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情妇拱卫“深圳第一贪”

作者:剑歌来源:光明网-中华励志网报 2009-05-23

她们分别是贪官的妻子和情人,本应是不共戴天的情敌,可她们不但成了“好姐妹”,还相互协作,一直默默而又“忠诚”地为贪官保管巨额赃款。

为奔前途,女研究生成了局长的情人现年39岁的刘妍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1993年8月,在获得了研究生文凭后,她辞去了大学教师工作,前往深圳特区发展。1996年9月,一位老乡将她介绍给了时任市公路局局长的黄亦辉。

黄亦辉,1949年9月出生,广东惠阳县人,1984年11月任深圳宝安县龙华镇书记,1992年底升任宝安区副区长,1995年4月成为深圳市公路局局长兼党委书记。黄亦辉有一个嗜好:好色!只要他看上的女人,总是想方设法据为己有。刘妍不仅长得漂亮,而且气质高雅。黄亦辉不到半个月就将其安排进下属某单位上班。1997年10月,刘妍又被提为某项目办副主任,几个月后,她又被调到机关并被任命为副主任科员。

由此刘妍对黄亦辉充满了感激之情。1999年3月20日上午,他约刘妍中午到家里吃饭。刘妍以为黄妻也在家里,就高兴地答应了。但当她进门后竟然看见只有黄亦辉一个人在厨房里做饭。饭后,两个人的关系发生了改变,由上下级关系变成了情人关系。

之后几天里,刘妍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彷徨。当时的她,有着一个幸福温馨的家庭,丈夫在深圳事业有成而且前途无量,4岁的女儿活泼可。每当想起他们,她都有一种自责和悔恨。但另一边,却是有恩于自己的领导,一个能给自己带来光明前途的权贵,再想到自己前些年闯荡路上的艰辛,她最终选择了背叛和依附。

荒唐的默契,妻子与情人成了“好姐妹”

在成为情人后,为了讨得刘妍的欢心,黄亦辉从1999年5月到2000年11月,给了她4万元人民币、20万元港币,让她零花,但每次刘妍都是再三推辞,即使最终勉强收下,她也基本上没花过。开始,黄亦辉也觉得这可能是刘妍有意为之,但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他发现一切都是出自她的本性。不仅如此,刘妍为人相当低调,从不向别人、哪怕是自己最要好的朋友透露其与黄亦辉的特殊关系,更不会利用这种关系谋取个人好处。由此,黄亦辉感到“她就是我一直以来苦苦寻找的红颜知己”。而这一切,很快被另一个女人发现,她就是黄亦辉的妻子钟桂英。

黄亦辉与钟桂英在上世纪70年代初结婚,两人关系一直不错。但从2000年起,钟桂英发现丈夫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对她也漠不关心。经过打听和留心观察才发现,原来他喜欢上了刘妍。为此,钟桂英劝过哭过闹过,但黄亦辉却依旧我行我素。

到了2000年下半年,见刘妍尚“懂事”,不会对自己的婚姻构成威胁,无奈的钟桂英终于妥协,并在黄亦辉的穿针引线下,与刘妍“一笑泯恩仇”,成了一对相互关心的“好姐妹”。

2001年8月,黄亦辉升任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钟桂英非常担忧丈夫会被别的“狐狸精”给迷上。与其这样,还不如让刘妍一直呆在他身边,通过彼此的多次接触,钟桂英明显地感觉到刘妍比较温顺善良,没有什么“野心”,不会破坏她与黄亦辉的夫妻关系。

为此,钟桂英向丈夫建议将刘妍调到他身边工作,理由是“多少对你也有个照应”。2003年1月,黄亦辉终于将刘妍安排到属下事业单位,然后又想办法将她转为国家公务员,再调入局机关。

两个愚忠女人,为贪官管钱不遗余力

黄亦辉夫妇早年吃过没有钱的苦头。因此当他调到深圳龙岗的时候,目睹一些老板消费起来一掷千金,心里很不平衡。从1987年起,他开始收受贿赂,而且胆子特别大。据钟桂英供述,1987年秋的一天晚上,黄亦辉带回一个装柚子的蛇皮袋,她打开一看,发现里面全是钱!一查,整整30万。钟桂英明知这些钱来路不正,心里却“很高兴”,赶紧收藏起来。第二年春天,黄亦辉又一股脑扛回家80万元。1991年8月,他则一下子用山竹筐带回家整整120万元人民币。

黄亦辉就任深圳市公路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后,因为公路局掌控着全市公路建设的命脉,所涉项目动辄上千万,黄亦辉很快成了各类包工头主攻的对象。从任公路局局长开始,在之后的7年时间里,他利用手中的权力,疯狂地收受各种贿赂,其中仅从包工头林某、陈某、钟某三人身上,他就收受了折合人民币共计1630多万元的钱款。

到了1997年,钱像小山一样塞满了家中的柜子、皮箱,钟桂英突然间觉得钱放在家里相当不安全,一是怕小偷,二是一旦案发,有关部门肯定会搜家,到那时,放在家里的钱就是活生生的“犯罪铁证”。于是,钟桂英便把所有的钱打包,放在她的办公室保险柜里。

“办公室来的人多,万一被人看出疑点怎么办?再者,如果被清洁工看到给偷走,麻烦就大了。”正是出于这种心态,钟桂英最终决定把放在办公室的那些钱转移到包工头林某的办公楼。林某从黄亦辉手里接了很多工程,不仅对黄亦辉忠心耿耿,而且他的办公室有专人看管,比较安全。钟桂英办公地点离林某的办公楼较近,于是,她以中午没有休息室为由,向林提出借用一间房。林某满口答应。钟桂英便趁中午人少,将巨款转移进去。

2001年8月,黄亦辉调到深圳市民政局任局长,其犯罪步伐依旧大步流星。或许是有感于与刘妍不断深化的“爱情”,黄亦辉不仅花了60万元以她的名义又买了一套房子,还从2002年9月开始,将所得的部分贿款放到了这套商品房里。为此他让刘妍去买了一个大保险柜。刘妍当时非但没有追问原因,还在买回保险柜后,又主动让正在替她搞装修的木工将保险柜做到了一个壁柜里面。刘妍的“机灵”让黄亦辉感叹不已,称这就叫心有灵犀一点通。自10月起,黄亦辉便把收到的大部分贿款拿到刘妍那里,他甚至还把以前收受的一些不义之财和许多重要资料也背着老婆转移到了这里。

一腔“真情”东流水,两个女人庇护“深圳第一贪”

从1987年收到黄亦辉第一笔巨款开始,钟桂英竟然很少动用那成堆成堆的钱款,只是一门心思考虑着如何更安全地保管……与钟桂英相似,面对身边的巨额“财富”,刘妍尽管知道保险柜的密码,黄亦辉也多次说过那些钱她想花就花,但她自始至终没有动用过一分钱,甚至没有打开看过。

从2002年起,有关部门就不断接到关于黄亦辉收受贿赂、生活腐化和严重违反干部人事制度等问题的举报。2003年6月,深圳市纪委正式对他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

2003年6月15日上午,黄亦辉将一个密码箱慎重地交给刘妍保管,他一脸凝重地告诉她:“这个密码箱很重要,关乎我的性命和未来!”他让刘妍放进保险柜里,小心看护,任何时候都不要告诉外人。

2003年6月27日,星期五,这似乎是一个让黄亦辉卸去心理负担的日子,因为政府部门都要休息了,他决定带着刘妍等人到广东博罗县去游山玩水。但大大出乎他意料的是,就在他出发前一个小时,市纪委的有关人员宣布对其实施“双规”。7月1日,黄亦辉被盐田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在看守所,黄亦辉自知罪孽深重,也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情绪一直相当低落。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他始终不开口,即使开口也是追问成克杰、胡长清受了多少贿,到他被抓时为止,被抓的深圳贪官最高的受贿数额是多少。他暗暗在心中为自己定了交代的“底线”:绝对不能超过别人,最多交代800万,最高不突破1000万!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的心理因素是他不想成为“深圳第一贪”。

2003年7月5日,办案人员来到黄的爱巢时,打开主卧室内一米多高的保险柜,发现里面全是大摞大摞的现钱。经过清点,此处共有赃款折合人民币1300余万元,其中港币598万元,人民币152万元,美金20多万。另有一批存折,上面存有人民币467万元,港币118万元。还有多本房地产权证,房屋钥匙20把。

紧接着,办案人员依法对黄亦辉的妻子钟桂英展开调查,并在她藏匿的地方搜查发现现金人民币283万余元,港币639万余元。另外还有73张存折,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77万元,港币450多万元。以及金剪刀、劳力士表、金童玉女等物品一批。由于现金太多,而且有很多旧版人民币,侦查人员请银行工作人员协助点赃款。银行方面带着5名储蓄员、开着运钞车疾驰而来,用了整整5个小时,才把钱点清楚。因连续工作时间过长,加上许多钞票已经黏在了一起,先后有两部点钞机“累得当场休克”。后经有关部门统计,从两个窝赃点共搜出赃物、存折及现金折合人民币约3600多万元,而黄亦辉本人自1984年6月以来工资性收入核计为133万余元,所得赃款竟是其正常收入的30多倍。他也因此成为“深圳建市以来落马的最大贪官”。

2016年4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黄亦辉涉嫌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审理。据检察机关查明,黄亦辉在担任深圳市公路局局长和民政局局长时期,先后共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700余万元,另有约1900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因涉嫌收钱次数太多,案件起诉书共27页之多,检察官近一小时才读完。6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16年末,记者在采访此案时得知,钟桂英因为黄亦辉转移、藏匿非法收入,被开除公职;而刘妍亦被降低了行政级别。两个女人都后悔莫及,但悔之晚矣……

(文中人物除黄亦辉外,其他人皆为化名)

(《知音》2016年第5期 剑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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