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的女性应要学会保护自己

作者:编辑整理来源:中华励志网 2011-02-11

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学系教授、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罗慧兰告诉《生命时报》记者:“人们对同居的宽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自由度提升、男女更平等。但我非常反对同居,它是最脆弱的#两性#关系。如果任由其从小众转变为普遍现象,只能让更多人迷失在这种关系中。”罗慧兰指出,多项研究都证明,同居时间越长,对感情和当事人的负面影响越大。

上世纪80年代后期,美国新泽西州罗杰斯大学的两位教授,大卫·波彭诺和巴巴拉·D·怀特赫德,开始研究同居关系,历时10多年。结果显示,经同居而结成的婚姻,比未经同居而结成的,离婚率高出46%。同居时间越长,双方将更追求独立自主,更不愿受婚姻的约束,永不结婚的可能性也越大。美国另一项对2150名男性的调查也表明,有过同居经历的人,只有1/3后来和该女性结婚。

重庆师范大学心理教育咨询中心主任刘东刚提出“同居成本”论,包括社会文化、身体健康、生理、经济和心理成本。在他研究的案例中,女性的5项成本均偏高,部分女性甚至付出沉重代价,而男性成本几乎为零。比如,中国传统的贞节观念根深蒂固,社会文化宽容男人的风流,对女人却很苛求,再一次走进婚姻时,要承受比男人更多的社会舆论。

同居还使得单亲母亲增多,影响女性事业发展,对孩子也不公平。“2003年,《新婚姻条例》的颁布简化了结婚、离婚手续,但对同居者并没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罗慧兰指出,同居者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财产分配。如婚后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要进行财产分割。但同居分手,就看房子署名是谁,除非彼此有约定,不然总有一人会一无所有。

若生下孩子,还可能上不了户口。这些都是同居生活的现实问题。罗慧兰解释,如果一个人的婚姻观念较传统,是不会同意先同居再结婚的。婚后出现矛盾,他也会坚守,视离婚为反传统的行为,愿意克服困难,与对方磨合。同居是一种反传统的行为,即便将来走进婚姻,出现婚姻危机时也更可能选择离婚。因此,选择同居就要做好心理准备,有可能同居关系破裂,有可能不婚。

此外,处于同居关系中的女方要保护自己,应该进行财产公证的,就要公证;在没有领证之前,要注意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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