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之死:给“殉未来”者三点建言

作者:刘飞来源:中教网 2008-12-23

近一段时间,屡屡听到大学生跳楼的噩耗。可能这并没有什么异常,这样的事一直都在发生,就像交通事故一样,即便每个人都万般小心,依然不能将交通事故根除。但是,二者的区别也显而易见,前者失去生命系自己所愿,后者失去生命多出于疏忽。有人自杀因为感情破裂,曰“殉情”,有人自杀因为钱财尽失,曰“殉财”,而有人自杀因为前途渺茫,笔者将它命名为“殉未来”。本文意在解开“殉未来”者的心结,给同样抱有此种想法的人三点建言,阐释一下“殉未来”的不必要性。当然,让一个人萌发了自杀的念头可能是多种因素的交织,仅仅选取了其中之一难免有以偏概全之嫌,但是笔者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殉未来”较其他自杀类型,更有具普遍性,可以很好地解读为什么在某个时期、某个群体中会屡屡出现自杀者。

建言一:重新认定自己的价值

众所周知,有价值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作家毕淑敏曾经在一次讲座中遭遇一位大学生的提问,“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请你务必说真话,因为我们已经听到太多言不由衷的假话了。”她的答案是,“人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但是“我们每个人要为自己确立一个意义。”她提出了问题,但是没有解决问题。后来,我在萨特的经典名言中找到问题的答案,“人实现自己有多少,他就有多少存在。”据此,我得知,人的无害存在本身就是意义,人生的价值是不需要外物来丈量的。这个外物包括你的人、父母、亲戚、朋友,甚至民族、国家。一旦尝试进行这种丈量,那么每个人都有一个让贤甚至死去的理由,因为你始终会找到一个比你更优秀、更恰当的人来代替你的位置来去实现外物效益的最大化。

  生命本无价,外物丈量之。当把外物的丈量包装成“忠君爱国”、“杀身成仁”、“光宗耀祖”等等“崇高”的道德诉求时,人生的意义就被扭曲了,许多人都陷入他人布设的道德陷进而不自知,因为王朝的覆灭而殉主,为了封建的道德而舍生,即便生者也为了实现对外物的有用性而劳苦终生。仔细分析大学中的“殉未来”者,许多人都活在一种重压之下。有人为了孝敬父母而读书,有人为了取悦他人而读书,有人为了改造社会而读书,也有人为了实现自我而读书,笔者不想扮作道德圣人进行无理又无力的说教,我赞同最后一种。任何人存于世间,都不是为了他人、他物而存在,谁也不是谁的“大救星”,谁也不是谁的“救世主”。人生的目的在于将自己有限的生存时间充分地利用,不断地实现自己无害于他人的欲念。杂文家魏剑美的座右铭是“不以自我为中心,也不以任何人为中心。”这才是生存的健康状态,独立地活着,自在地活着。因此,笔者的结论是,人的价值是对自己的实现程度,除此以外,都是误入歧途。

建言二:正确评估自己的努力

“有志者事竟成”、“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天道酬勤”,这些语句都是励志名言,但是它们把事情过于简单化了。微观一个人的成长进步,许多人的命运从在母体中孕育的那一刻起就被决定了部分甚至大半,民族、区域、国家、智力水平及家庭条件等等,这些因素无声无息地影响着每个人的生存与发展。许多人没有取得耀眼的成功往往不是因为自己不够努力,而是因为环境太恶劣。此处“环境”不单指自然环境,还包括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对人的影响虽然是第一位的,但是只要社会环境宽松,任何人都可以将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点。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狄更斯《双城记》中的名句),说其好在于平等与自由观念深入人心,理论上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说其坏在于公平竞争的机制尚未形成,实践中许多人的梦想被体制撞得粉碎。一方面梦想无限地美好,另一方面现实无比地残酷,在这种境况下每个意图通过知识改变命运的人都有一种极度的无力感。带着自己的远大理想,带着家人的殷切期望,带着师友的郑重嘱托,在一条崎岖而又坎坷的求学路上艰难跋涉,数十年如一日地努力拼搏,结果自己的优秀竟然比不上他人的及格。这不是辛辣的嘲讽,而是现实的写照。在一个权钱都可以替代努力的关系社会里,不同人为获取成功所付出的努力大不相同,掌权者可以仗着权势不付出或者少付出,有钱人可以支付金钱不努力或者少努力,而无权无势者必须竭尽全力才能争取到二者瓜分过后的剩余资源。这未始不令人痛心,但是强者从不悲观。在参加一场起点不一样、规则不公平的比赛时,每个人只要付出了极致的努力,达到了环境所允许他达到的最高点,他就是成功的,他的努力就算有了回报。有学者曾经如此表述,先天条件不好、生存条件恶劣的学生,如果能够取得合格的成绩,这合格比得上许多人的优秀,他有足够的理由赢得所有人的尊重,因为谁也不知道假如他的外在条件变得好一些,将会达到什么样的高度。因此,保持高度的自信,当遭遇不公时,不妨吟哦一句泰戈尔的诗歌,“天空不留下我的痕迹,但我已飞过”。

建言三:科学确立自己的目标

悲观主义哲学家叔本华说,“人就是一团欲望,欲望得到满足就空虚,欲望得不到满足就痛苦,人的一生就在空虚与痛苦中摇摆。”他指出了痛苦的根源——欲望。但是有欲望并没有错,甚至可以说欲望是社会进步的源泉。欲望造成痛苦,也会带来欢乐。中山大学教授刘小枫说,“一个人必须明白什么是自己可得的幸福。如果既觉得一种生活不可忍受,又觉得另一种生活不可企及,就是一个人对幸福的想象太过分了。”将目标确立在自己的潜力之内,目标就像一盏暗夜里的明灯,指引人的发展,而将目标确定在自己的潜力之外,目标就像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成为痛苦的根源。在古代西方不会有人发明电灯,在古代中国不会有人要求选举,这说明人始终都是生活在一个有界限的时空区域里。此区域局限着所有人的思维,每个人都如囚徒般生存。

除了上述影响因素以外,还有社会制度对个人发展起着推动抑或阻碍作用。许多时候,个人努力往往难以对抗制度不公,当有人为了寻求人生的突破而百般努力时,他所需要支付的对价,不仅包括公平竞争时的必要付出,还包括不公制度下的“超额付出”。有时“超额付出”之巨,已经形成森严的壁垒,获得成功变成部分人的专利,其他任何人都不能染指。此时,必须认识到,个人目标的实现,从来不是个人努力与劳动成果的简单兑换,而是个人努力对抗自身惰性与制度不公的复合结果。谁都无法穿越时空,谁都无法只身改造社会,适应环境并接受不可改变之事物,这也是一种基本的生存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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