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户籍学历限制,实现创业“人的解放”

作者:郭晓冉来源:中华励志网 2015-06-08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增添企业活力,拓展发展新天地。会议要求,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6月7日,中国政府网)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现“人的解放”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最高目标。而资本主义社会不具备实现人的解放的现实条件,只有靠未来建立的社会主义社会,才能充分实现“人的解放”。只有实现了“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发展才具备了现实前提。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公有制消除了人对于资本的依赖关系,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人的异化”已经不复存在。创业作为一种促进人才和社会发展的政策,需要以人的自由发展和“人的解放”为前提。然而,现阶段我国社会仍存在着妨碍创业的体制性壁垒,比如户籍、学历限制等。为了让每位有志于创业之人都能充分发挥出自己的潜力与能力,亟需打破制约人才自由发展的体制性壁垒,激发人才创业活力,激活创业的一池春水。

创业需谨慎,入行有风险。创业作为普通就业之外的道路,前景是美好的,但是风险往往与收益成正比。对于一般人而言,创业存在着巨大风险。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的经济,有竞争就意味着有风险,有失败也有成功。虽然每个人创业的初衷都是能够大展宏图,取得成功,但现实性和理想性二者之间往往存在差距,并不是每个人在创业中都能美梦成真。月由此需要每位创业者都能够理性认识创业过程中的风险,准确评估预判风险,将风险限制在自己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创业要激情,更需要实干。创业大军的主体中不乏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他们往往怀揣着对于创业的巨大热情,也满怀着对于创业的美好憧憬。然而,在创业问题上,不仅需要一颗激情的心,更需要几分踏实的努力与百折不挠的毅力,才能最终收获成功。创业维艰,实干为本。在创业中,广大创业者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努力拼搏,才能在创业中实现个体价值,同时创造出社会价值。(作者:郭晓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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