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楷模林秀贞:愿乡亲们都幸福

作者:佚名来源:人民网 2007-09-24

我是河北省枣强县南臣赞村一名普通村民,30多年来,尽我所能为社会、为乡亲们做了一些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很荣幸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  1976年,村里地下水下降,人们天天起五更排队去担水。与我同住一个胡同的五保户朱书贵、刘秀焕老两口,每天一人提一个瓦罐去提水,很是艰难,从此,我就天天起五更,先给老人挑水,再给自己家挑。后来就承担起了赡养两位老人的责任。1981年后,我又赡养了4位老人,我虽然经常累得筋疲力尽,但每当看到老人们舒心的笑容,想到他们有了一个幸福的晚年,我就觉得我付出得值,心底里充满了快乐。

在照顾这些老人的日子里,我有时间、有气力,也有家人帮助,冬天,可以凿冰用冷水洗衣服、洗尿布,夏天,可以为老人扇扇子。我什么累也不怕,什么苦也可以吃。但经济的拮据常常使我犯愁,1987年,在好心人的资助下,我靠300元起家办起了一个小型玻璃钢厂,朋友们知道我办厂的目的,都纷纷帮助我,企业顺利发展,使我为乡亲们办事的能力迅速增强。

企业有了效益,我首先把8名残疾人请到厂里上班,一起吃住。根据他们的身体特点,安排不同岗位,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教育他们自强自立,资助他们成家立业,使他们老有所养。我专门为他们盖了二层小楼居住,而我全家仍然住在70年代盖的3间老房子里。

多年来,我们家既有孤寡老人,又有残疾人,还有收养的弃婴,成了一个特殊的大家庭。我们同住一个院、同吃一桌饭,互相尊重,相互关心,和睦相处,村里好多人戏称我家是“敬老院”、“福利院”。

近些年来,我一下子从一个默默无闻的普通农民变成了公众人物,这更使我感到了身上责任的重大。我自己开辟了学《纲要》专栏,宣传20字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和60字具体规范。利用自家的电脑,下载道德建设和农民致富的各种信息提供给周边群众,带头捐助村里的公益事业,主动为村小学捐资修缮教室、添置桌椅,为村里修路、打井、文化建设捐款。促进了村里群众学科技、讲道德、重和谐的良好社会风气。我还按照组织的安排,多次到机关、学校、工厂作报告,积极参加各类道德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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