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联邦快递就不得不提史密斯的大学论文。
弗雷德·史密斯在接受《财富》杂志采访时曾说道:“1965年我在耶鲁大学念书时,已经看到了计算机将对整个商业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传统的缓慢物流运输将无法胜任‘计算机化’的商业社会。对于像IBM这样的公司来说,只有通过一个专业的物流运输队伍才能及时将各种零件和设备送达客户手上,而为了能够实现这样的任务应该拥有专门的飞机。”
当然,在1965年的耶鲁大学导师看来,“买飞机专门用来送货”的想法是荒谬的,而且绝对没有任何经济上的实用价值。当时的状况是连传真都还没有使用,一件货物必须经由多家航空公司转运,快递似乎只限于送比萨饼,全球化这一概念也只是偶尔从一些学者那里听到。因此史密斯的论文毫无疑问得到了导师的C级评分。
这篇被导师认为“荒谬”的论文并没有泯灭史密斯的理想,它在另一个角度上奠定了史密斯的商业理念——“永远不要去做已经有人做过的事情。现代商业社会更是如此,你必须是第一个发明者,或者必须是最快的发展者,或者是最高附加值的提供者。”
毕业后入伍期间,身为中尉的史密斯仔细观察了部队的采购和递送程序。退役后凭着单纯的理想和无畏的勇气,他在1971年开始了快递运输的生意。凭借融到的8000万美元资金,他启动了联邦快递,通称FedEx。随着14架“法尔坎”小型喷气式飞机的起飞,就在那个晚上,这位年轻人的公司向25个美国城市运送了186件包裹。这真是一次奢侈的快递飞行——平均每13件包裹“享用”一架“专机”。这一载入美国商业史册的举动从此催生了整个航空速递行业,一家以速递业务为支柱的现代物流巨擘——联邦快递奇迹般地迅速崛起。今天联邦快递的业务已经遍及全球 200多个国家,拥有超过600架货机,每天平均处理数百万件货件。
30年后,弗雷德·史密斯被经济学家誉为“创造了一个新行业的人”,而这一切的光荣都源于那篇曾被视为“荒谬”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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