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可以破坏婚姻,我就是受害者。”昨日中午12时40分,手机号为136XXXX3618的读者在看到晨报《妻子网恋丈夫暴力逼离婚》报道后发来这样的短信。随后,这位丈夫向记者详细叙述了妻子因网恋离家的故事。
他说:“我1997年结的婚,结婚7年,她没有做过事,我很爱她,我做老板,我也不缺钱。在家里,从不让她做家务。我们有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这样的家庭应该是天伦之乐那种。去年夏天,我老婆去学电脑,一开始有时一天上网一小时,我也没在意,过一个多月,她把孩子放在家,一上网就是一下午。做为老公,我肯定要说她的,但没用。最后发展到彻夜不归,还见网友。元月21日,她去见网友,我知道后跟过去,那网友被我打了一顿。第二天,她打坏家里门出去了,至今音信全无。走时说:死也要离婚。因她手机在家,我没法联系上,我在家天天等天天找,我恨网络!现在我很无助。”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丈夫向记者表示,他至今仍很爱妻子,希望有心人能帮他找到妻子。他说:“我老婆网名‘自由人’,每天下午3点左右上网,她离家后从没和我、小孩联系,8天了,我到处找她朋友了解她情况。她的网友打电话说,她不爱我,没感情了,让我不要纠缠,她让我去离婚。但结婚七年,我一直很爱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要这样对我,我很乱。”
如有哪位读者在网上见到这位“自由人”,请与晨报13951707970热线联系。附读者部分来电讨论:观点一:网恋可以成为离婚理由:
139XXXX7227读者 网恋看起来是虚拟的,但最终会变化成现实的,我有个女同事,她能同时和几个男网友鬼混,而丈夫不知反觉得她是好妻子 所以网恋完全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
130XXXX4520读者:网恋是破坏婚姻的精神恋爱。
13951XX7227读者:网恋能增益陌生的情感慰藉和寄托,但能严重分散和损耗夫妻的感觉和情感,也是对对方的背叛。所以完全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
130XXXX6259读者:事情总是一分为二的,俗语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假如丈夫对妻子体贴关心点,妻子也不会想到去什么网恋,但由于网恋发展和有亲密接触和一夜情的话,就是违反道德伦理,最后,网恋就可能成为破坏婚姻的理由了。观点二:网恋不能做为破坏婚姻的理由
131XXXX4702读者:婚姻是建立在感情之上的,如果发生了网恋,感情都寄托在别人的身上,那么婚姻也就名存实亡了。在没有发生实质性的行为下,网恋只不过是虚拟世界里的虚拟行为,不能做为破坏婚姻的理由。
130XXXX8134读者:偶尔的发泄倾诉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过分地沉迷于网恋那是万万不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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