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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转型: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
题记:任何党派的政客都深信,制度转型是经济发展的源泉,这并不令人感到奇怪,因为正是合理的制度安排才引起了经济的发展。
——Matthews(1986,p917)
1、概述引言:
制度经济学共识:制度是重要的
分歧:什么是制度,及其理解。
主流经济学:既有的经济理论和发展增长理论认为,经济发展无涉与制度。
新制度经济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首先必须用制度因素来解释。(奥尔森1996,诺斯1998)
东欧巨变和转轨16年的结果:华盛顿共识逐渐失去吸引力,经济发展中出现新的变数。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这些变数应该用各国的制度质量的差异来解释。
2、理论内容:
2.1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
新的意义在于区别与传统的制度主义(范伯仑、康芒斯)
旧制度主义的缺陷:非理性和描述性,对德国李斯特历史学派的偏爱导致其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分裂。
新制度经济学的两种理论思路:1。侧重于特定制度下私人部门的治理结构不同选择。试图解决的问题:何时市场交易成本最低?何时企业内部交易会替代市场。(内涵了市场企业的二分法)2.制度是可变的,不同制度安排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和效果,以及制度变动的内部因素。
新制度经济学的问题:是继承了主流的范式,还是只是在研究主流所忽视的问题,并采用了全新的范式?
前者观点的主张者:假设制度既定,以及在此基础上分析人的理性行为,把制度作为经济学的主题。
后者的主张者:新制度经济学必须完全否定主流经济学的研究范式。
2.2基本假设
共同的假设:个人主义假设
(个人主义的方法意味着所有的经济绩效最后都必须由个人行为来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可观测的社会经济继续都是个人行为的可预期结果。法经济学认为:经济绩效的产生不仅来源于个人行为,而且来源于那些人们行为之间的相互互动所形成的共识【如果存在的话】以及被合法化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