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已出台公务员辞职创业鼓励办法

作者:转载来源:红网 2015-05-13

全国多地已出台文件,鼓励公职人员辞职创新创业。2014年4月,河北保定出台文件,鼓励公务员创业:自主离职创业人员5年内保留原身份停发工资,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不受影响。5年内愿意回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重新安排工作。2013年7月,安徽省下发文件,对经组织批准辞去公职到民营企业创业的公职人员,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补偿金。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本人申请提前退休进行创业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进行创业。

而在国家层面,并未有相关政策出台,但对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辞职创业有鼓励措施。4月2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这被媒体解读为30年前企事业单位“停薪留职”下海经商的2.0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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