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职职工住院可享津贴
2011-01-07
每年缴纳60元,从住院第4天起每天可享40元津贴
本报讯 (记者温薷)昨天,北京市总工会表示,北京市“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首次推出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只需每年缴纳60元,即可在住院时享受津贴。全市在职职工均可参加该保障计划。
昨天,北京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每年缴纳保费60元,保障期为一年。当职工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从住院第4天起,即可享受每天40元的住院津贴互助金,同一保障期内最高可获7200元住院津贴保障。凡北京市女职工年龄未满55周岁、男职工年龄未满60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通过所在单位的工会部门参加保障计划。
据悉,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主要是在职工基本的医疗保险之外,通过保险再给职工提供一份保障,以缓解职工医疗负担及企事业的经济压力。目前,北京已推出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住院医疗互助、意外伤害互助、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等多个种类的保障计划。
今年起,北京市总工会推出的“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火灾)损失互助保障计划”赔付额度也将调高,职工遭遇火灾后的救助金最高赔付限额由原来的 3000元提高至10000元,非工伤意外伤害理赔标准由原来的33条扩大至243条,一般性骨折、皮肤撕裂伤、烧烫伤等非致残因素也都纳入到救助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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