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向全世界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全国上下掀起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各地在描绘美丽蓝图上做文章,在文明创建上下工夫,将国民文明素质高低作为美丽中国的重要标准来抓,积极倡导“文明和谐”新风。
但作为现代文明“窗口”之一,现代文明重要标志之一的“文明交通”问题,愈来愈成为当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成为民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大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人们在交通活动中的“不文明”现象,成为与现代文明不相适应的交通“陋习”,更成为国民安全出行的“隐患”甚至“杀手”,无情地摆在我们面前:一些驾驶人我行我素酒后开车、高速飙车,开英雄车、霸王车、特权车、斗气车,扰乱正常行车秩序;一些驾驶人乱鸣喇叭、乱闯禁区、乱停滥放、强闯信号、压线越线、强超抢会造成交通混乱;一些驾驶人悬挂非法定标志,使用套牌套证、假牌假证,有的故意遮挡、涂改号牌,逃避交通民警的依法管理;还有一些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变更车道不开转向灯,夜间会车不关闭远光灯,甚至安装刺眼的“疝气灯”直射对方,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等;有的驾驶人、乘车人在车辆行驶中向车外乱扔垃圾、物品,严重危及其他车辆行车安全;还有的不系安全带,开车打手机,在道路上吸烟、闲谈、曲线行驶,影响其他车辆行驶。有的非机动车驾驶人穿行机动车道,驾驶车辆突然猛拐、横穿公路;有的行人不走人行横道,走路不遵守信号,随意攀爬、穿越、倚坐护栏,还有的在公路上施工、堆物、摆摊、玩耍、乘凉,有的强行拦车、抛物击车等。所有这些行为,在交通活动中随处可见、屡见不鲜,这些现象既是有损民族形象的不文明现象,更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轻则影响正常交通秩序,重则酿成车祸危及生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我国是文明国度、礼仪之邦,我们应当站在发展的高度,将文明交通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检查我们自身的行为,从点滴的交通“陋习”改起,从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做起,成为中华文明的继承者和创造者,以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的理念共同打造“平安交通”。
美丽重在建设,文明重在行动。这需要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参与交通活动的每一细小环节做起,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做起,从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做起。争做文明公民,这既是文明交通的需要,更是我们生命安全的需要。从我做起,共同打造文明交通、平安交通、和谐交通,共同建设安全、文明、和谐、美丽的生活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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