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理性与进化
为何建构论唯理主义的极端形式总是导致对理性的反叛
在结束这一导论性的章节时, 我们有必要对下述现象作一些考察;尽管这一现象超出了本书的讨论范围, 但是我们认为, 有关这个问题的讨论, 对于理解本书所直接关注的问题会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我们所指的乃是这样一个事实, 即那种根本不知道有意识的理性之适用限度的建构论唯理主义, 在历史上一次又一次地导致了对理性的反叛。的确, 这种结果一点都不奇怪, 而且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因为在这个发展过程中, 对理性力量的高估, 会经由人们幻想的破灭而导使他们对抽象理性的指导作用作出强烈的反抗, 进而导使他们对特定意志的力量给予盲目的吹捧。
那种导使建构论唯理主义者趋于崇拜意志的幻想, 乃是以这样一种信念为基础的, 即理性能够超越抽象王国(the realm of the abstract), 而且理性仅凭自身的力量就能够决定特定行动的可欲性问题。然而, 理性永远只有在与那种特定的且理性不及的驱动力相结合的情况下, 才能够决定人们的所作所为, 再者, 它的功能从根本上说也是对情绪进行约束, 或对其他因素所驱使的行动做方向上的把关。一旦我们试图把建构论唯理主义者所持的这种幻想——亦即理性仅凭自身的力量就能够告诉我们所应当做的事情, 从而所有具有理性的人也都应当能够作为一个组织的成员而加入到追求共同目的的奋斗行列之中——付诸实施, 那么它即刻便会破灭。但是需要指出的是, 那种试图用我们的理性把整个社会变成一个由理性指导或控制的机器的欲求并没有彻底泯灭, 而且为了实现这一欲求, 有的人甚至还把那些并不能经由理性证明的而只是根据某些人的意志而决定的共同目的强加给所有的人。
唯理主义对理性的反叛(如果我们可以称其为反叛的话), 通常都是对思想的抽象性所进行的反叛。它不承认一切思想都必定保有着不同程度的抽象性, 从而永远不可能仅凭其自身的力量就完全决定特定的行动。理性仅仅是一种戒规, 亦即对成功行动之可能性的限度所达致的一种洞见, 因此它往往只是告诉我们何者不能做。这种戒规之所以是必要的, 完全是因为我们的智识无力把握实在的全部复杂性所致。尽管运用抽象这个工具扩大了我们能够从智识上把握的现象的范围, 但是要做到这一点, 就要限制我们能够预见我们行动之结果的范围, 进而把我们能够根据我们的偏好构造这个世界的程度也限定在某些一般性特征层面。因此, 自由主义主张, 对整体社会秩序的刻意控制必须限定在对一些一般性规则的实施方面, 因为这些规则对于一个自生自发秩序的型构来说是必要的, 尽管这种型构的细节是我们所不能预见的。
关于自由主义与那种有关抽象思维只具有限力量的洞见这二者之间的联系, 也许没有人比黑格尔看得更清楚了。黑格尔是一个极端的唯理主义者(ultra-rationalist), 他的理论后来成了大多数现代非理性主义和全权主义的源头。黑格尔指出, “那种信奉抽象的观点就是自由主义, 但是具体的观点始终会优于自由主义, 因为自由主义在反对具体观点的斗争中始终落败”。①黑格尔的这个论断实际上真实地描述了这样一个事实, 即我们还没有成熟到足以使自己时刻受到理性之严格戒律的制约, 而且我们也时常会因一时冲动而打破理性的约束。
①参见G. W. F. Hegel, Philosophie der Weltgeschichte, ed G. Lasson, third edition(Leipzig, 1930), 重印于Gesellschaft, Staat, Geschichte, edited by F. Bülow(Leipzig, no date), p. 317:“那种信奉抽象的观点就是自由主义, 但是具体的观点始终会优于自由主义, 因为自由主义在反对具体观点的斗争中始终落败”。在Hegel的Werke(Berlin, 1937), vol. 9中的 Vorlesungen über die Philosophie der Geschichte的相应位置, 或在Jubilaumsausgabe(Stuttgart, 1928, vol. Ⅱ, pp. 556 - 7)的相同地方, 却没有这段话。
因此, 对抽象的依赖, 并不是对我们理性的力量的高估所导致的结果, 而是对其有限力量的洞见所产生的结果。其实, 正是对理性的力量的高估, 才导使人们反对服从抽象的规则。建构论唯理主义之所以拒不承认需要对理性进行规戒, 实是因为它自欺欺人地认为理性能够直接把握所有的特定细节;再者, 建构论唯理主义之所以由此而更偏好于具体者而非抽象者, 亦即更偏好于特定者而非一般者, 乃是因为它的信奉者并没有认识到他们因此而在多大程度上限制了理性真正能够控制的范围。理性的狂妄在这样一些人的身上凸显无疑, 这些人竟然相信自己无须借助于抽象就可以完全把握具体者, 进而可以肯定的方式把握或左右社会进程。那种试图根据个人的想象来重建社会的欲求, 自霍布斯以降就一直支配着唯理主义的政治理论, 而且还把只有个人或刻意创建的组织才能拥有的属性强加给了大社会。这一欲求不仅要求他们自身成为理性者, 而且还力图使所有人都成为理性者。尽管我们必须努力使社会成为在我们喜欢生活于其间的那种意义上的好社会, 但是我们却无力使社会成为在它会按道德行事的那种意义上的好社会。把有意识行动的标准适用于个人行动所产生的那些非意图的且真正具有社会意义的后果之上, 是毫无意义的;如果要使这种适用具有意义, 那么别无他途, 就只有扼杀那些非意图的后果, 而这将意味着扼杀所有被我们称之为文化的东西。
大社会及其使之成为可能的文明, 都是人之日益增长的传播抽象思想的能力的产物;当我们说人们所共有的东西乃是他们的理性的时候, 我们所意指的实是他们同样具有的进行抽象思考的能力。人们在运用这种能力的时候, 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明确知道那些指导他们行动的抽象规则;而且他们也并不完全理解他们之所以受这些抽象规则指导的原因。这导致了这样一种状况, 其间, 对于人们意识到的理性所具有的那些力量的高估, 只会使人们蔑视真正使理性获致如此强大力量的因素, 亦即它所具有的抽象特性。正是由于未能认识到抽象这一工具有助于我们的理性达致它在力图把握所有细节的情况下所不可能达到的境界, 才使得一大批对抽象理性(abstract reason)怀有敌意的哲学流派应运而生——这就是那些关于具体性的哲学流派、关于“生命”的哲学流派和关于“存在”的哲学流派, 它们都大肆鼓吹情绪、特定者和本能者, 而且也随时准备去支持诸如种族情绪、民族情绪。阶级情绪这样一些情绪。
因此, 建构论唯理主义在努力使所有的东西都受制于理性控制的过程中, 在偏好具体者并拒绝服从抽象规则的戒律的过程中, 渐渐与非理性主义携手联合起来了。我们需要强调指出的是, 只有在为那些归根结底必定是理性不及的特定目的服务的过程中, 建构才是可能的;再者, 如果这种目的不是一开始就存在, 那么任何理性的论辩都不可能就此达成一致的意见。 中华励志网|zhl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