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脱母子恋的“宿命”

作者:袁辛来源:中华励志网 2008-04-18

原文载天津《今晚报》家庭专刊作者:袁辛无论母恋子或者母子互恋是不是一种宿命,肯定地讲都不是一种健康的母子关系。我们来讨论生活中比较经常的三种母恋子情形的避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单身母亲养育未成年男孩的情形是出现母恋子情况较多的一种。其原因主要在于母亲独自一人经年累月地对儿子的抚养和照料使儿子成为自己心目中最重要的人,对孩子的亲情之随着时光的流逝,随着儿子的长大成人,逐渐超越了血缘而走入情感误区。因为自己孤寂的心灵需要温暖;因为艰辛的付出使孩子成为自己心灵的私有财产;因为孩子的言行在很多方面都是他老爹的翻版。母子两人相依为命、朝夕相处提供了心灵慰籍的可能,也提供了互恋的物资和心灵空间。所以,对这类情况的母亲来说,将一切情感压在孩子身上的做法是不明智的。如果说年幼时孩子需要母亲照料,母亲没有更多时间关心和考虑自己的生活,那么,当孩子进入青春期或者基本成人之后,母亲可以考虑自己的问题,一方面可以避免陷入母子恋的误区,另一方面,个人的情感生活也是个人的权利和幸福所在。第二类情形是健全家庭里出现的母恋子的情况。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母亲对孩子寄予了更多的爱而不慎走入情感误区。就像潘允康老师所说的那样,中国人的家庭关系是重血缘轻姻缘的纵向关系,所以,当母亲把更多的情感转移到孩子身上的时候,也容易出现母恋子的情况。甚至母亲对孩子更高的期望也可能造成母恋子的情感误区。我咨询一个个案,因为母亲觉得自己的丈夫很窝囊,便全力培养儿子,希望儿子出人头地,渐渐地,儿子成长了,经历青春期之后长得英俊潇洒,不知不觉间这位母亲感到自己对儿子的感觉有些超出亲情,幸好及时求助,避免了走入误区。处理这种情况的一个比较好的办法就是学会与儿子做适当的情感分离。固然儿子的未来是母亲的牵挂,但母亲不可能也不应该为儿子的未来担当一切。学习帮助儿子成长但不是代替儿子成长、努力帮助儿子实现他的愿望而不是让儿子实现自己没有实现的愿望。母恋子的第三种情形是因母亲无意识状态下的自私而走进恋子的心理误区。陶女士的行为就是这种无意识自私心理的反映。比较明显的表现就是对儿子行为的过多干涉以及与儿媳的冲突。这样的情形通常没有真正的性行为,但心理误区很大。当事人有时候全然不知,以为自己的行为都是对孩子好,没有想到实际上已经限制了孩子的情感和心理自由。这样的情形比较多。说到婆媳冲突,结构家庭治疗理论有很独到的解释。仅就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比较主要的原因就是婆婆将儿子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在心理上有一种占有欲望。处理这种情况的办法之一是避免共同居住。按照结构家庭治疗理论的观点,婆媳合住是“结构“不合理,自然“功能”就受影响,所以;西方社会很少有婆媳共居的情形,避免了很多冲突;另一方面,妈妈和儿媳的身份感也很重要,两者面对儿子和丈夫的情感性质也不一样。说得客观一点,婆媳冲突并不都是婆婆的过错,但婆婆一方的问题可能更突出一些,其间比较隐秘的原因就是婆婆对儿子的心理和情感占有欲。所以,避免冲突与痛苦的可能努力就是让母子感情回归亲情,让夫妻感情回归爱情。

点击显示

天天励志正能量

返回心灵家园栏目

励志和正能量的网站:集青春励志、人生感悟、生活哲理等,融思想性和实用性为一体的海量学习资源共享平台。

励志网 · 浙ICP备12031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