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4月1日起施行,严格规定像“高大上”“白富美”“女汉子”“屌丝”“喜大普奔”……这些网络词汇,不能出现在政府的红头文件和教科书中。消息一出,惊呆了 “小伙伴们”,甚至招致口诛笔伐,认为有关决策者思想守旧,思维认识与社会进步不“匹配”,是一种逆时代、逆潮流之举。
国家机关公文和教科书,应该禁止使用未经权威辞书收录、尚未成为通用词汇的网络词汇。国家机关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必须具有其应有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教科书,是指依据课程标准编制的、能系统地反映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在材料的筛选、概念的解释、不同观点或学派的介绍,以及学科知识的综合归纳、分析论证和结论等方面,都应具有全面、系统、准确的特征。网络词汇除了已经被权威辞书收录的“聊天室、防火墙”等信息领域专业词汇,大多是“斑竹、9494”等网民在网上聊天或发表意见时所创造并在一定范围认可流行的词汇,不具全民“通用”性,可能会给人的阅读、理解和执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障碍,甚至产生歧义。所以,国家机关公文和教科书,应该禁止使用未经权威辞书收录、尚未成为通用词汇的网络词汇。
国家公务人员应该强化对网络词汇的学习和了解,以便加深对不同社会群体需求的理解。有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9月底,中国网民数量已达到6.0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5%,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移动互联网用户达8.28亿,互联网已经覆盖到中国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和超过99%的乡镇,86.7%的行政村开通了宽带。国家公务人员如果对网络词汇和网络文化不了解,随着网络问政等现代服务平台的进一步开放,将极大降低行政效率,一定程度上阻碍政令畅通和信息反馈渠道,甚至产生很多不可预想的社会误解,造成严重的恶果。国家机关公文和教科书禁用尚未“通用”的网络词汇,不代表在其他文体中不能使用这类“热词”。不管你是否喜欢、是否认同,互联网的发展势不可挡,各种网络新词汇会喷薄而出,不断丰富我们的语言和词汇,在众多由官方通过网络回复给网民的信件和跟帖中,“囧、打酱油、你懂的”等网络词汇的正确使用,都取得了很好的沟通效果。
相关部门和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应该注重对网络环境的正面引导和网络词汇的整理收录。语言文字不是静止不变的,从没有文字到结绳记事,从文言文到白话文,文字只有不断地“新生”和创新,我们的表达才能越加饱满和精确。网络词汇作为一种新生文化现象也是一样,注定不会恒久地存在于网络,随着时间的流逝,有些可能会消失,有些可能会成为人们日常语言的一部分。比如“宅男、宅女、劈腿、房奴”等网络热词,就被《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收录,成为了通用文字。所以,相关部门和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应该注重对网络环境的正面引导和网络词汇的整理收录,占国民近半数的广大网民不能容忍这一特殊文化载体的缺失,实现民族复兴伟业也需要,我们对华夏文明进行与时俱进的丰富和拓展。实践证明,一些健康向上,有积极表达力的网络词汇经过数年的“沉淀”逐渐被“大众化”后,或许就能“走进”国家机关公文和教科书里。
网络词汇不是洪水猛兽,就如同代表不同声音的言论一样,应该得到正确的分别的对待。既然官方发言人在非正式文体中恰当使用网络热词和表达方式都被冠以了“亲民”标签,就证明这是有效的沟通方式,我们就应该继续正确使用已经权威辞书收录,成为通用词汇的网络词汇,在恰当场合慎重使用新生的、贴合大环境的网络热词,把经过积淀、已然大众化的网络词汇纳入全民通用的规范用语,丰富华夏文明的内涵。(文\梁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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