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cohabitation/bedandboard)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总体来说不好的现象,因为对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保障。
同居,现在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名词了。自改革开放以后,原先对待婚姻严肃的态度观念也在改变,而且同居也是在谈婚论嫁之前的一次伏笔写照,已经被很多人接受和模仿。这缘于同居能在更大的程度上为今后结婚而提供是否能够到老的依据,当然,这种同居的方式历来是以婚姻的目的为最终归宿的,即便在没有领到那一个红本本之前,也为双方的父母所同意,这其间包含了很多的因素,诸如家庭住房条件、经济因素等等影响。
在最近一个有一万五千余城市男女参加的网络调查中,78.9%的人承认有过婚前同居的经历,其中六成以上的人对那段经历丝毫没有后悔,即使没有结果,大部分人也认为同居生活那一段是非常美好的回忆。同居由未婚同居,到试婚,再到婚前同居,名词的感情色彩越来越平和而简单。如今人们的观念越来越豁达,同居已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两个相爱的人住在一起,女人为对方收拾衣物,男人的手臂成为对方的枕头,就算因各种原因未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有着很多难以忘怀的生活片段……
很多女人错把男人的承诺当作了债权,以为握在手中最终就能实现自己的权利,其实不然。承诺没有白纸黑字,即使白纸黑字了,产生法律效力了,也不能强买强卖的。他承诺他爱你一辈子,他在爱情的最初承诺会娶你,要娶你,最后他不娶了,怎么办?拿到手的才是真实的,握在手里的百万欠条与荷包里的十万现金,哪个才是真实?
女人,最怕被蒙在鼓里。一心一意的经营着同居天地,等待着婚姻的实现,岂料对方早已经没有了永远的打算。朋友A就是一个例子,与一个比自己年纪稍微大一些的女子恋爱了,同居了,时间久了却发现女子不合适娶回家做妻子。母亲对该女子不满意,A与自己的朋友在一起时也表现得明白,偏偏女子自己蒙在鼓里。每次看见女子甜蜜温婉的笑,我心里都止不住泛上一阵阵微寒。婚姻,或许在女子心里还是一个能触碰到的美梦,而旁人,没有吹破肥皂泡的责任。
即便在同居之时,有过短暂的快乐,但这种快乐势必要成为永远的痛。没有人愿意在自己生命的最初,把最美好的感情寄托在没有归宿的堡垒之中,即便当下许许多多的年青人,抱着一种超俗于人生固有的生活模式生活,构建自己所谓的人生潮流去面对生活之时,这种抱着即时行乐的态度,在年长之后总会有一种悔不当初的懊悔之感重生!而在年青之时双脚涉入所谓的主流生活之时,对于年龄稍长的人对此行为提出异议此时,总是不屑一顾,对自己新观念之下受到的挑战认为是老古董不解其风情所在,而这种新同居时代的方式就是源于此种思想所致!这种方式之所以受到他们的追捧,那就是因为不必要去承担正常生活状诚之下的责任,说白了无非是玩弄人生的一个借口罢了!虽然在当初得到了彼此身体器官的某些快乐,而在事发之后沉思许久,发会现实际上这种做法给自己今后的人生留下一个永远的伤口。
如果说你把生活看成是一潭死水,要让激流来充斥你的心怀,那么后同居时代的观念对当局者而言是正确的,但旁观者却看清了其间的真伪性,其所谓新同居时代的精神实不足于立足这个时代,因为它缺少了最基本的人性的要求,道德、关心、真情和付出!而作为另一方面,社会传统道德观念,虽然在很大程度了败给了未婚先同居的模式之上,社会的眼光也不会因此而议论纷纷,但是当打着只同居不结婚的旗帜之时,无疑是挑战了男女结合必为婚的社会道德的这个坚实堡垒,必然受人唾弃和抨击也丝毫不为过!这种后同居时代的观念实不足取,到头来还是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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