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全民文明”须要“刚柔并济”

作者:顾一娴来源:中华励志网 2015-01-16

精神文明是一种道德修养,体现一个人、一个地域、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素质。作为一个重新走向强大的文明古国,面对令人称道的物质现代化,国人精神文明的现代化始终未能完成,不文明行为仍普遍存在且形式日趋多样——中国正面临着国人道德滑坡的挑战,离“礼仪之邦”也渐行渐远。

毋庸讳言,在我国,一些不文明行为随处可见:乘车、买东西“加塞”不排队;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垃圾乱扔乱倒、广告乱贴乱画;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等等。甚至还有一些富裕起来的国人们带着种种陋习出国游,导致许多国外旅游景点用中文提示国人“请不要随地吐痰”、“请勿大声喧哗”,更有外媒说我们是“丑陋的中国人”。

正视并正确处理这些纷繁复杂的不文明行为已迫在眉睫。我们需要做的,绝非仅仅改变“不文明”行为那么简单。这些“不文明”的行为方式只是表面现象,背后是中国社会道德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巨大反差。诚然,国家也一直试图花大力气、下大功夫来抑制这些不文明行为的发生,但总是收效甚微。更何况,面对不文明行为的发生,不少人的态度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完全寄希望于相关职能部门对这类事情进行管理和规范。

不文明行为归根结底是由于国人缺乏公共精神造成,只有让大家都学会注重公共精神,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塑造公共精神只能从道德教化着手,通过教化让人从小就有公德意识、具备不受外界不文明风气影响的能力,这样人们才会自觉地从心理上拒绝不文明行为,并最终让文明行为成为全民行为。

当然,道德教化的“柔性”引导属于长远之计,眼下,面对不文明行为还要敢抓敢管、敢于“拍砖”,尤其是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还应通过重罚的“刚性”威慑,来警醒不文明者。教化与重罚,二者一柔一刚,要规范不文明行为,则须要“刚柔并济”同时发力。一方面,通过道德教化的“柔性”引导,不断提高国人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让每个公民都自觉远离不文明行为,并且面对不文明行为,敢于批评、敢于“拍砖”,把整治不文明行为变成全民行为。另一方面,要通过一定的处罚手段来规范不文明行为,比如当面提醒、公开批评、媒体曝光、罚做公共服务、金钱处罚……等等。

时下,不文明行为依然大行其道!正所谓“教化长文明,重罚出文明”,要规范不文明行为,实现全民文明,就必须重罚与教化“刚柔并济”同时发力。唯此,才能真正改造国人的深层文化心理,使其自觉养成讲文明、守文明的良习,“礼仪之邦”也才能最终实现向现代文明转型的凤凰涅槃。(文/顾一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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