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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义门郑氏家族的生活(1)
郑氏家族与前述范氏在家族共财方面有相同的地方,
可是又有不 同处:一在共爨与分爨,一在田产上,范氏为一人提供,郑氏 为合族所有。郑姓留有《郑氏规范》,对其家族生活描绘甚 详。 义门郑氏居于浙江浦江感德乡仁义里,其远祖郑绮,于 南宋初年同族人共爨,四世孙郑德珪、德璋兄弟为仇家陷 害,弟兄争着投监,德珪终于死在狱中,德璋待哥哥的儿子 郑文嗣如同自己的儿子,以孝友为世人所知(《宋史•郑绮 传》)。郑文嗣当家时,已十世同居两个半世纪了,族人不敢 私藏一文钱,一尺帛,元武宗(1308~1311年在位)旌表它为 “义门”。文嗣堂弟文融(太和)主持家政时,定立族规58 条,管理更严格,元朝政府因而豁免该族的赋役(《元史•郑文 嗣传》)。到了明朝,郑家已有几百口人,有人进入政界。郑 濂以粮长到南京,朱元璋(1368~1398年在位)召见,询问他 治家方法,表现出对这个家族的浓厚兴趣。胡惟庸案发之 后,牵连到郑家,郑濂、郑湜兄弟争相赴狱。朱元璋知道后 说,如此仁让的家庭,不会出叛逆,不用审问了,还进一步任 用郑湜为左参议。当东宫缺官时,明朝任命郑济为春坊左 庶子,征白衣郑沂为礼部尚书,郑傒 清吴友如绘《郑氏义门》 出任御史,郑棠官翰林院检讨。建文 帝朱允炆(1399~1402年在位)给郑 家题写“孝义家”匾,到明宪宗 (1465~1487年在位)时重新表彰郑 氏为孝义之门(《明史•郑濂传》)。郑氏 历经宋元明三朝同居共爨的历史。 郑文融定的家规,经郑钦、郑铉、郑 涛、郑湜等人修订补充,计得168 项,名为《郑氏规范》,刊行于世。 后来《学海类编》收入,我们现在主 要依据这个规范考察郑氏族人的生 活情形。 郑氏的家长,由兄终弟及的方法产生,宗子不一定就是 族长。据《明史•郑濂传》记录,自郑文嗣起,族长的传授 如下表: 郑文嗣→郑文融 ↓ 郑钦→郑钜→郑铭→郑铉 ↓ 郑渭→郑濂→郑 看名字就可知道,郑文嗣一辈排行取“文”字,郑钦一 代名字用“金”字旁,小一辈的则用“水”字旁。兄终弟 及是并尊年长和辈分的继承法。 郑氏田产甚多,专用作祭祀经费的田地就有150亩,用 作婚嫁经费的田地多达1500亩,总计田产不知有多少,由 上两项可知一定是很多的。田租是郑氏经济的主要来源。 此外,郑氏还有商店、林木、畜牧等收入。郑氏家族凭藉 这些收益,得以实现共爨生活,衣食住行,丧葬嫁娶,办教 育,待宾客,助邻里,一切经费均出于此。 郑氏族人的衣着由专设的羞服长掌管,族人在4月领 取夏衣衣料,9月支领冬衣料,以便换季。郑氏男女满一周 岁开始领衣料,男子16岁以下的领布料,40岁以下的在布 以外领取一部分帛,40岁以上的全部领帛,所有的人同时 领取成衣费。男子到行冠礼的年龄特领礼服一套。此外, 每年领新头巾、鞋子。妇女领衣料的办法和男子一样,不 过她们两年才能领一次。姑娘到及笄之年,可以得到一副 银首饰。族人领衣服之外,四时祭祀完后的一天,妇女还从 羞服长那里领取做鞋子的材料,头油、脂粉、针、花等针 线和化妆用品。妇女需要染布,也找羞服长给予安排,但各 房染多少要统一,免得争长较短。 郑氏设有掌膳2人,专管众人的膳食,安排和督促伙房 人员,及时做出饭食,以便族人到时进餐。人到60岁以上, 得到照顾,吃膳堂单独做的适合他们口味的饮食。掌膳的 若不用心去做,要受到惩罚。30岁以下的男子不许喝酒, 30岁以上也只能少饮,如果酗酒喧哗,给以打板子处罚。 妇女更不许饮酒,只有50岁开外才许喝一点。族人吃一样 的饭不能满足食欲,就想自做饮食,如果真做了,第一次要 挨训斥,再犯要受处罚。坐月子妇女和病人,可以自做饮 食,因为这是特殊需要。个人的亲友来了,膳堂备饭,但宴 饮要早散,不能到一更天,如若超过10个人,便不许在夜间 设宴。不是备不起饭菜,是怕坏了纯朴的风俗。在学的未 冠青年,不许吃肉,以便养成吃苦的习惯,知道柴米油盐来 的不易。 吃穿以外的生活用品也由公堂一总置办,均匀地分给 各房。个人想要使用上好的、可心的东西当然做不到,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