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拾金不昧“不值钱”?

作者:长安濮存来源:中华励志网 2015-01-11

新华社电 路边拾到万元现金,贫困女大学生陈志超毫不犹豫,在寻找失主未果的情况下,立即交给了警方。这种拾金不昧的可贵精神既感动了许多网友,也打动了她所就读的山东体育学院。学校决定对她进行全校通报表扬,并减免其接下来的3年学费,共计14400元。(京华时报 01-11)

山东体育学院大一女生陈志超从公交车下车往路边行走时,拾到一万元钱,没有任何思想斗争,果断的寻找失主,未果,毫不犹豫的交给了警察,最终由警察把钱还给了失主。拾金不昧,满满的正能量。

当的哥将“旅行箱、笔记本电脑、飞香港的护照交给失主得20元酬谢”的时候,一时间拾金不昧被拷问“还值不值钱”? 所以有人“捡到别人手机要求失主高价收回”,但是陈志超拾金不昧的行为无疑是“褒贬分明”的。

陈志超家庭贫寒,还是靠贷款和找亲朋好友借钱才凑足了大一的学费,生活何其艰难,可想而知。然而面对突来的“横财”,她没有“怦然心动”,而是选择了交还失主的方式,这样的“拾金不昧”,正是满脑子“值不值”的人们最值得学习的。

山东体育学院决定对陈志超进行全校通报表扬,并减免其接下来的3年学费,共计14400元,这是正能量在延续,值得点赞,更值得大力推广。

拾金不昧并非仅仅一个人的道德责任,而是拾者与失主双向的道德认同。一直以来,人们都把拾金不昧当成一种社会责任,拾而昧之就是“非法占有”,就会受到公德的谴责,拾金不昧是天经地义,是一种社会美德,捡到东西就应该交还。但是拾金不昧如果得不到应有的肯定和奖励,那么总有一天,再面对拾金不昧的时候,可能就会有更多的人在心里疑惑“值不值”了。要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像陈志超这样“再多的钱也是别人的,再好的东西也不能据为己有”。

陈志超是“幸运的”。她捡到钱是运气,遇到看重拾金不昧正能量的山东体育学院,她又是幸运的,这恐怕连她自己也没有想到,“免其接下来的3年学费,共计14400元”,自己拾金不昧居然能够让自己以后“一筹莫展”的3年学费得到解决,看来拾金不昧真的是挺值的!

不是每个失主都会这样幸运,能够将丢失的东西找回来,更何况是现金了。

对于见义勇为我们国家已经有了“见义勇为奖”,但是对于拾金不昧呢?除了社会责任,难道就不能够设立“拾金不昧奖”吗?难道对于拾金不昧仅仅停留在精神安慰上就行?对此,广州出台《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规定对有主失物,失主领回时,可自愿按遗失物价值10%的金额奖励拾金不昧者,在拾金不昧的一还一收之间,拾金不昧的正能量得到发扬,对于推动社会文明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在笔者看来,拾金不昧任何时候都是值得的,它体现了一个人的素质,体现了一个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了社会正能量。在拾金有昧受到公德谴责的时候,希望拾金不昧也能够得到应有的“拾金不昧奖”,让拾金不昧变得更值!(长安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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