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夫:旅游业发展在于不断深化改革

作者:李克夫来源:人民网 2009-12-06

“三十而立”。今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30周年,我国的旅游业正是伴随着这不寻常的三十年成长壮大。长足的发展举世瞩目,广大人民群众交口称赞。然而,我们不能停留在已往的成就上,当我们站在一个新的起点,面向未来,所应思考的重要问题就是:三十年后旅游业的改革开放还要不要搞?怎么搞?

三十年的旅游业仍然比较年轻,作为产业模型出现得比较晚,行业资源的配置也十分薄弱,不像成熟产业部门那样基础雄厚,资源丰富。旅游行业号称是包括了吃、住、行、游、娱、购等100多个相关部门的大产业,而真正管得着、用得上、说上话的部门,目前来看仅有旅行社。关联部门多,管理权限分散是旅游管理政出多门、职能交叉重叠的根本原因,由于部门利益分割,各执已见,使旅游企业在很多问题上无所适从,旅游主管部门行政无力,这已成为旅游产业发展的最重要阻障。如果不深化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这类问题是没有办法解决好的。所以我们寄望于未来在这个重大问题上能早日有新的突破。

在已往的旅游产业发展实践中,政府部门职能的实施有些偏差,好多方面表现出背离市场经济环境,过分强调政府和计划在资源配置上的支配地位,没有发挥市场配置性的应有作用。因而长期以来,许多行业都摒弃了的“政府主导”理念,却在旅游行业表现得十分突出。这真是需要进行强有力的改革才能扭转它。

在旅游行业中,目前政企不分、政社不分的现象比较严重。旅游企业国有经济的比重占绝大比例。比如重点风景名胜区几乎95%以上都是国有的。而这种企业的管理现在依托的不是真正的企业,而是政府。好多政府的官员出任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许多政府部门对这种现象无动于衷,甚至津津乐道。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两权分离,在许多过去是高度垄断的行业中已经大面积实施的状况下,在旅游业界却是举步维艰。在政府与中介组织、与协会的关系中,整个旅游系统凸显了政府对它们的替代和覆盖。目前旅游系统中的协会功能是比较薄弱的,许多地方没有协会组织。建起来的组织也几乎全部是政社合一。大家都知道行政许可法对政府的权力权限有明确规定,可是在旅游系统中,政府在多方面表现出越权操作,协会、中介组织基本上没有自己的自主权,更不可能完成它“四大职权”中的维权职能。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中中介组织具有非常重要地位,应当把更多职能交还给协会或其它中介组织。如果没有这方面大刀阔斧的改革,现存的问题就很难解决。

深化改革应着重政府职能的转变,从全能型的政府真正转入到服务型的政府上来。主管部门应该真正行使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的职责,不能包揽天下。如果要素资源配置仍然大都掌握在政府手中,忽视市场的作用,忽视企业的主体地位,就难以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

让我们再一次重温那写在改革战旗上的一行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过河”的蹒跚步履中,我们看到了方向和目标--改革正未有穷期,我们期待并努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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