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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分家(1)
谈到分家,就要明了财产继承和分家的方法。这里的
几个古人分家的事例,就涉及人们容易提出的分家中的问 题。 陆贾,刘邦的谋士,出使南越,完满成功,得封为太 中大夫。吕后当政时退职,到雍州好畤县定居,想到身后 事,就给儿子们分家产。他出使南越时,南越王赵佗送他 价值二千金的礼物,这时他拿出一千金,给他的五个儿子 每人二百金,令他们自谋职业独立生活。他自己留有所乘 坐的车骑,从事歌唱音乐的侍者十人,价值百金的宝剑。 他向儿子们宣布:如今与你们约定,我轮换到你们家里 去,每人十天,然后换一家,我还要出游,到朋友家去, 因此一年也不过到你们每个人家去两次。我去谁家,谁供 给饭食,还要养活侍从和喂养牲口。我的饮食一定要上好 的,蔬菜、鱼肉要新鲜的,得让我满意。反正我去你们那 里的日子也不多,也不让你们为我太劳累了。将来,我死 在你们谁家,宝剑、车马、侍从就归谁所有(《汉书•陆贾 传》)。陆贾把财产分给男儿,留下一部分自用,并对这一 部分的未来所有权也作了预先的安排,如同写了遗嘱。分 配财产的同时,要求儿子们尽义务:要孝敬他。自分家 后,他的儿子们各自成立小家庭,轮留供奉父亲饮食。陆 贾安排后事早,后来进长安给丞相陈平出谋划策,反对吕 氏,汉文帝即位后,又奉命出使南越,寿终时不知是在哪 个儿子家里。 西晋初年,乐陵郡公、司徒石苞有六个儿子,长子早 亡,老儿子石崇。临终前他给诸子分家产,一一分派停 当,惟独没有石崇的份,石崇母亲提醒他,还有老六哩, 石苞说:我不是忘了他,别以为这孩子年岁小,我看得出 来,他以后能挣家业,所以就不给他了。“知子莫如父”, 石崇长成后,官至荆州刺史、鹰扬将军,果然大富,有 “水碓三十余区,苍头八百余人,他珍宝货贿田宅称 是”,“后房百数,皆曳纨绣,珥金翠”。他与王恺斗 富,成为历史上出名的豪奢事 件(《晋书•石苞、石崇传》)。石苞的 分家与陆贾的有所不同,给儿 子的财产因人而异,且不听妻 子的意见。石苞遗言,要求薄 葬:用平常穿的衣服装殓,不 要反复穿裹,墓内不设床帐明 器,墓外不起坟,不种树。 姚崇画像 姚崇,与宋璟同是唐玄宗开 元年间的名相,他的分遗产方 法学自陆贾和石苞。他看到前 辈达官贵人身死之后,子孙不 能理家,所有财产都不认真经 理,以致毁弃,有的子孙为争家财,尺寸不让,乃至打官 司,家破名败。他为避免这种情形在自家出现,觉得陆 贾、石苞在世时分配财产,以杜绝后世之争的办法好,于 是把田园分给三个儿子,并写了遗嘱,说明分配资财的原 因,并料理自身的丧葬事务。他也主张薄葬,叫子孙只给 他用常服装殓,不要紫色玉带。他不信佛,只允许子孙请 僧人念经,规模要小,并用随身衣服作布施,不得用余钱 做这类无益的事。另外,他还给了侄儿一部分财产。《旧 唐书》讲到他的析产,说“先分其田园,令诸子侄各守其 分”(《姚崇传》)。 明代后期,山东诸城人贡生高晓,有七个儿子,在世 时给他们分家产,每人30亩田,但到他死时,小儿子没 有如实得到,儿子中的高廷芳把他分到的那一份转让给小 弟弟(方苞《望溪先生文集•高仲芝墓表》)。同时期,江南无锡人 华效复病危之际,作了家事的安排,他有150亩地,三个 孩子,每人分三分之一(《华氏传芳集•通奉大夫雍明府君宗谱 传》)。 陆贾、石苞、姚崇等人的分家产,都是他们在世时进 行的,这是分家的一种方式,即由家长主持。产业由其创 造,分配时随其主张,诸子很少能反对的,这样分家时比 较顺利,少发生纠纷。这种分法给家长也留一份养老财 产,包括殡葬费也留足了,死后一般不会发生意外,等于 自己发送自己,倒不会使子孙滞留不葬。这个分法传诸后 世,时至今日,诸子分过,老人轮换去吃派饭的做法,即 保留了它的一部分内容。 另一种历史上常见的分家方法,是兄弟们在父亲故世 后自行分家,不过要请至亲长辈来主持,或做证人。东汉 时会稽阳羡人许武,有两个弟弟许宴、许普。他向弟弟提出 分开过,得到了同意,他就把家产分成三份,而每份的价 值不一样,他首先要了有好田、大宅、强壮奴婢的那一 份,把劣田、小宅、体弱奴婢的两份推给了弟弟,许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