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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邻里间的互救互济(2)
《庭闱杂录》)。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古代有 一些人是这种观念的实践者。他们主动地关心亲戚、邻居 的生活,尤其是当人家有困难时,尽可能解囊相助,缺粮的 赈粮,缺医的给药,缺棺的助安葬,缺钱的予财物,不仅 是物质上的帮助,精神上也加以慰藉。乡里之中有这种 人,人们之间真是有无相恤,急难相助,互送温暖,人与 人之间温情脉脉,雍雍穆穆,真像田园诗般那样美好。人 们间的互助互救,当然是人们美好品德的表现,确有值得 赞扬的地方。 在古代商品经济不发达的社会,人们间的互相帮助, 是地域观念和血缘观念的产物。亲戚关系,有的是血缘关 系,有的是血缘关系的扩张,是在血缘网络之中。血缘关系 是自原始社会起人们就极其重视的,阶级社会后的分封制 是这种重视的基本表现。人们崇拜祖先,血缘关系也给人 以好处,人们离不开它,就要从各方面维护它,血缘网络 内部人们间的互助就成为理所当然的事,并形成社会道 德。从地域上说,在商品经济不发达、交通不便利的社会 条件下,在农业为主体的社会里,农民世代从事不变的职 业,居住在固定的地方,封建政府的法令又不允许人民随 意迁徙,所以大多数人世世代代住在一个乡里,一个村 庄,多少代是邻居。因为生活在一地,就有共同的利害, 也必须交往。人们在生活中总会碰到一些困难,邻居就在 身边,可以首先给予所需要的帮助,“远亲不如近邻”, 就是从实践中得出来的结论。地域的某种共同利害与邻里 的形势决定乡邻之间会有所互助。 在以商品生产和商品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人们可以自 由迁徙,可以或者必须离开家乡。随着工业的发展,人们 又从农村向城市集中,为了就业又可能或必须迁徙不定。 这样邻里关系就在不断地变化,人们之间不仅不是世代邻 居,而且一生之内不知道要在多少地区碰到多少邻人,这 样就很难像古代那样互相了解,互相关心了。在这种情况 下,血缘集团的成员也分散各地,各自谋生,人们对血缘 集团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了,亲族观念也随之淡薄。因此 像古代亲戚、邻里之间那种发自内心的互救互济要求大大 减少了,亲邻之间互不关心,视同路人,也就成为自然现 象了,并不足怪。 看来,乡里互助是一种美德,但它是一定社会的产 物,在一定范围内是合理的,是道德的标准,但随着社会 的变化,它也在变化。在现代社会,人们间的互助,主要 不是靠亲戚和邻居,而是靠社会福利那些东西。纵观古今, 从事物的演变的条件和必然性来看,不必总迷恋于古代的 亲邻互助,更不必用那个标准衡量现代的人际关系。当然 我们并不反对亲邻相助,相反我们赞扬这种现象,只是不 把它作为理想要求今人普遍奉行,需知,世道变化了,那 是不可能普遍实现的了。 自从人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之后,在一个地域,必然 有贫富的分化,等级的对抗。在居民住宅分布上,虽然有 过闾左闾右、主姓村世仆村、贵族区贱民区的分别,但在全 部历史上、在整个社会来讲,它不是普遍的现象,在农村 尤其如此。大体上说,贫人富人、社会上层与下层人士是插 花居住的,贫富贵贱可以是邻居。因此邻里的互助,除了 经济状况相当的人之间的帮助,大多都是有钱的人资助穷 人,其中极少数人具有善心,真诚地帮助穷人,但是大多 数的人是出自本身利害的考虑。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贫 民富民,多不相得,富者欺贫,贫者忌富。一遇饥馑,初 犹抢米,再之劫富,再之公然哨聚为盗”(《皇朝经世文编》卷 四十一)。清初文人魏禧在《救荒策》中所说的这些话,反映了 社会上的贫富对立的严重性,以及穷人抗争的实况。富人 有鉴于此,在荒年,在瘟疫流行的时候,拿出财产的一部 分赈济饥民、病人,减轻贫民的痛苦,从而消弥贫民对剥 削者富人的仇恨,缓和对立情绪,富人因而得以维持其固 有的地位,还可以落一个善人的美名。这种为自身利益而 进行的邻里救济,固然有其客观效果,但其消弥贫富对立 的实质也不能不看到。“田园诗般”的互救互济中,有这么一 种情形,人们在赞美那种互助时,就不能不有所保留,不 能把它看得那么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