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月薪20%当年终奖

作者:如文来源:长江商报 2011-10-05

被扣月薪20%当年终奖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见习记者 王碧涛)想跳槽,公司还扣着将近6000元的工资;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又怕撕破脸皮要不回钱,近日武昌的刘女士向本报求助。昨日,记者采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获悉,遇到此类情况,劳动者应及时向单位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在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可忍气吞声。

扣20%月薪作年终奖

“公司每个月扣除月薪的20%作为年终奖发放,从今年2月到7月,已经扣押了我将近6000块。最近我向公司提出辞职,要求公司返还所扣工资,可公司以我违反合同和公司规定为由,拒绝了。”就职于武昌某公司的刘女士反映,“我已经找老板谈了好多次了,均无果,我该怎么办?”

记者采访发现,像刘女士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案。就职于武昌某大型建筑集团的杨先生也先遇到了同样的情况,他们公司每个月扣除30%的月薪到年底发放,他最近也想辞职,但不知道钱要不要的回来。

用人单位扣押工资行为违法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万律师说,用工单位上述行为已经违法了《劳动法》,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但她同时也表示,这种违法现象在当今社会,特别是私企、民企中比较普遍。

《劳动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月发放工资,同时法律对于工资按时足月发放的原则和处罚方式都有明确规定。

劳动者可向监察大队举报

洪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含均平建议,为避免以后的劳务纠纷,求职者一旦发生劳动纠纷,莫怕受到公司的报复而选择忍受,应该向单位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在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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