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好一阵了,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深地感受到:我过的是“黑白人生”。读者君千万别误会以为我这人已经“混社会”到了黑白通吃的地步。我之所以说自己的人生处于黑白之间,是因为:
首先,我的头发处于黑白之间。由于母亲家族遗传的影响,我有少白头的问题。当然,少小时候,白发就那么几根,连自己都不一定每天看得到,更别说惹别人的眼了。但是,40岁之后,头上霜雪陡增,尤其是在集中精力写作较大篇幅作品之后,两鬓就成了“二毛”之地。《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载:“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 杜预注曰:“二毛,头白有二色。”“白”怎么可能有两种?这里,“二色”指的就是“黑”与“白”两种颜色,所谓“斑白”者也,黑白夹杂的状态。
古人寿短,春秋时期中国人的平均寿命是30岁左右,所以“一生”指30年,“一世”就60年。在30岁这个年龄,一般人的白发刚刚冒出来不久。因此,“二毛”之年往往指30多岁。这种情况直到晋朝还没有改善。潘岳《秋兴赋·序》曰:“余春秋三十有二,始见二毛。”一个人往往在白发初生之时,就暮气重重了。与潘岳同朝的葛洪《抱朴子·遐览》曰:“二毛告暮,素志衰颓。”在春秋时期,很多人一过30岁,不是孔子所说的到了而立之年,而是步入老年行列,自觉墓木已拱了。《左传》此处的“公”指的是宋襄公,他是那个时代不折不扣的君子,他的军队是不折不扣的仁义之师,所以,不会去伤害那些已经受到伤害的敌人,不会去擒(与“禽”通假)拿那些头发已经花白的敌人。
我虽然发已“二毛”,年届不惑,但倒是没有老之将至或老之已至的感觉。这其间的一个原因是:我的白发并没有呈现愈演愈烈之势,而是表现出神出鬼没之态。如果我注意休息几天,让脑细胞休整一阵子,那么白的又会重新变黑。下回再用功,再白;再休息,再黑。如此周而复始,黑白轮替。
其次,我的皮肤也处于黑白之间。最近半年,我跟地球上的热带地区较上了劲。大概是因为在热带地区人比较容易生存,所以,我发现,人类中的大部分生活于热带。我出国一般是去参加文学活动,这样的活动往往是人的聚集。比如,2014年11月,我率中国诗歌代表团访问巴西和秘鲁,2015年2月前往中美洲的尼加拉瓜参加国际诗歌节,2015年3月上旬前往缅甸参加东南亚诗会并顺访泰国和柬埔寨,3月下旬则前往印度尼西亚参加东南亚文学节。我的皮肤特别容易晒黑,每次到热带地区走一遭,就会成为黑人。回到北京,捂一阵子,白了,又去热带,又变黑。而到了夏天,太阳大,穿衣少。哪怕是在北京,在中国的温带乃至寒带,我的皮肤也会被晒黑。也要等过了秋天,才能返白。如此循环往复,我的皮肤时黑时白。
再次,我的眼睛也处于黑白之间。2月份,在尼加拉瓜湖(世界第八大淡水湖)中游泳时,我把眼镜放在岸上,被人踩坏,回国后,拿到眼镜厂去修,要两个月才能修好,以至于我这阵子只好戴着墨镜出门。在有些场合,让人误以为我是黑帮小头目。这墨镜的功能是把白天看成黑夜,把光明看成黑暗;但又不那么黑。由墨镜反映出来的世事人生,实际上是半黑不白。它把我带到了某种灰色地带,我的视觉有某种雾霾效应。但我并不一天24小时都戴着它。不戴它的时候,天还是白的。只不过,这种白和那种黑处于交替状态。
最后,我这个人特别不擅于调整时差,往往要整整一个星期才能基本上调整过来;所以,对于由时差导致的黑白颠倒现象,印象极深。无论是去欧洲还是美洲,无论是北美还是南美,与中国都有十来个小时的时差,也就是说,正好与中国的白天黑夜颠倒。如果我出国一个星期,那么那一个星期,我都会后半夜醒过来,就睡不着了,只好开着灯看书或拿着手机刷屏,把黑夜过成了白天。而下午呢,常常会昏昏沉沉乃至干脆打盹,把白天过成了黑夜。回国后,我还得再用一个礼拜,重新倒回来,再次让白天和黑夜倒转。这也充分让我感受到:我的人生处于黑白之间。
其实,宇(时间)和宙(空间)都有黑白组成,而且黑白始终在交替,我们其实一直在黑白更替的境遇里生存、感受和思考。只不过,由于上述种种不是那么正常的人生状况,使得我最近对黑白人生有了更加强烈显豁的感想。(作者:北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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