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七月初七日,是我国汉族传统的节日——乞讨节,又称为“少女节”。因时在七月初七晚间,故又俗称“七夕节”。
七夕节本源于中国古代四大民间传说之一——《牛郎织女》的故事。这一传说在西周时就已产生。早在《诗·小雅·大东》中,就有“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单。睆彼牵牛,不以服箱。”从汉代起,出现了牛郎织女故事的雏形。同时,在《淮南子》上出现了“乌鸦填河成桥而渡织女”的传说,并在民间已有了七夕看织女星和穿针等风俗。
据史料记载,南北朝时,民间就有向织女乞讨之俗。梁宗懔在《荆楚岁时记》中说:“是夕,人家妇女结彩缕,穿七孔针,或以金银鍮石为针,陈瓜于庭中以乞巧,有喜子(蜘蛛)网于瓜上,则为符应。”唐朝时,设有“乞巧楼”。宋朝以后,乞巧活动愈来愈多:设“乞巧市”,售“乞巧物”,编“乞巧棚”等,小儿则置笔砚纸墨于牵牛星位前,书写“我乞聪明”;女孩置针线匾于织女星位前,书写“我乞巧”;明朝时沈榜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