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与情感性障碍相互误诊分析

作者:佚名来源:中华励志网 2011-02-08

[中图分类号]DF795.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5619(2000)03-0165-01

本文作者对相互误诊的精神分裂症与情感性障碍共11例进行分析,讨论了误诊的原因,认为单纯以有“分裂性”症状来诊断精神分裂症和以有情感症状来诊断情感性障碍是不合适的,须从发病症状及病程演变特点进行分析,以防诊断失误。

精神分裂症与情感性障碍相互误诊分析

临床精神医学和法医学工作者由于受到“传统经验诊断”的影响,在诊断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障碍时,相互误诊是经常性的现象。自80年代我国制定了精神分裂症及情感性障碍的诊断标准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以来,这种失误虽有所减少,但仍时有发生。这给临床工作和司法鉴定工作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由此,笔者对1995年~1999年间遇及的两者误诊的病例进行分析研究。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情况

11例均为发病两次以上,曾分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障碍者。其中男性7例,女性4例;年龄:16-58岁,平均31岁;文化程度:大学2例,中学8例,小学1例;职业:干部2例,工人4例,农民5例;住院次数:2次者3例,3次者4例,4次者4例。另外,3例有明显诱因,5例有明显精神病家族史。

1.2 方法

对上述病例,由3位具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以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制定的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CCMD-2-R)进行再诊断。以该再诊断的结果作为金标准,对照判断以往诊断失误的分布情况并分析原因。

2 结果

通过上述方法再诊断后,确定11例中情感性障碍占7例,精神分裂症占4例。其中第1次住院时误诊者3例,其它均为在2次或2次以上住院时被误诊。

3 讨论

3.1 情感性障碍误诊为精神分裂症

近年来许多医务、法医工作者,对情感性障碍诊断过低,而精神分裂症的诊断严重扩大化,造成这种诊断偏差的原因是对疾病的概念认识不一致以及对疾病的临床现象学研究不深入。从70年代至今许多资料从不同的角度研究所谓“分裂性”症状在情感性障碍与精神分裂症鉴别诊断中的地位,认为“分裂性”症状并非精神分裂症的专有症状[1]。这些症状,诸如幻觉、妄想、思维形式障碍甚至紧张症等,在很多精神病如器质性精神病、情感性障碍等都可以出现。在临床上发现患者存在这些症状时,必须对疾病的过程详加了解、密切观察,以确定它们是在何种背景上出现。WHO组织的调查发现:Schneider一级症状可见于23%的典型躁狂症和16%的典型抑郁症。DSM-Ⅳ中明确规定:如有情感症状必须在精神病性症状之后出现,或持续时间明显较短,否则就不能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不要将情感低落误认为是情感淡漠。情感淡漠是情感普遍而深刻的变化,这种情感变化并不限于外在的表情、言语和行为,更重要的是患者主观上没有什么情感体验;抑郁症患者表现出情感低落、呆板、迟钝时,并非没有内心的体验,而是由于极度忧伤而抑制了整体的精神活动,故其无法通过言语来表达这种体验,而当症状缓解后,患者是能够描述当时的内心体验的[2]。如能了解这些情形并把握这些原则,那么对于减少将情感性障碍误诊为精神分裂症是大有帮助的。

通过回顾发现:本组资料中7例情感性障碍误诊为精神分裂症时,仍以情感症状为主导症状,同时出现一些“分裂性”症状。以往诊断时忽视了情感症状,而过分强调“分裂性”的症状,这是造成诊断失误的主要原因之一。这就提示我们仅研究横断面的精神症状不足以准确诊断或鉴定。另外,因为同一种或几种精神症状可以在不同的疾病中出现,故单纯以有无“分裂性”症状来鉴别精神分裂症与情感性障碍,是对疾病的概念认识不足、绝对化及对某些症状的误解,这是造成误诊的又一原因。过去诊断狂躁抑郁症的经验和概念,是单纯以有无明显的“三高或三低症状”为准,当病人出现幻觉,妄想或逻辑障碍等所谓“分裂性”症状时,不论其“三大症状”如何明显,也一律划归精神分裂症。本组资料中将情感性障碍误诊为精神分裂症的病例数占误诊病例总数的比例为63.6%,由此可见这种倾向的严重性。

3.2 精神分裂症误诊为情感性障碍

与前述的情况相反,也有将精神分裂症误诊为情感性障碍的,尽管其比例较低(在本组资料中其占误诊总数的比例为36.4%)。精神分裂症也可有情感症状,尤其当患者情绪低落并有自杀的意念或行为时,更要考虑抑郁症的可能性。精神分裂症的情感症状大多数不足以达到诊断情感性障碍的标准,就通常情况而言,精神分裂症患者虽出现自杀意念或行为,但在精神检查中其诉说不出抑郁的心境,自杀意念或行为往往是受到幻觉或妄想症状的影响而产生的,情感症状是以“分裂性”症状为背景,当“分裂性”症状缓解时,情感症状也随之消失。

本组有4例精神分裂症误诊为情感性障碍,其原因是对情感性障碍的描述性定义理解不透。这些病例虽存在情感性障碍的某些症状,但并非以情感症状为主导症状,表现的是不协调的精神运动性兴奋或抑制。

3.3 建立正解诊断的工作方法

目前精神分裂症与情感性障碍均无特异的诊断方法。从实际工作出发,广泛收集病史,从临床症状的表现及其演变特点综合分析,严格掌握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仍是建立正确诊断的“法宝”。笔者体会到,在遇及以情感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非典型病例时,在排除其他精神障碍如器质性精神障碍之后,应首先考虑情感性障碍,待排除后才可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这有助于减少诊断、鉴定失误。

参考文献:

[1]江开达.情感性精神病临床现象学[J].中国神经精神病学杂志,1986,2:17.

[2]顾牛范,王祖承主编.精神医学进修讲座[M].第3版.上海: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1999.20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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