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励志网推荐:文山学院翔鹰励志协会

作者:素衣平民来源:中华励志网 2010-10-10

翔鹰励志协会成立于2016年9月,协会本着培养同学们挑战困难的能力和心态,锻炼同学们的心理素质,以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为主导方向。

协会宗旨:同舟共济,立志图强,成就自我,影响他人。

协会目标:我们致力于成为最有活力、最负责任、最受欢迎的励志团队,并向着创业型的梦想团队发展!

协会活动主要有:纳新、野炊、演讲比赛、励志征稿、辩论赛、电影展播、励志游戏、模拟课堂等。

协会内部结构:

协会共设七个部门:宣传部、财务部、策划部、外联部、秘书部、文艺部、人事部。

各个部门分工如下:

1.宣传部:活动宣传、会场布置、制作励志简报等,

2.财务部:协会财务的管理,物品的购买和配置

3.策划部:构想活动方案,企划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4.外联部:与校内外组织、单位交流、沟通、合作

5.秘书部:信息采集、整理并存档;各类文件的起草、汇总; 活动记录、总结;会员、干部考评

6. 文艺部:会内文艺活动的组织,代表励志协会向各组织选送节目。

7.人事部:每次开会的人数签到,人员安排和调配。

翔鹰励志协会致新生辞:

每一个金秋九月,多少向往,不尽企盼,往昔拼搏的汗水已悄然消逝,胜利的欢呼犹在耳畔。挥手告别昨日荣誉,怀揣五彩斑斓的梦,学子们从全国各地齐聚在美丽的大学校园。这一切意味着高中时代的结束,生活又迈向了一个新的起点。

大学生活好比一块涂满了青春色彩与活力的画板。在这里,你会发现,提供你颜料的除了学习与实验室外还有活跃在大学生活方方面面的学生社团组织。

作为一名刚入学的大学新生,在大学里参加一个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励志组织是有必要的,在多元化的社会中,很多大学生都渴望拥有在公共场合侃侃而谈的演讲能力,成为交际中宠儿的沟通能力,以及精准高效的管理能力。翔鹰励志协会让每个拥有团队梦想同学可以得到发挥所长的机会!为满足广大大学生提升口才、沟通、管理、协作等能力的需求,为广大想在励志、演讲、管理、协作等方面有所提高的大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流与实践的平台。“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协会给我们撑起了一方飞翔的天空。同学们,还等什么呢?用青春和激情来好好描绘我们美好的大学画卷吧!

在这里我们不仅为你提供了一个在我展示的舞台,也为大家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活动。你还犹豫什么呢?加入我们吧!

“行动是治愈恐惧的良药,而犹豫不断滋养恐惧”。加入我们是明智之选。

翔鹰励志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团体名称:文山学院翔鹰励志协会

第二条 励志协会的性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服务性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 本协会宗旨为:培养同学战胜困难的能力和心态,锻炼同学们的心理素质!

协会的指导思想:三个代表 ,科学发展观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四条 (一)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二)引导并帮助内心盲目的同学建立积极明确的奋斗目标;

(三)引导有不正确思想的同学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四)帮助有积极目标的同学实现目标,为优秀同学提供展现自我的舞台。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文山学院在校大学生;

(二)拥护本会章程。

第六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委托本会解决有关生活和学习问题;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信誉;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帮助其它会员解决学习及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

(五)按时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会员退会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九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条 会员大会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可召开,其次必须经过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每届一学期,因特殊大原因需提前或延期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二条 本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及各部部长组成,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并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的罢免会长、副会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本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过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六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可行使第十三条、第一、三、五、七项和职权。

第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八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自愿服从校团委的领导;

(三)工作积极认真。

第十九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长任期一年,因特殊情况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一致通过。

第二十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长不得兼任其它社团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协会全面工作;

(二)召开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三)检查各项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二条 本会现设有组织部、外联部、策划部、财政部、宣传部、根据协会的发展需要增减部门。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各部长一名,各部可根据情况增设副部长及相关委员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 长本会经费来源,为会员的会费及友好单位的赞助。

第二十五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有利于协会的发展。

第二十六条 本会设有财政部专门负责管理本会所有收支,保证各项收支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 本会严格执行我院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以及领导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八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经会员大会通过,校团委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三十条 本会由于分立合并或其它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2/3会员表决通过,并报院(系)团委同意。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终止后剩余财产,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用于发展其它相关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校团委批准之日起生效。

发布原因:望能得到同行的支持,相互促进,同谋共进

有感兴趣的朋友qq联系:631697931

邮箱:xinjiemei@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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