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好法官-记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孟育汾

作者:如文来源:山西日报 2007-08-04

他用点点滴滴的亲民民之举,桩桩件件的公正司法案例,扎扎实实的优良工作作风,书写了一个人民法官平凡而又高尚的人生。他就是被当地干部群众誉为人民的好法官——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孟育汾。

心系群众 执法为民

2003年底,42岁的孟育汾离开工作了23年的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调整到审监庭担任庭长。

审监庭庭长实际是监督法官的法官,是监督办案的法官。在孟育汾的心中,这里是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求得公道的最后一道关口!

孟育汾上任第一天,他的办公室前就来了一位特殊的上访户——孝义市的王某某。其与前夫赵某某的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已经持续八年,案子也在法院几进几出,双方闹得不可开交,王某某动辄背起铺盖赴省进京上访,多年的上访让她无所顾忌。这次来找孟育汾,没说上几句,也不听孟育汾解释,就躺在地上不起来了。

不能让她这么无休止地上访下去,这不仅是社会的不和谐因素,对她自己成年累月活在这种纠缠上访中也是十分不幸的。孟育汾立即审查该案,仔细翻阅厚厚的案卷,把几次审理的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想方设法进行调解。

为了寻找赵某某,孟育汾十多次去孝义,甚至到赵某某居住的村里寻找,先后行程一千多公里,多次进行调解。为了解决这起纠纷,他还积极寻找当地政府、法院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最终,他的真诚和锲而不舍,使得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这起长达八年的“马拉松”案子终于尘埃落定了。

但是,对孟育汾来说,这件案子还没有结束。在调解此案中,他了解到随父生活的双方婚生女儿当年中考成绩不理想,便在案子调解结束后,又多方联系帮助其女儿上了师范学校。一直想变更女儿抚养关系的王某某,感激涕零,表示要重新开始生活。赵某某也从这场纠葛中解脱出来,注册了一家物流公司,一心一意经营生意。

“定纷止争是法院最大的追求。”对此,孟育汾为了最大可能地化解矛盾,无论吃多少苦受多少累,他都不轻言放弃。在他的内心深处牞一直关注困难群体牞一直保持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

王某原本伤残,一次交通事故中再次致残,大小便失禁,下肢瘫痪,生活雪上加霜。王某就事故损害造成的各种费用提起诉讼,屡诉屡胜却屡不服,坐着轮椅到处上访。

接到这个再审案件后,孟育汾便投入到了案子审理中。由于此案历经时间长,当时发生车祸时的司机已去世,且当时的客运联队也已停业,而车主也因一赔再赔对立情绪严重。经过多方努力,合议庭把这起繁杂的上访再审案梳理得条理清楚,作出了依法公正判决。王某从此服判息诉,逢人就说:“这次判决我满意。”

在审监庭几年,孟育汾不畏艰难,忠于职守,心系百姓,带领全庭同志,坚持依法纠错,办铁案,出精品,审结了近100起再审案件。被许多当事人亲切地称为“咱老百姓的法官”。

明辨法理 公正如山

孟育汾从小在农村长大。成为法官后,儿时的经历成为了他的一笔宝贵精神财富:和人民群众的血肉相连、心心相通!对公平正义的渴盼和追求!

正是因为这样,在依法判案、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群众利益上,孟育汾力争让自己成为一把分毫不差的尺子。

2001年3月,孟育汾时任刑事审判一庭庭长,他和他的同事对故意杀人犯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这样的判决在全国开创了先例。

“自古道,杀人偿命。我做梦也想不到,杀了魔鬼丈夫后,我还能继续孝敬老人,抚养孩子呐!”提到孟育汾,临县村妇高某某热泪纵横。

在过去遭受丈夫蹂躏的恶梦般的日子里,高某某没有眼泪,只有仇恨。是孟育汾法官让她获得了这“多余的生命”,使她懂得生命中除了仇恨还有感动。

接手高某某杀夫案后,孟育汾和他的同事们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判定高某某用投毒的方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确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通过调查取证,从他们的女儿那里获得这样一条重要证词。张某某道德败坏、丧失人伦,之前竟然多次奸淫两个未成年的亲生女儿。鉴于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有重大过错,高某某是激愤杀人,并能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遂建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其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

孟育汾告诉记者:“对此类案子的审判,应充分考虑情节,要以人为本,做到罚当其罪,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孟育汾在对“有罪”和“无罪”的判定上,十分谨慎。

有这样一起案件,当事人在一审中被判挪用公款,到了孟育汾手上,他仔细翻阅案卷,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结果发现证据不足,该罪名不能成立,最终认定为贷款违法行为。经请示省高院,依法改判无罪,当事人的工作和名誉很快被恢复了。现在,当事人不愿再提起那段梦魇般的日子,但是,说起孟育汾,他十分感动。

孟育汾十分清楚,作为法官,自己工作上一时的疏忽或差错,极有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一生的磨难,改变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的命运

在刑庭工作23年,他经手审理的案子逾千件,不同于现在的谁主张谁举证,以前的法律规定由法官来举证,所以,为了弄清事实真相,收集有力证据,他经常深入现场调查取证,常常自己背着那些“刀子”“锤子”等凶器去案发地核实。为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快审快判,杜绝超审限办案,他带领全庭审判人员经常放弃休息日,加班加点,力争做到无积案。每个星期都开庭审理好几起案子。27年的法官生涯,孟育汾办过的不少案子人们至今记忆犹新,汾阳“菜刀队”流氓集团案、1998年假酒案、抢劫某县县委书记并绑架人质案、张某某盗窃枪支案等等,桩桩件件都经得起考验。

一身正气 铁面无私

多年来,当一名品格高尚、公平正直的法官牞一直是孟育汾的人生追求。可法官也是人牞也有亲情关系网,孟育汾也不例外。他有感情牞但他决不办人情案。

在审理震惊全国的文水“假酒”系列案时,孟育汾负责主审主犯武某某。当他提审时才发现,武某某竟是自己老家的邻居。他非常惋惜地说:“你怎么闯了这么大的乱子,你要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咱俩是邻居,依照法律我应当回避,由别的法官对你进行审理。”在武某某满怀期望的目光中,孟育汾选择了回避。最后武某某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审判工作中,常有被告人、当事人为逃避法律制裁、为减轻刑罚而托人情走关系收买法官,这正是考验法官廉洁自律、公正执法的关键时刻。对此,孟育汾常常告诫自己,一定要廉洁公正,任何时候,都不能拿法律和公正做交易。

一次,有位农村老太太拿着5000元要送给孟育汾,希望在她儿子的案子上网开一面。孟育汾严肃批评了她的错误做法,并向她耐心解释了有关法律规定。

孟育汾一般不告诉人们他的家庭住址。有人打问时,他总是很警觉。但亲戚朋友是很难防的。一次,他爱人的熟人上门说情,结果还没说几句就让他给撵出去了,弄得妻子很难为情。

多年来,他采取上缴院纪检部门、全庭曝光或通知当事人到庭公开退还等方式,拒收当事人钱物30余次,价值10万多元。

在“权力”面前,孟育汾不卑不亢,不怕得罪人。十几年前,他审理的一起上诉案,当时有领导示意他维持原判,但孟育汾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依照事实和法律,应当改判无罪,于是他顶着压力,毅然宣告无罪。后来,该案经省高院复核,认为改判无罪正确,领导也消除了对他的误解。

“权力”“人情”“金钱”,无法动摇法律和公正在孟育汾心目中至高无上的位置。

为了维护正义,孟育汾甚至把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二十几年他主审了许多大案、要案,判刑数百人,他遇到过恐吓,也遇到过威胁。有人问:“你就不怕报复?”孟育汾回答说:“在刑庭工作还能怕得罪人?怕就不能当法官!”

这就是孟育汾!他将生命的价值定位于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替百姓服务。正是由于这种对人民的挚爱,对社会安定和谐的责任,使他能够几十年如一日,忠于职守,矢志不移,用共产党员的优良作风和人民法官的美好情怀书写平凡高尚的人生。 (记者 刘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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