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灾后心理干预的思考

作者:唐俭来源:中华励志网 2008-05-29

任何社会都不可避免地会遭受各种各样的灾难。灾难造成的损失分为两种,一种是物质上的,一种是心理上的。

现代救灾的理念是两方面并重,而心理创伤因难以平复更受到关注。由此,一种全新的救灾方式— 灾后心理干预应运而生。灾后心理干预就是心理专业人员通过交谈、疏导、抚慰等方式,帮助心灵遭遇短期失衡的患者进行调整,帮助当事人从危机状态中走出,尽快恢复正常心理状态的一种治疗方式。灾后心理干预在国外一些国家已广泛开展,但在我国因多方面原因而起步很晚。随着我国救灾理念的更新、救灾能力的增强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加强灾后心理干预,全方位地救助灾民已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如2016年1月8日国务院出台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其中所指的“心理援助”即心理干预。

一 、灾后心理干预的必要性

1. 灾后心理干预是人道关怀的具体体现

灾难发生之后,尤其突发事件,会造成灾后特定的心理后果,医学上统一称之为“灾后综合症”,也叫应激反应。灾难事件发生后所造成的心理危机,不但危害大,而且涉及的范围广,持续的时间长,每一个见证灾害的人可能都会受到影响。如果心理干预不能及时跟上,一些心理承受力差的人就可能会出现急性应激反应,即面临应激情境或遭遇应激事件出现的一系列心理、生理和行为的改变。如果在一个月内还未恢复,就会转变为创伤后应激障碍(慢性)。急性应激实际上是灾害发生后几乎立即出现的心理反应,通常持续几小时到几天便迅速恢复,但心理干预十分必要,否则就可能会出现严重后果。而创伤后应激障碍不是短期就能治愈的,如果不积极治疗,可能会影响几年、几十年,甚至伴随其一生。唐山大地震震后二十年,一批心理卫生工作者对当年的受灾人员进行心理调查,结果发现,几乎所有的人当时都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称为“急性应激障碍”),有些人至今还没有完全摆脱地震所造成的心理阴影(称为“创伤后应激障碍”)。一个经历了唐山大地震的老人现在几乎不敢面对雷雨天气,地震在他的心理留下了无法愈合的伤疤。如鲁迅小说《祝福》中祥林嫂这个人物与外界形成了心理隔膜,她的儿子被狼吃了后,她逢人就讲,反复地讲,无法从丧子的悲痛和自责中解脱出来。死不是死者的不幸,而是生者的不幸。死者生命终止的声音其实是生者听到的,生者的不幸最需要关照,我们需要通过心理干预这种人道关怀来抚慰不幸的生者。

2.灾后心理干预是社会和谐的内在需要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心理上的和谐。因而社会的和谐与社会每个成员的心理和谐有着密切关系,保持人们的心理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可以说,和谐的社会心理向社会释放的是向心力,不和谐的社会心理带给社会的是离心力。所谓“哀莫大于心死”。经历一场特大灾难刺激后,心理素质再强的人,都会留下难以愈合的心理创伤。如果不进行心理引导,他们就会沉浸在伤感中无法自拔,这将间接导致社会上优郁、自杀倾向的心理疾病患者增多,对全民心理健康很不利。根据相关研究资料显示,人群经历灾难后各种心理障碍的发生率平均增加17%,除创伤后应激障碍外,最常发生的还有抑郁障碍和其他焦虑障碍;受灾人群中,发生酒精依赖的占35.5%,发生药物依赖的占22.9%;灾难还使受灾地区的自杀率明显上升。另外,有些人还有可能产生孤独无助感,一直无法释放的压力会扭曲心理,有的人会挺而走险,危及社会安定。及时对受灾人员进行心理干预,能够体现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核心理念;努力做好受灾群体的心理抚慰和精神救援工作,能够促使民众朝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能够促进受灾群众的心理和谐,维护好人民的利益,能够增强受灾地区的发展活力,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目前灾后心理干预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心理干预属于一个新兴的学科,缺少专门的研究机构和应用机构,在世界上还处于中下水平。心理干预无论是实践还是理论探索在我国都处于起步阶段。

1. 认识上存在偏差

在我国,心理干预在灾难救助中的深远意义并不被很多人熟知。人们对心理干预普遍存在认识误区:(1)认为物质帮助和金钱的赔偿可以代替一切,心理干预没有必要。现实的情况是,事故善后赔偿工作一结束,也就表明事故处理的结束,根本不太重视遇难者家属及其亲人的心理创伤。(2)认为时间会冲淡一切,心理干预是多此一举。很多人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灾民们的痛苦会减少,最终消失。是的,我们常说时间会改变一切,遗忘几乎成为中国人记忆的一个特征。但是,我们是不是真的体会到孩子失去父母、老人失去儿女那种精神上的创痛呢?(3)认为心理干预是”马后炮”。目前很多人还不能接受心理干预这个帮助,认为其是”马后炮”,事都出了,给我们点安慰有什么用。(4)认为接受心理干预就是治疗精神病。许多人虽然已有明显的抑郁症特征,但讳疾忌医,不愿接受心理干预。中国人的面子观念根深蒂固,不愿将伤心事向他人倾诉,有些人即使意识到自己的心理有问题,也不愿意去找心理医生。(5)认为心理干预是普通的安慰。钱财的救助往往是短期内就可以见到成效,而心理救助关系到当事人未来生活,需要长时间才能显现,在一些灾难发生后,心理干预被认为是普通的安慰,随便找个人就可以做,从而使灾后心理干预只停留在形式上。

2. 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我国在1994年的克拉玛依特大火灾、1998年长江全流域及松花江和嫩江的特大洪水、2000年洛阳“12.25”特大火灾、2003年的SARS危机中,都有心理干预存在,但这些心理干预是零碎的,也是被动的。究其原因,就在于我国现有法律如应对社会动乱的《戒严法》、应对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法》、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防治法》、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防震减灾法》等对危机发生之后的心理干预方面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通过法律的形式来确保灾难后心理精神卫生问题的解决。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实施了《精神卫生法》,我国也于2002年4月17日由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和中国残联联合下发了《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年一2016年)》,首次明确将受灾人群列为重点人群,提出“加快制定《灾后精神卫生救援预案》,从人员、组织和措施上提供保证,降低灾后精神疾病发生率。”我国的(精神卫生法》从1985年以来,十五易其稿,经过长达20年的反复调研、修改和专项技术研究,《精神卫生法(征求意见稿)》终于形成,现正在征求社会意见。

精神卫生法草案虽然完成,但最终何时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官方没有给出明确的时间表,《精神卫生法》的出台依然还是个未知数。

3. 心理治疗人员匣乏

灾难后的心理干预不同于一般的心理咨询,是专业性和艺术性要求很高的一项任务,因而对医师的要求非常高,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方能胜任。我国自然灾害、人为灾害频发的国情和为数较少的心理治疗人员根本不成比例。根据国务院《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年一2016年)》中的规定:“发生重大灾难后,当地应进行精神卫生干预,并展开受灾人群心理应急救援工作,使重大灾难后受灾人群中50%获得心理救助服务。”与这个目标形成明显差距的是精神科医生全国目前仅有不到1500()名,而在这仅有的15000名精神科医生中,掌握危机干预专业知识的还不足1/3。相对于平均每年2亿以上受到各种危机事件影响的我国人群,能直接提供的服务十分有限。

三、加强灾后心理千预的几点建议

1. 提高全民意识

一是政府要在灾难救助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政府要认识到灾后心理干预是在传送“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对于活着的人来说,丧失亲人的痛苦将会是终生的,是任何金钱和物质无法弥补的”这一人道关怀理念。因为政府认知程度决定着灾后心理干预工作能否及时推开。以2002年河南的洛阳大火为例,北京的心理专家们得知发生了火灾,马上自己负担差旅等费用,要求与当地政府会面。谁知到达现场后,当地政府不理解、不支持,当地领导认为他们接触受害者家属会”添乱”,拒绝他们进人灾难现场。于是在只对洛阳三个精神病医院和防疫站医生做了外围的心理干预培训后,他们在没能接触到家属做心理干预的情况下,不得不打道回府。因此,要普遍地开展心理干预工作,政府必须把心理干预作为救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救助保障体系当中,把心理救助整合其中。二是要提高公众的意识。我国公民心理认同比前几年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和国外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西方人比较重视心理健康,发现问题愿意到心理医生那里寻求帮助,而我国却很少有人会这样做。因此我们要大力宣传,通过宣传,让公众明白灾难事件处理不好就会付出很多不必要的代价,影响我们的工作、生活和学习,而且要让人们知道心理干预工作能够促进灾后的重建。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心理引导作用。在日本有一种做法,由权威媒体发起,对如何防灾这样的话题进行征文,然后分项汇成小册子发给公民。其中既有专家的意见,又有群众点点滴滴的经验,他们那里称此为“自助的科学、共助的智慧”。其中就有心理素质方面的内容,如危急中如何自我调整心理等,公民可以自学。我们可以借鉴这一做法。

2. 完善法律法规

生活中的灾难会不断发生,需要有援助体系,确保灾难发生时援助工作及时跟上,及时发挥作用,而不是停停做做,在需要时却出现空档或间断。因此,为了保障公民权利,使公民在遇到灾难、遭受痛苦时能获得心理学的支持与帮助,应尽快为心理干预立法,使心理干预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是要尽快出台《精神卫生法》。《精神卫生法》应该就下列主要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心理干预的实施机构、资金来源等。二是要完善应对各种各样危机的法律法规。在这些法律法规里面增加心理干预的内容。总之,我国必须把心理救援工作通过立法途径纳人政府救灾计划,建立健全灾后精神卫生救援制度,才能保障问题的切实解决。

3. 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国家要有计划地培养大批心理专业人才。心理干预是复杂的专业工作,需要长期、正规的院校教育、继续教育及持续不断的临床督导,否则也会像其它医疗技术一样对服务对象造成严重危害。因此我们要在全国的医科类大学中,开设以培养心理医生为主要目标的医学心理学专业。二是让民间团体参与心理援助。日本的经验是,企业拨款支持防灾心理学会,遇到需要心理支援时,可以直接拨打社团开设的热线电话。在心理干预方面,我国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就是各种群众组织比较多。从共青团、工会、妇联到学校的辅导员等等,这些人经过专业培训,能比较快地进人状态,是一支强大的后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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