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心灵鸡汤书屋的时候,我晚了10分钟,而且,我出现的时候,形象比我想象中更加潦倒。
除了精心装扮,为签书会的得体穿着发愁外,莉兹白的部门会议也迟迟不散。
会议本应在5点就结束。像往常一样,众人正准备奔向门口。就在这时,布莱发话了,“嗨,茱恩,怎么不跟我们讲讲你那个伟大的策划?”
我忍住皱眉头的冲动。显而易见,布莱的“我支持你”意味着贯彻如下方针: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把我扔向狼群。第一个冲向我尸体的猎手是马尔图其。“恩,应该不错,”他以耳语的姿势对格雷格大声说。接着,他以一种华丽的姿态将他收回去的文件重又放下,看着眼前的好戏上演。
其他人的目光刷刷转向我,心里一定在想,“怎么?茱恩的拼友计划还像一条垂死的鱼一般,在扑通挣扎着呼吸空气,难道她又有什么新把戏啦?”
如果布莱事先能和我通个气,这事还算靠谱。我还可以弄些图表、统计表手或一个书面文件或着随便一个什么东西放在旁边。但不管怎样,豁出去了!……一天完成两项重任的想法激励我前进,向前进。
“我有个想法,”我尽量让自己显得掷地有声,“我们可以实施一项有奖赠油计划。最近油价都在创历史新高,所以我觉得,通过此项宣传活动,我们可以让受众了解:洛杉矶拼车公司鼓励大家积极拼车,愿意替他们买单。对媒体而言,这步棋绝对百分百奏效。”
“有意思。不过,”莉兹白慢条斯理地开口了,“资金终究还是个大问题。谁来付钱?”
“找个赞助商。不会花太多钱的。我们并不会给每一个拼友都赠送汽油。我们只需要让大家知道有这样一项计划……然后在加油站来个出其不意。比如说‘哈,意外惊喜,我们来替您买单!’”
“既然我们要搞出其不意,媒体如何知道?”马尔图其发问了。
“我们提前给他们爆个料,”我回答,掩饰不住自己的自鸣得意。哼,想拆我的台,偏不让你得逞,“我们只需要给媒体朋友们通个气,叫他们对我们做活动的加油站地址 保密。”
“确实听起来很……有意思,”莉兹白说,“今天,你在会上提出这个想法,我欣赏你的开拓精神。只是,很可惜,我认为这不是我们正确的努力方向。不,我们应该省点力气,来和某个交通台记者通力合作。对了,”她从喉咙里哼了一声,“你联系了特洛伊·琼斯没有?”
我念头一闪,想起了我桌子上的那个盒子,里面装的是玛丽莎的年鉴,附带一张我们正谈论的那位交通台记者的便条:“希望能够帮到你。”我还没有酝酿出足够的勇气在这些年鉴里探索,哪怕我明知道这无法逃避。心愿清单里,有一项令我觉得心里没底(除了第3项,改变一个人的生命,那看起来好象是不可能完成的使命),那就是第7项:要巴迪·费奇付出代价。到底谁是巴迪·费奇?他对玛丽莎做了什么不堪的事?我想,也许我能从这些年鉴里找出一些线索:也许巴迪是因为取笑玛丽莎太胖而和她结仇。一个认识玛丽莎的恶人到头来只会成为她的猎物。想到这里,我内心又开始风起云涌。
当然,莉兹白完全不需要知道这些。
“我给他留了言,”我撒了一个甜蜜的谎,“我会跟进的。”
莉兹白点了点头,对大家发话了。“各位,我们有很多事情要做,但是我们手上没有足够的预算。让我们集中力量办事,可以吗?好了,祝各位晚上愉快。”
我起身准备走,布莱吹了声口哨,做了个飞机俯冲的手势。“着火了,请迫降,”她说,一边摇了摇头。
我垂头丧气,几乎摇晃而去。
我补了一下妆,整了一下头发,然后去街上的小店见苏珊。她答应和我一起逛街,为我选一套行头:一套看起来既性感又有书卷气的行头。之前那件红色T恤被她一口否决:她英明地指出塞巴斯蒂安已经见过这件T恤了。
花了一个小时和两百美元后,我选中了一件条纹夹克,里面套一件摇滚风格T恤,一条低腰牛仔裤(这裤腰也太低了,我不得不把内衣绑在裤子里以防走光),摇身一变,闪亮奔赴约会。
心灵鸡汤书屋是一个独立经营的小书店,坐落在好莱坞西部:日落大街一个时尚人士出没的区域里。当我到达的时候,已经有人排队等候入场了。
我和塞巴斯蒂安相约在附近的咖啡店见面。我忐忑不安,怕他大失所望。布莱却要我做好心理准备:可能是他让我大失所望。最后还不忘残忍地加一句,“我在网上见过的那些人,都是照片比本人好看。你知道吗?他们放上去的都是20年前的照片。还好,照片比真人只轻了50磅。”
走进书屋,我一眼就看到了塞巴斯蒂安。除了真人更加逼真立体外,他和照片看上去一模一样。主啊,他看起来英气逼人,身上的套装似乎在尖叫“我有钱!我有钱?!”塞巴斯蒂安走上前来,和我打招呼:哈,他闻起来也不错嘛!
“你是茱恩·帕克?”
“是的,你好,”我回答,作出握手的姿势。
他紧紧地握住我的手:我感觉我的手指被塞巴斯蒂安揉到了一起。“很高兴见到你。你比照片上更漂亮。”我还没来得及答话,也没来得及在脸上飞起一朵美丽的红晕,他就说,“介不介意现在就进去?我不想迟到。”
我们走出咖啡店,避开拥挤人群,直接走向书店入口。一位人高马大的保镖迎上来:或者你可以不说他人高马大,用个别的词也未尝不可,意思八九不离十就行:带我们走进了房间。店堂里的空地上放着一些折叠椅,对着椅子的是一张讲台,一个麦克风。有些人已经坐下,还有一些人则在到处转悠,翻着书亦或品着酒。
“哇,你认识作者啊?”我问塞巴斯蒂安。
“实际上,”他有些羞涩,“我就是作者。”
“对不起?!”
他拿起一本书,递到我面前。《一生痴情》:塞巴斯蒂安·福布斯著。“这是我的作品,今晚我会选一些章节,念给大家听。”他又让我看了看封底:是一张作者的照片:和他放在交友网站上的那张一模一样。
“这本书,是你写的?”
“不好意思。”
“这是真的?我简直不敢相信!”
也许我的话有歧义。我真正的意思是:我不能相信他写了这本书,然后在我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邀请我来参加读书会。
“我不敢说,这本书完全是莎士比亚风格。它更像是一部浪漫喜剧。但我还是为我的作品而自豪。”
“那为什么……”我说。
“为什么我邀请你来?”塞巴斯蒂安替我把话说完。我耸耸肩,表示没错,我就这意思。他咧嘴笑了。“你能怪罪一个想给女生留下深刻印象的男人吗?我本来还有个主意,是要带你飞到巴黎去赴晚宴。但最终我否决了这个方案。太显摆了。”
我本应该来一番水平不相上下的调情逗弄,无奈脑子不够使。他喜欢我!这个想法严重挫伤了我的思考能力,让我想不出聪明的言辞来回应。我环顾店堂四周,强装淡定。
他喜欢我!
他是一个作家,而且他喜欢我!
我!
“喝饮料吗?”他问。
“好的。谢谢。”
“对了,”他递给我一杯酒,“这是我们第一次约会,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我非常希望能保守这个秘密。”
我体谅地笑了笑,抿了一口酒。
噢,不,他羞于让别人知道我们的事。
按照《少男少女》杂志的建议,我先询问了一番他的个人背景信息。这一招很奏效,我马上释然了:塞巴斯蒂安·福布斯也是有一个鼻子两条腿的普通人,和我们大家都一样嘛。
据他自己介绍:他是恒美广告公司 的一名广告写手,过去两年间他利用业余时间写了这本书:那意味着放弃一切社交性质的活动。他还说,以前的他热衷于夜生活,热衷于拜访各种会所俱乐部,而这两年时间,他都花在噼噼啪啪打字上了。(我都不知道我到底更嫉妒他哪一点,到底是他放弃社交去写作,还是他一直热衷于社交。)他说,众人对他的作品有什么反应,他根本就不在乎。“我需要倾诉,我只在乎这个。这话听上去可能有些老套,但我就是这样想的。”于是,找到代理商后,他开始兜售他那本手稿。哈,没想到,形势火爆的很。大家都争先恐后,能出这样的作品,对头一遭写书的作者来说,实属罕见。经过一番痛苦莫名的编辑过程吼,这本书终于告一段落。塞巴斯蒂安大彻大悟:以前的大好年华,竟然在碌碌中被消磨!所以,现在:我耳朵都听竖起来了:塞巴斯蒂安下定决心,把握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