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3年的夏天,我在找工作。我也算是一个自视甚高的人,对工作还很挑剔,可这次,失业大半年,竟然没有任何公司找我求职面试,不是不郁闷的。幸好,那天有一家硬件公司要我下午两点去复试。
我骑着摩托车在雨里飞驰。经过一段下坡时,身后猛然响起刹车声。回头一看,一个女孩倒在地上。鲜血染红了她的裙子,而肇事的黑色奥迪却逃之夭夭。
我的时间不多,我看了女孩一眼,还好她伤得不是很重。我想就此走开,毕竟这个工作机会我等了很久,我非常需要它,不然接下来我可能连吃和住都成问题。可是,就在发动引擎的那一刻,在雨里,那个女孩忽然仰起了脸,定定地看着我。她长着一双大大的略微发蓝的眼睛,看一眼我便不能拒绝。
我停了车,将她送到附近一家医院。
折腾了半天,再看看手表,唉,我已经错过了求职面试时间,这意味着我失去了那个难得的机会。索性好人做到底吧,我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交了住院押金。
然后,我没有走,我守在她的床边。外面的雨下得越发急了,在病房的灯光下,我看清这个女孩的脸,她长着小小的眼睛、小小的鼻子、小小的但是厚厚的嘴唇。细发如藤萝,纷乱地披在枕上,她睡得那么熟,模样像一个初生的婴儿般美好。
我坐了许久,正打算离开,她却醒了,“是你救了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说:“我叫杜岷。”
她说:“叫我阿素。”
2
失去求职面试的机会,我觉得有点儿冤。便试着打了一个电话给那家公司,把事情解释了一下,没想到对方竟然说公司正缺人手,你明天马上来上班吧。
他们这样信任我,我没有理由不好好报答。
公司里竞争激烈,我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好在这份工作令人愉快。我其实是有很大的野心的,我想出人头地,我想成功,我的理想绝不是一做几十年的打工族,我的专业是工商管理,所以我要做这家公司的管理者。
第一个月我用来熟悉环境。就在这时,机会来了。公司新进的一批硬件,因为与定购方发生纠纷而滞留了,在这个硬件高速刷新的年代,如果不马上把它们销售出去,不出3个月即会成为废品。而当时,我的研究生导师正给一家电脑公司做专业顾问,而对方正想买进硬件,于是,我很顺利地将这件事办成了。
大家都对我另眼相看,但是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我为公司创下几百万的销售业绩,却连一次总经理的面都没见过,更别提他给我什么表扬或赞赏了。据说这位叫林之恒的老总,年龄不过而立,个子不过1.60米,却出语惊人,异常精明。我常常想像他的样子。
周末,我去找阿素。那时她的伤势已经好转,我们也已经成为恋人。阿素光着脚站在她们学校外面的小果园里,让我看她脚上的疤痕,像一只小小的蚯蚓,微微地突起。
我抱住她,“毕业了就嫁给我吧。”
“为什么呢? ”
“因为见到你第一眼就知道你是我老婆。”
我们在长满青蒿的小果园里接吻,一人高的青蒿散发着淡淡的香气。阿素的嘴唇,纯洁芳香,让我安静。
3
手机忽然响了,有人通知我去吃饭,林总请客。我放下阿素,我真的很想见见这位架子奇大的林之恒。
见了面我却傻了。事前并没人告诉我林之恒这个名字属于一个女子,我自然当他是个男人。可是坐在我对面的林之恒,浓妆艳抹,秋波流转,分明是一个再女人不过的女人。她一直以一副耐人寻味的笑容直视着我,她的眼睛,即便合上想必也要光芒四射吧——有内容有底蕴的女人才能达到这样的境界。我禁不住暗自为她喝一声彩。
她举杯与我对饮,一杯酒下肚,我心底所有的愤恨不平便全化为乌有了。席间我与她侃侃而谈,相信能与她对答如流的人并不多,我却是一个幸运者,感觉旁边的人都成了背景,而整个庆功宴也似乎专门为我一人准备。啊,我何尝不知道谦虚谨慎的道理,但,出名要趁早,不然,一切就都来不及了。
当然,我也给林之恒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马上委我以重任,新进的一批硬件,仍由我去负责谈判、销售。有了上一次的好开端,我认识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加上我做事讲信誉,因此并不费什么周折,我又一次圆满完成了任务。
工作繁忙,我很少休息,更不用提与阿素约会。但我相信阿素会体谅我,我的忙碌是因为她才有意义。10月,本来答应与阿素游九寨的计划被林总的订货会取代——她执意要我随行。我疯狂复习英语,希望可以派上用场——我真的是一个争强好胜的人。
果然,谈判时,翻译对于专业词汇并不精通,一些细节交代得不清不楚,林总把眼睛一次次看向我,那时的那双眼睛,外人来看何尝不是一双精明利落的眼睛,可是,我却看到了一种充满女人味的软弱——她在向我求助。
我只好上场,把翻译没有搞清楚的细节重新解释了一遍,事情很快就定下了,我们没有白去英伦。之后,我与林总飞返。转机的时候她却定了两张三亚的机票。
到达三亚,她并不急着去公干,只在海边的宾馆住了下来,她着便装,撑一把太阳伞,走在海滩上,活泼如十七八岁的少女,而她的风韵又在提示着她是一个成熟的女人。“我最喜欢这儿的海滩,你看,这儿的沙子是最白、最细腻的,小时候我在这里拾贝壳,我的初恋也是在这里。”
她转过来看着我:“你喜欢这里吗?”同时把手兜在我的脖子上。
我努力克制自己排山倒海的欲望,这克制竟然使我轻轻地发起抖来。
我想起了阿素,阿素是爱我的,我不应该辜负她。但是,为什么我与阿素在一起时,就体会不到此刻的震荡、狂喜、焦灼、六神无主,五脏俱焚?是不是我已经爱上了林之恒?在仰慕与崇敬之后,我爱上了这个长我5岁的、我的总裁大人?
我放开了林之恒的手臂,走回宾馆里去了。
4
一个人静静地坐到半夜,这简直是一种折磨。我知道,对面,之恒的门没有锁,只要我走过一条窄窄的燃着玫瑰色灯光的走廊,然后轻轻推开那扇门,就可以得到她,得到我想得到的一切。
点燃一枝烟,我倚在门边,我拿出手机,缓缓按下一串汉字:“阿素,我爱上了林之恒,我想,我们必须分手了,因为今晚,我一定控制不住我自己,做出一些你无法忍受的事。我不能给你我的纯净之身,我配不上你了,原谅我。”忽然,对面的门开了,一个妖艳的绝色女子,披散着馨香的头发,以一条雪白的浴巾裹身,就这样奔到我的面前。然后,她把门反锁了。
“你想说点儿什么吗?”
“之恒,对不起,你知道,我的感情让我不能控制自己。”
“你是否要强占良家妇女?”
“我……”
她笑了,抚一下我的头发:“不必用强,是我自己心甘情愿。”
浴巾落在地上,灯光暗去,外面的夜色里,大海的涛声无休无止。
5
清晨醒来的时候,她蜷在我身边,像一只小猫贪恋主人的温暖。那一刻让我想起“地老天荒”这4个字。于是我问:“之恒,你有没有考虑和我结婚?”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古道一般荒凉:“嫁给你?傻孩子,我和你完全不可能的,不要这么幼稚。”
然后,她拍拍我肩膀算作安慰。自顾自下床穿衣,拿起电话与各方神圣联系,然后她告诉我今天要见什么人,和什么人吃饭。让我去安排,一切一切,都是井然有序、不容更改。
她的心仿佛经过格式化一般,失去记忆,没有回响,无法启动。
而我,真好笑,我呆坐在那里,竟然很想哭:我这1.83米的男人,与街头那些零沽色笑的女子有什么区别?哦,也许唯一的区别就是:她们是被迫的,而我是自愿的。
我又想起了阿素,现在她想必早已收到我的短信,她会作何感想呢,她会哭吧,她会受到伤害吧,她会恨我吧。真希望她收不到那条短信,如果她没有收到,也许我可以遮掩我的过错。
在这种忐忑不安的心情里,我急匆匆赶回了广州。
试探地打了阿素的手机,无法接通。我又打到她的宿舍里,她平静的声音让我放下心来,原来她的手机在我出差的下午就不见了。“给我买一个新的吧,好不好嘛?”她撒娇地说。
“好。”我是怀着怎样矛盾而煎熬的心情在说这个字啊。
新的手机放在阿素的背包里,手机铃声是自录下来的“老婆,接电话”,那是我的声音。新手机的第一个短消息是我发过来的:“永远,永远。”
一个月后,我办好辞职手续,和阿素离开广州来到上海。我们都找到了工作,如同所有的平凡的男女一样,一年后,我们买了一套房子,开始按揭,我们结婚了。
在去公证的路上,坐在双层巴士的顶层,我拥抱着我的小妻子,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件东西。“阿素,你为什么不肯告诉我?”
“告诉你什么?”
我展开自己的手掌,一片小小的手机卡就在我的手心里,这就是阿素说的,一直没有再找到的那个手机的通话卡,而在这张手机卡里,存储着一个负心男子全部的罪证,“我是在找身份证的时候发现的,它被夹在你的书里——阿素,我对不起你。”
“啊,你知道了我的秘密!”她看着我,微微地笑了,“这原本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秘密。”
她握住我的手,轻轻地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我爱你,这是我唯一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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