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性福利 也能切成12份?

作者:如文来源:天津网-数字报刊 2011-08-04

季节性福利 也能切成12份?

2011-08-04

福利待遇不应一视同仁吗?

近日,读者Y女士给本报维权热线打来电话反映,她是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天津红桥商场的一名老员工,她说“按照我们公司津贴福利发放,以工资总额的10%作为标准,我身边的同事,最低的一个月只有1400元,福利也就是140元,但是像经理级别的职工,月薪能达到四五千元,他们的福利能够达到500多元。这样积少成多,一年他们的福利累计将比普通职工高出4000多元,是不是有些不公平?”

不过,最令Y女士想不通的是,“我们职工也不清楚其他津贴里都包括哪些,所以,无论是夏季的防暑降温费,还是冬季的取暖补贴,只要一问公司是否发放,公司就说补助都在津贴里了,我们也无可奈何。而且,国家政策并没有规定职位高的员工可以享受更多的防暑降温费或取暖补贴,这不应一视同仁吗?”

记者调查 员工级别不同 待遇不一样

就Y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到了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天津红桥商场,该公司劳资科回函表示,“我商场经市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10%的其他津贴为员工工资组成部分,员工的职级不同,所以对应的工资标准也不同。”

在记者问及“其他津贴”的总额并没有因防暑降温费或取暖补贴的加入而提高时,该公司劳资科工作人员解释说:“我们所有的津贴都含在这10%当中,防暑降温费或取暖补贴相当于分摊到了全年当中。”记者问及这种将每年并不固定(防暑降温费会因全市工资水平的变化而变化)的政策性补助分摊是否合理时,该工作人员只是说,“我们公司就是这样规定的,福利必须与工资挂钩,毕竟要体现出员工和经理的区别。”

律师说法 季节性福利平摊12份 欠妥

对此,天津伟和律师事务所赵玉安律师解答说,根据劳动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关于政策性的季节福利的发放形式并没有强制规定。各单位可按月发放,也可一次性发放,但像该公司将防暑降温费平摊到每个月的发放形式并不妥当。

赵玉安律师说:“企业在发放季节性津贴时,应该在员工工资表中有所体现,让员工清楚了解津贴总额与平摊后的数额。这样,一来可避免企业借‘糊涂账’,变相节约人力成本,让员工对于企业产生不信任感;二来当员工与企业发生纠纷时,员工以此来绑架企业。因此,出于从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角度考虑,福利发放必须做到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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