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应该有“不可不”的认识

作者:星云法语来源:中华励志网 2008-10-19

有不可者

在不少经典里都提到各种的“不可不”,如“佛者不可不敬,经法不可不学,圣众不可不事”、“大愿不可不发,闻者不可不助”、“道不可不做,经不可不读”、“身口意不可不护”……。活在世间,处在群众中,有些事情,我们也应该有“不可不”的认识,让自己一则处众和谐,二则修养心性。

第一、我有功于人者,不可不忘:我们帮助别人、对别人很好、对团体有贡献,这些善行、成就,不能常常挂在嘴上说,不能邀功,不能希望别人的报答。《金刚经》说:“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果念念不忘自己对别人的好,不忘自己的付出,这样的善行,称不上是真的善行。因此,有功于人不可不忘。

第二、我有过于人者,不可不知:有时候我们得罪了人,在言词上使对方难堪,沾别人的光,佔别人的便宜,即使人家未生气、未计较,我都不可不知。有些人对于自己的过失或疏忽,常以“我又不是故意的”、“言者无心,听者有意”等话来搪塞,这是很不好的心态。即使是无心之过,自己也应知所警惕。

第三、人有恩于我者,不可不报:《六度集经》说:“受恩不报,谓之背明”;俗话也说:“滴水之恩,涌泉以报”,别人曾给我恩惠,在困难、紧急时助我一臂之力,在上司面前为我美言,人前人后讲我的好话,这些人情,都不可忘记,一有机会,就得想办法回报这些情意,这些恩惠。

第四、人有怨于我者,不可不和:战国时代,赵国的大将廉颇,认为上卿蔺相如抢了他的风采,对蔺相如很不满,屡次找蔺相如的麻烦,蔺相如则一再谦和退让,终于感动了廉颇。处于群众团体中,不管是真得罪人,还是对方因为误会,而对我们有怨恨之心、愤怒之气,一定要设法跟他道歉、和解,求得他的体谅。

施恩不望报,受恩不忘报,有过当立知,受怨当求解。任何人能做到这四点,不仅人缘日佳,品德修养也会日有所进,且能累积无量的福德因缘,成就无上功德。

第一、我有功于人者,不可不忘;

第二、我有过于人者,不可不知;

第三、人有恩于我者,不可不报;

第四、人有怨于我者,不可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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