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天津市妇联•今晚报社2003年《中国婚姻家庭百姓论坛》发言稿 文选载天津《今晚报》家庭专刊 收录进《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论文集作者:袁辛团体婚姻辅导课上,一位40多岁的中年男人高师傅向我们讲述了他的故事,他为了关照几个弟妹的生活,直到30多岁才解决自己的婚姻大事。当初择偶的条件也很简单,人心好,老老实实过日子就行。凭心而论,这样的条件并不算高。先生自己有一手技术活,在工厂里是带相当级别的技术工人。妻子并非才貌双全,但也是老老实实一心过日子的人。新婚的家庭也就实实在在地过了起来。令高师傅没有想到的是自打儿子出生以后,妻子便和孩子睡在一起,从此以后,自己的生活便是与客厅的沙发为伴。不仅夫妻间的话越来越少,夫妻生活一年时间里也就十次左右。高师傅感觉自己既窝囊又多余,如今孩子已经15岁了,自己依然过着鳏夫一样的生活。雪上加霜的是随着企业的结构性调整,自己原先拥有的技术不再有优势,而妻子的单位也因客观原因拥有高的收入,于是、妻子的不满情绪越来越大,脾气也越来越坏,还不时抱怨自己是小姐身子丫鬟命,婚姻最终解体。与高师傅同样命运的赵先生的情况有所不同,赵先生近年来做生意赚了不少的钱,按理财大可以气粗一些,但同样的命运也是自打孩子出生后,妻子以照顾孩子劳累为由,拒绝与赵先生同床,到现在赵先生的孩子也已经十余岁了。高师傅说自己经济上不硬气,话粗不了,赵先生有钱却也这样,着实弄不懂女人们是怎样一回事情。男人们尚且如此,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女人们遭受暴力、软暴力的情形则更是触目惊心。王女士看上去比她现年58岁的年龄要大好几岁,她说自己和丈夫分居已经28年了。原因只是因为自己生养了两个女儿。她说,大女儿出生的时候,婆婆一听是孙女,就没有到医院里去看望,终归是长房长孙女,婆婆勉强接纳了。小女儿出生以后,婆婆连家门也没再进过,别说问寒问暖了,丈夫的行为更加令人发指。王女士说冬天她在窗台前为孩子洗衣服,丈夫故意将窗台上的花盆掀下来,花盆砸在王女士的脚上,眼泪在王女士的眼睛里,血流在心里。王女士提出离婚,丈夫说要离婚就杀了她。20多年的分居生活,20多年的忍气吞声,20多年的对小女儿的无辜的狠,王女士问我:您说,我怎么就一点爱她不起来呢?孩子很心疼我,小时侯家里穷,我带两个女儿上班,给孩子准备两份饭菜,孩子们有剩下我才吃一点。很快小女儿发现了这点,每次吃饭都说自己不想吃了,她姐姐经常拨走她的饭,我知道孩子是心疼我。后来孩子大了,中专毕业自己挣钱,所有的钱都交给我,为了多挣一些钱,她到开发区一家企业去干通常是男孩子们干的活,一天12个小时。可即使这样,我也一点不心疼她。我告诉王女士她自己可能也没有意识到的一个原因是,如果大女儿的出生只是为她带来一些遗憾外,小女儿的出生无疑将她的命运推向深渊。她在潜意识里觉得她的痛苦是小女儿带来的,她一生都在向小女儿讨债。王女士家的软暴力伤害的是两代人。郭女士因为自己性格的懦弱受尽丈夫的气。婚后第二天开始遭受丈夫的打骂,婆家的冷眼,结婚不到半年被丈夫拧断过手臂。如今不到40的她身患绝症,却继续受到丈夫的围追堵截,丈夫开出租,说不清楚什么时候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郭女士说她因为身体原因需要放疗化疗,单位开出支票,丈夫却找到领导和会计说:你们谁要给她开支票,没有你们的好下场。女士说,与她身体所受的伤害相比,她的心灵伤害更加致命,她甚至认为,自己的绝症是自己多年的抑郁、痛苦结下的恶果。夏女士年轻漂亮,只有30多岁的年龄,服装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但丈夫不思上进,成天游手好闲,对生意上的事情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对家务和孩子的学习从来不闻不问。无奈之下夏女士选择了同丈夫离婚,家庭财产的2/3大约80来万都归了丈夫,100平米的房屋也归了丈夫,可丈夫还是三天两头来骚扰,或者自己去仓库将值钱的衣裤都卷走。夏女士来参加我们的家暴工作坊,每次都带着自己60来岁的母亲一同前来,因为前夫的又惊又吓让老太太时不时血压升高,担惊受怕。更有一次,就在我们的工作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夏女士的丈夫发来手机短信:你在哪里?赶快来我这里,我要死了。夏女士说,婚是离了,但居无宁日。我们曾经以为人生如歌、婚姻前程似锦。然而,当我们走进普通百姓生活中去的时候,我们却发现斑驳的生活中许多隐隐的伤痛如泣如诉地展现着生活的忧郁与沉重。与生活中美好的景象相伴而行还有我们身心的累累伤痕。我们把这些来自身体方面的伤害行为称作暴力。我们通常所关注的暴力更多地发生在婚姻生活中,受暴者更多的是妇女一方。针对“对妇女的暴力行为”,联合国1992年通过的《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将其定义为: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上或性行为上的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包括威胁进行这类行为,强迫或任意剥夺自由。 不论其发生在公共生活还是私人生活中。在这个定义中,我们看到伤害涉及到婚姻生活;身体层面、心理(情感层面)和性行为;受暴者是妇女一方。然而,真正的暴力不仅仅出现在婚姻生活中,其范围从婚姻层面扩及到家庭生活,无论是夫妻之间、还是老中青三代人之间。除去身体暴力之外,一种没有身体伤害却更经常地比身体伤害更加严重的暴力行为既发生在丈夫对妻子、也发生在妻子对丈夫、老人对儿女、儿女对老人、以及父母对孩子尤其是未成年孩子之间,偶尔也有来自(未成年)孩子对父母的情形,我们把这种看上去没有“硬伤”的暴力行为称做“软暴力。”О软暴力及其特点定义“软暴力”是一个难点问题,我们似乎可以把它理解为:发生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一方或多方家庭成员对另一方或多方家庭成员所施行的强烈的或者持续不断的心理、情感或精神上的伤害。也可以叫做“心理暴力”或“精神暴力”。简要说来,软暴力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软暴力不仅体现在婚姻生活中,也体现在家庭生活中。换句话说,不仅姻亲关系中有软暴力,血亲关系中也有软暴力;2、受害者在心理、情感和精神层面乃至社会生活功能程度不同地受到损害;3、婚姻和家庭成员的任何一方都可能是施害者也可能是受害者。如妻子更经常是受暴者,但也有妻子加害丈夫的情形;如上诉例子中妻子拒绝与丈夫同床的行为;4、施害者也可能同时是受害者;比如丈夫对妻子冷淡,妻子反过来与丈夫分居或是索性回娘家居住;5、伤害在程度上是强烈的或者持续相当时间的。这是衡量伤害行为是否达到“暴力”程度的主要指标。或者强度大,或者持续时间长,或者两者兼俱。这主要是指伤害行为的暴力特征。日常生活中平常的争吵,尽管也有伤害但不能因此就觉得是暴力。暴力意味着有相当的强度。比如婚内强奸、比如说性能力低下的丈夫被妻子骂为“软蛋”等强烈伤害他人自尊的行为。另一方面,有一些伤害行为看上去不是那样疾风骤雨,但象一把钝锉经年累月地伤害,具有时间的长程性。事实上,这后一种情况更具备软暴力的特征。6、暴力的实施者或受害者都可能是一人或多人,比如父母两人对孩子,或儿女对两位老人,不事赡养职责,还骂老人老不死等。7、与明显的身体暴力(硬暴力)相比,软暴力具有隐性的不易界定和确认的性质;8、软暴力不一定伴随身体暴力,但身体暴力一定伴随精神暴力(软暴力),因此,软暴力的范围比身体暴力更广。9、软暴力不仅涉及的人群广泛,而且多年龄跨度。О软暴力的表现及其形成原因当我们对配偶表示出强烈的冷淡、蔑视、厌恶、辱骂、讽刺、挖苦、恐吓甚至限制对方人身自由、弃家而去、我行我素的时候,有没有意识到我们正遭遇着软暴力?当我们因为事业有成的时候,对处于事业或生活低谷的丈夫整天冷言冷语,横挑眼睛竖挑鼻子,或者一辈子歪着一个醋坛子时不时洒落几滴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让对方生活在软暴力中?当夫妻各自事业都比较成功,却又都想保全自己的个性,于是懒于沟通,双方长期我行我素、冷战对立的时候,是不是双方都成了对方的牢笼?当年迈的老人身体衰弱,卧病在床,儿女只是请个人到家里照顾老人,却几乎从不亲自看望老人,使老人觉得孤独伤心,觉得还不如早死的好的时候,我们怎样给了老人软软的伤痛?。当父母望子成龙心切,成天指责孩子这不是那不对,成天数落却从来没有和孩子好好说过话的时候,或者为了孩子有一技之长,却让泪水和伤心一直伴随着孩子的成长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在给予孩子温柔的一刀?具体说来,夫妻双方长期的恶言相向、冷漠、敌意、忽视、轻蔑;亲代对子代的严厉苛责、辱骂毒打、讽刺挖苦;对上辈的不侍赡养、冷漠忽视;子代对亲代尤其是处于青春期的初高中学生对父母动不动就施行的离家出走政策或是以生死相协等行为无意都属于软暴力的表现。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软暴力现象形成原因复杂,涉及到人们的社会生活环境、传统观念、个人素质、人际沟通等多层面。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急剧的社会变化、多元的价值观、对个人的自主性的看重都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比如,发生在男人和女人婚姻中的婚外情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社会婚姻价值观变化的可能结果。个人作为婚姻一方或者作为家庭成员融进社会生活中,对于自己的角色扮演、责任、权利、义务等的认识有很多不足和误区常常导致家庭成员间的软暴力倾向或者行为。比如,在文化相对落后的广大农村地区,传统的夫权思想在一些男人的生活中仍占据市场:你是我的老婆,我想怎样对你就可以怎样对你对相当的男人们来说理所应当。对待未成年孩子:你是我的儿子,我是你的老子,老子教训儿子天经地义。在城市文化程度较高的夫妻中,因为羞于大庭广众下吵闹或者大打出手,而相互间又谁也不服气谁,取而代之,冷漠、敌意、我行我素就成了文化夫妻们回避冲突的手段。有研究表明、白领家庭、文化家庭、知识分子夫妻中软暴力倾向近年来有增多的倾向。家庭成员间在认知、态度、经济、社会地位的不同以及个人成长的不同步都可能导致心理失衡引发软暴力。人际沟通在家庭生活中和在社会人群中一样,都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调查和咨询过程中,我们发现家庭成员间的沟通低质量,甚至很多家庭成员间几乎没有沟通。软暴力既可造成受害者的心身障碍或者疾病,也可造成受害者的社会功能失调。甚至间接或直接影响社会其他成员(亲属)甚至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如受害者的工作效率下降、报复行为的产生。施害者本人也因为内心充满敌意而最终害己害人。О因应措施探讨广泛存在于家庭生活中的软暴力倾向和实际不仅严重损害了正常的家庭功能,严重情况下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这样看来,家庭软暴力行为就不仅仅是个人问题或者家庭问题,而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由此,从个人层面、家庭层面、社会层面共同努力,使家庭软暴力行为尽可能减少和降至最低是全社会努力的方向。从个人层面来说,个人的终身成长是避免和遏制软暴力倾向生长的有效途径。在传统的意义上,个人的社会化或者成长通常到18岁取得公民资格就宣告完结。即使今天的学校教育帮助青年人学到硕士博士阶段,但如何在未来的家庭生活中扮演好家庭角色、担当相应的家庭责任现行学校教育仍然是空白。然而,家庭角色是需要学习的,任何公民,拥有公民资格、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婚姻伴侣,建立家庭。但是,有资格建立家庭却并不意味着有能力建立家庭、应对家庭生活。于是,增进个人的家庭角色功能的学习、增进人际沟通能力的培养、增进个人对他人的责任心、人本关怀的心性培养、自我个性的塑造就显得重要而必须。在家庭层面,家庭成长机制的培养和建立是有效避免软暴力倾向的另一个重要途径。传统意义上家庭主事的传宗接代功能随着少子化时代的到来和人们对于家庭生活品质的提升,家庭成员间的交往品质日益受到关注。情感的和谐、心理的相融、民主与平等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家庭要顺应这一时代的潮流不断增进夫妻之间、两代人之间的交往与沟通能力。一方面是个人自主性和独立性的增强,一方面是家庭成员间相容性的增加。看上去似乎显得矛盾冲突,但实际上却是合情合理的。个人自主独立性的增强不是以牺牲别人的利益为基础,相反,对个人自主独立性的尊重是建立个人自主独立性的重要前提。以英文字母“我”来比喻。每一个独立的个体都是大写的“I”,而不是只有自己这个我才是大写的主格的“I”,别人都只是宾格的小写的“me”。在家庭成员的关系上,如果以一个圆形来代表一个家庭成员。那么、夫妻关系既不是两个同心圆、也不是只有一纸婚书或者一个孩子成就的两个相切的圆,当然也更不是两个完全独立并行不悖的两个分离的圆,夫妻也好、两代人之间也罢,成员间的关系应是相交的圆,同时形成力的平行四边形。社会制度的建立健全、社会成员的广泛教育、专业辅导机构的建立是急待加强的方面。我们的各级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和机构在防范家庭暴力尤其是“硬”暴力方面已经做出了很大努力并取得了相当的经验、建立了包括法制、舆论监督在内的相应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家庭软暴力的关注程度也正在逐渐提高,但相应的制度措施等等都很不完善甚至空白。笔者认为,对于家庭软暴力的问题应该加强研究、加强立法、加强教育、加强帮助。在研究方面、应有更多的专家学者研究关注家庭软暴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政府组织和法律部门应该加强软暴力有关制度建设和法律机制的健全;对全社会成员提供家庭角色的教育、增进公民素质应该成为经常性、持续性的工作;同时,婚姻家庭的专业从业人员的培养和婚姻家庭生活辅导机构的建立也应该积极的建设和推动。当全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的时候,我们或许可以期待大家不仅拥有一份家庭生活,而且能够享受有品质的充满温暖情意的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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