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先后发生的两件事,我们常做出错误的解释。
北宋初年的曹彬为人仁爱宽厚,在帮赵匡胤打天下时,带兵平定数国,都不曾滥杀无辜。他担任过徐州太守,当时府里有一位小吏犯了罪,判刑确定后,曹彬过了一年才对他执行杖刑。大家都不明白为什么这样做,曹彬解释说:“我听说这个小吏当时刚娶了妻子,如果新婚不久就对他执行杖刑,新娘子的公婆一定会认为是媳妇带来的霉运,而对她心生厌恶,早晚打骂,害她无法好好过日子。按照法律,我不能免除他的罪刑,所以只好延缓处罚的时间。”
从这件小事可以看出,曹彬不仅仁慈,而且洞悉人性,考虑周到。小吏因犯罪须受处罚,跟新娘子过门是不相干的两件事,但因一前一后发生,很容易被误认为两者之间有某种“因果”关系,这是一种“错误解读”;如果公婆认为这是新娘子带来的“霉运”,那就成了“迷信”。
行为主义大师史金纳用鸽子做过一个经典实验:每隔十五秒就喂食鸽子一次,鸽子不管做任何事(或不必做任何事)都可获得食物。他慢慢发现,每只鸽子都发展出一套特殊的行为反应模式,它们似乎“认为”自己就是经由这套动作才获得食物的。史金纳将此称为“鸽子的迷信”,这种“因果错觉”或“控制错觉”的产生可能是因为鸽子正在做某种动作时,自动出现的食物刚好出现,上述行为即获得强化,并和获得食物产生联配关系。史金纳之后,不少心理学家改以大学生为实验对象,结果发现人类在这方面的表现跟鸽子颇为类似,大部分的人都会产生同样的“因果错觉”或“控制错觉”,误以为某个结果是在它之前的某个因素造成的,而且认为他们能以某种特殊行为来控制其实是不可控制的事件。
“因果错觉”不仅会将事情搞混,而且还可能因此冤枉好人,能不慎乎?(王溢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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