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香江,上世纪九十二年代初,刚好遇上香港无线电视TVB正在推出“博益”丛书系列,主事人施祖贤把温巨侠邀过去“面晤”,想要推出温巨侠当时撰写的《布衣神相》故事系列。
施先生原来是新马名人,曾在“南洋商报”高层任职,足智多谋,反应神速,亦曾当过李光耀的亲信,后因“事”转战香江,当时负责替无线筹组出版部门。温巨侠也曾窃自以为是语言稍有天分,至少是方言、外文略通十几种,但跟施先生一比,真是大马来人遇上小马来人(小巫见大巫),他至少能说二、三十种语言,而且大部分还是精通的。
施先生与温巨侠相距三十来岁(施先生已逝世多年),但同一处“出身”,一见如故,十分投契,浑忘年龄差距,尝用多种语言交流。由于温巨侠“幼受庭训”,浸淫相学、术数多年,来谈的又是“神相李布衣”故事的《杀人的心跳》、《赖药儿》的出版事项,故而就从施先生眉梢有几条“寿毫”谈起,一直谈了一个下午。
之后,下班时间快到了,差15分钟五点,两人握手,表示“谈得高兴啊”,正要说“再见”,忽然想起:忘了合约事了!
施先生表示“这个小意思”,着人送合约进他办公室,示意温巨侠“签了就成了”。温巨侠拿起厚厚一迭的合约一看,登时没晕了过去:二十多张纸,六十多条约,另每条再附有多项,全用英文打印,合约内容还包括了电视台的特色禁忌:不得怎样不能如何一旦违约又怎样如何,只怕跟艺员签“卖身契”差不了多少。幸好,温巨侠还是及时加入了几项要求,后来才“得保全身”。
这一次会谈,闲谈三小时多,那么一大迭的合约签订却只用了12分钟。
后来,有一家书店的陈老板,女,觉得温巨侠的书还蛮好销的,而且“形象”也合乎该书店的文艺倾向,又有自己的发行网络,故而提出跟温巨侠取得版权推出系列。温巨侠当时在港的盗版书很多,见她意诚,不但答允,还尽力予以协助,初出的也是《布衣神相》故事之《刀巴记》、《落花剑影》。不料,推出之后,乍看几乎一时绝倒。因为她把在港仍在销售的盗版书“翻”了一番,连封面带内容,就为了节省成本,这形同经授权的盗版的温书:那读者还不如去买盗版书好了。这样做出版当然并非善策。此事之后,温巨侠特别请自己工作室的一些美术、编辑予以协助,该出版社也越做越好,陈小姐也用了绝大心力,终于在一段长逾十三年的时期内,把温书武侠做得最有代表性,赢得口碑。(温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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