得比较整齐。
这次丈夫的表情没办法平静了,结结巴巴地反复解释:“没事……她过来借几张唱片,她刚来,你就进门了。”
我很严肃。我对他说:“我不接受你的解释,唱片是放在客厅里的,这你应该明白。”
接下去好几天,我的脸色一直都冰冰的。他心里明白,不吐实情恐怕是过不了这关了。一天夜里关灯睡觉后,他鼓起勇气承认,那天两个人互相抱过了,正巧那时我开门进来。我听后,很想大声迫问:如果那天不是我碰巧回家,接下去会发生什么?可我克制住了。尽管这种假设有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过了),但我没有目睹,那我只能尊重事实。我目睹了几分事实就只能说几分话。我说了很短的两句话:“第一,你要自重,因为你是一个有家室的男人;第二,今后在家里接待女宾,应该去客厅。”
丈夫诺诺连声,对我非常谦恭,事后在我面前,甚至有一种以前不大有的殷勤。打这以后,陈女士再没有“登门拜访”丈夫,并且我听到消息,她对我丈夫也不像从前那么狂热了(毕竟我丈夫只是一个名气不大的小角色,又不算大腕)。再后来,陈女士也不找我丈夫了,她很快又迷上了一个越剧男旦,移情到那人身上去了。
这次“地震”,可以说和平解决,夫妻之间冷战的时间不长,主要是我不想“痛打落水狗”,我留着分寸。但是,我已经在扣我婚姻的分数了:倘若以前是100分,那么,如今只能打80分了。
度过了结婚后的5年光阴。30多岁的丈夫,还是那样倜傥英俊。老天真是谋划不周啊,同样岁数的女人,都在愁老了,天天要靠化妆品帮忙了,可男人们却一天天照旧鲜着,嫩着。话虽这么讲,可我心里却不怵。一个女人要留住老公,让他一门心思跟你过日子,女人的容貌只是一个因素,还有其他的因素会起作用,最主要的一条,就是你得有魅力才行。
我有什么魅力呢?据丈夫的打分,一是说我“仍旧漂亮,经得起细看”(听听,男人的眼睛多毒);二是说我“温柔贤淑,持家有方”,等等。这种评价尽管带有溢美的成分,可我听了很受用,谁叫我是个小女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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